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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调整规划

2014-05-26 09:22 来源: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

用地规模控制

规划选用人均110m2 指标,历史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km2 以内。

规划选用人均居住用地50m2 的标准,老城区居住用地规模至少在3km2 左右。

用地分类整治更新

历史城区内的用地主要分成以下几类:严格保护类地段、保留类地段、改造更新类地段和小规模整治更新类地段。

(1) 严格保护类地段

主要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建筑所在的用地等(以院墙范围为准)。

对这一类用地应严格保护,严禁任意拆除、改造用地上的建、构筑物,严禁在用地上进行任何破坏传统风貌的建设活动,对于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和保护建筑的任何修缮、整治、更新活动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

(2) 保留类地段

主要包括现状中小学、客运站、主要的集贸市场用地等,在历史城区内基本能满足需求,且不会有大的变动。

(3) 改造更新类地段

主要包括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风貌和质量都较差的传统建筑所在的用地等,对于这一类用地,规划强调以政府和市场的力量介入为主,通过地块的改造完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布局、绿化和公共空间系统等,并根据现状改造的难易程度,分为规划期内和远景改造更新地块。

(4) 小规模整治更新类地段

主要包括历史城区内其余传统民居和生活设施所在的用地等。对于这一类用地,规划强调以居民的自主整治更新活动为主,政府予以支持和辅助,逐步改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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