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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2022-08-09 10:05

导读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一直是首都城市发展建设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在一代又一代城市规划师的不懈奋斗与传承中,才实现了保护对象的扩大、保护体系的完善、保护理念的提升。热爱北京历史文化的当代城市规划师,有幸生活在名城保护为主流核心价值的时代,既贴近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也继承丰富的规划思想内涵。本期专家访谈就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分享主要思路和探索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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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北京内城城墙遗址(图|黄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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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焕章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正高级工程师

作为规划界前辈,您曾经在1991年主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并提出北京作为世界著名古都的功能定位。您能谈谈当时是如何从整体上考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吗?

柯焕章: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必须从整体上入手,尤其要关注对城市格局和历史环境的保护。1993年公布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第一次提出了整体保护的十项原则:

一是,保护和发展传统城市中轴线。一方面保护好明、清北京城中轴线的传统风貌,一方面要在南北延长线上体现出21世纪首都新风貌。

二是,注意保持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平面,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化环。

三是,保护与北京城市严格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如长河、护城河、六海等。

四是,老城改造要基本保持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布局。

五是,注意吸取传统民居和城市色彩的特点。保持皇城内青灰色民居,烘托红墙黄瓦的宫殿建筑群的传统色调。

六是,老城要保持平缓开阔的空间格局。以故宫、皇城为中心,分层次控制外围建筑高度。

七是,保护城市重要景观线。例如“银锭观山”等传统景观视廊,以及景山、白塔、钟鼓楼、德胜门箭楼、天坛、正阳门等各标志性城市景观节点之间的视线通廊。

八是,保护街道对景。通过城市设计,对历史形成的对景景观及其环境加以保护。

九是,增辟城市广场。在老城各城门口附近、内环路沿线各重要路口、重要公共建筑地段等建设城市广场,搞好景观设计。

十是,保护古树名木,增加绿化,发扬古城绿树相映成趣的传统城市特色。

我很高兴地看到,在去年公布实施的最新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老城整体保护的十项内容与以上这十项还是基本一致的,可见当年所构建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本框架,至今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名城保护理念得到了继承。不过,我还想强调一点,要想将以上这些落到实处,一切都要基于“保护”基础上做工作,尽可能做到位,尤其是要向更加精细化的方向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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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北京外城城墙遗址(图|黄钟 摄)


董光器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

2、谈到老城整体保护,很多人认为当年没有采用“梁陈方案”保留老城、在西郊建设新北京是错误的。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董光器:当时争论最多的问题,是行政中心放在老城还是西郊。当年的决定是放在老城,对老城进行改建和扩建。我认为,每一个决定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没有按梁思成的提议建新城,当时是存在这几个方面的现实原因:

一是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北京作为新首都的第一件事就是抓生产、重新建立社会秩序。当时北京165万人中有30万失业人口,失业率高达18%。在人民生活还十分贫困的情况下建新城,国家财力不允许。二是外部因素。建国后的第二年,抗美援朝战争就开始了,国家的主要资源集中在支援前线,此时再大兴土木建设新城已经不可能。三是党中央、各部委已经进驻老城,大的格局已经很难改变。

如此一来,必须着手解决古都保护和现代化改造之间的矛盾。为此,1953版总体规划提出,北京的建设既要继承又要创新,对古建筑,哪些保留、哪些拆除、哪些改建或迁移,都进行了细致的区分。

梁思成先生所强调的整体保护的思路,在1983版总体规划中得到了落实。该版规划提出了保护文物周边环境,保留名城风貌,为重要古迹划定了保护区,提出了对文物周围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现在,老城整体保护的保护原则不仅得到了全面继承,更被发扬光大,名城保护扩展到全市域、保护对象更加全面,并且建立了全过程的保护管理体系,我想,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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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同(图|黄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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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耀邦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总规划师,正高级工程师

3、作为北京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关键推动者,您如何看待当下居民生活需求保障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之间的关系?

范耀邦:在城市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理改建与保留、继承与发展、新建筑与古建筑的关系,涉及到城市的性质、功能布局,城市建设的经济性,城市的独特风格等,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不易圆满解答的难题。北京的这些历史文化街区以居住功能为主,居民们不断增长的需求与所居住空间的风貌保护要求之间,矛盾尤为突出。

在某种意义上讲,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四合院已经不完全适合现代生活了。如今的家庭结构已经从以前三世同堂甚至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减小为一家子三口或者四口人。曾经一大家子独住的四合院,变成了多户合住的杂院,空间越分越小、院子越来越挤,要兼顾保护与民生就得变化。一个是保留房子,房子不动,生活去适应它;另一个就是改变功能,比如做幼儿园、小型办公,临胡同的南房也可以改成小商业门脸,只要不改变建筑的外壳就没什么问题。在我看来,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来说,变是肯定的,不变是相对的。

最近两年,申请式退租政策不失为解决变与不变较为恰当的探索,居民向政府部门申请自愿搬离拥挤的大杂院,置换为居住环境更好的保障房。居民外迁后,杂院空间则可恢复传统风貌与院落格局进行保护,并可用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或者人才公寓等,这样多一些具有开放功能的四合院,一定能够提升街区活力。同时,在此过程中,古都风貌基调也能得以持续强化。非常希望这种有助于历史文化街区可持续保护的政策能够再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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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作胡同40号(图|石闻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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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斐菲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委员会副总师,正高级工程师

4、作为2002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主要参与者之一,您能否展望一下今后如何提升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工作水平?

冯斐菲:一直以来,名城保护的重点和焦点都在老城,对市域范围内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尚显不足,研究缺深度、保护缺力度、格局缺构建。

2012年以来,从“十二五”名城保护规划开始,在认识上有了提升,提出了“内涵、外延、重点、全面”等理念。首先是拓展名城保护的内容。2010年吴良镛先生提出北京市文化精华区的格局构想:以老城为核心,拓展南北中轴线和东西长安街,强化以“三山五园”为代表的山水景观、西南文化长廊、水域和风景名胜区。“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提出三大文化带概念,即长城、西山永定河、大运河,并纳入了2017版总体规划。

其次是提升各区政府的保护意识,包括提升认识水平,坚守“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机制建设,成立区级名城保护委员会;加强财力人力的支持;制定总体保护规划,确定保护原则,形成保护框架,制定行动计划;等等。

第三是要面向更广阔的京津冀区域。作为都城,北京的影响应辐射更远,借助当前京津冀联动发展的契机,在更广阔的领域探寻文脉具有非常意义。天津的本意是“天子经过的渡口”,也是拱卫首都的军事重镇,故称“天津卫”。保定,在元代是拱卫大都的重镇。另外正定、邯郸等都是历史文化名城,如能一并纳入保护研究的视野,才能对北京这座千年古都获得更全面、更宏观、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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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宫望北海白塔(图|夏梦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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