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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划委:四层以上老旧小区改建须增设电梯

2015-03-16 10:29 来源:新京报 作者:马力

北京市规划委近日发布,从本月1日起,北京新建、改建的四层(含)以上住宅楼,都必须进行适老性设计,包括设置电梯、紧急呼叫装置、安装扶手等。

装电梯标准从“七层”降至“四层”

根据国家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七层(含七层)以上的住宅楼要设电梯。

据了解,市规划委近日下发了关于住宅适老性规划设计有关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四层(含)以上住宅的,均须进行适老性设计。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住宅适老性设计具体内容包括:设置电梯、紧急呼叫装置、安装扶手等。这意味着,不但今后新住宅楼要执行该规定外,老旧小区如果要改建、翻建,也要增设电梯等。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明确标准

北京很多老旧小区只有6层,未安装电梯,居民要求加装电梯的呼声很高。此次,市规划委明确了已有住宅楼外部增设电梯的标准。

对于增设电梯的井道和轿厢壁采用透明材料(类似商场的观光电梯),且电动机设备不放在顶部的,建筑间距在满足相关标准以及消防要求的情况下即可设置。除此之外的增设电梯,均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建筑间距和日照相关规定。

市规划委要求,设计单位要在设计说明中注明电梯规格、位置,并在设计中预留设置紧急呼叫装置和安装扶手的条件。

规划部门在进行规划审批时,将对适老性设计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如果设计图纸不符合规定,将要求设计单位修改,否则无法获批乃至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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