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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可试点城市总规划师制

2016-04-07 09:47 来源:广东建设报(广州) 作者:记者 柳时强

科学的规划可以让城市增值,助推城市升级。 王尚 摄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文化、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创新工作思路,把加强绿色规划和城市设计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什么是绿色规划与城市设计?现阶段推动这两项工作有什么意义?为此,广东建设报专访省住建厅总规划师李永洁,李永洁向记者描绘了广东绿色规划与城市设计创新理念的愿景,并对城市规划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1、广东的规划实践一直引领全国

记:如何结合广东的发展实际,理解绿色规划在广东的内涵概念?

李:我理解绿色规划就是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始终的规划。有专家学者提出,绿色规划应该包含两个主要因素:平衡的计划与可生活的城市,我认同这样的观点。发展与保护的平衡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而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生活。绿色规划是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提出绿色规划,是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具体到广东,绿道网规划建设是践行绿色规划的体现,未来几年,广东将以打造绿道“升级版”工作为核心,以社区体育公园和水岸公园建设为重点,加快划定城市生态控制线,加大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提升珠三角绿道网管理水平和综合功能开发,推进和完善粤东西北绿道网建设等作为重点行动,以绿色规划推动绿色发展。

记:能否为我们简要介绍广东的城市规划体系建设现状?从规划设计和规划实施两方面对比,目前我们更应该重视哪方面的问题,为什么?

李:广东的规划实践一直引领全国。2005年实施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涉及区域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注重从区域层面统筹、协调、调整城市之间在发展定位、空间安排和设施布局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广东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不足。

2005年《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出台,规定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具法律效力,在当时来看属于全国领先,填补了行业的规划空白。

2013年5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为广东构建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分区规划覆盖全面的规划体系。现阶段,城市发展已从重“量”向重“质”转变,避免千城一面、彰显城市特色、塑造城市风貌成为时代强音,提升城市设计水平日益受到重点关注。未来要高度重视城市设计在整个城市发展体系中的作用,城市设计不仅仅是属于控规的一个形态工具,把它提升为一种对城市发展、城市转型具有引领作用的战略性工具。目前,广东城市设计工作推进不平衡,珠三角城市做得比较好,尤其深圳、珠海,粤东西北才刚起步,因此珠三角我们将鼓励“从有到优”,粤东西北我们将推动“从无到有”。

2、科学的规划可使城市增值

记:对于提升规划水平,我们都在强调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您觉得规划如何体现科学性与权威性?

李: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城市规划科学是最大效益、失误是最大浪费。因此,科学的规划可以让城市增值,助推城市升级。我认为,增强规划的权威性首先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要认识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实现城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注重以人为本,加强公众参与,寻求利益协调的最大公约数;要处理好规划刚性与规划弹性关系,守住底线,提升规划调控对客观条件变化的适应性;要增强规划服务城市发展的作用,厘清各层级规划部门的事权关系,更多地运用市场经济的视角和方法,确保规划实施策略能落地,使规划真有用,真管用。

规划的权威性还要严格执法,国家提出研究推动城乡规划法与刑法衔接,我想这将会极大提升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记:您认为广东哪些城市的规划理念让您印象深刻?

李:湛江市的“脚印城市”与珠海市的“终极规划”,代表了广东在城市规划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湛江市在300~500米步行距离之间,设置街头绿地或小游园,为行人提供友好的步行环境和活动场所,在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时应重点规划建设好。为发扬传统建筑风格和特色,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建筑设计理念,湛江市规划部门也提出了对骑楼建筑的设计要求和相应的鼓励措施,要求在新建的商业街区和居住小区规划设计中,延续传统建筑风格,注重骑楼的设置。这样的“脚印城市”,是营造环境宜人的城市公共空间,我很欣赏。

珠海市的终极规划(《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用战略的眼光,采用“终极规模、一次规划”的手法,以严谨、科学的研判,制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预测城市终极建设总用地、总容量、总格局,并通过立法法定化,以一张蓝图干到底,将引领珠海未来至少50年的成长与发展。而在策略上,珠海的规划从远期到近期,由大范围到小范围,科学制定出准确的发展框架,并分片区给出不同的指引。珠海城市规划总顾问刘太格先生说,中国城市要按照比较完整的发展步骤去建设,要及时地提供基础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建设,这样才能够取得宜居城市的效果。这几年,珠海按照规划有条不紊地实施,逐渐显现出令人赞叹、羡慕的环境品质和发展前景。

记: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现在大家对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的概念颇为关注,您认为这是否是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的表现?

李:这些概念的提出,都是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也是城镇化发展到相对高级阶段的诉求。

广东在许多方面已经展开了实践。2013年底,省政府与住建部联合签署《关于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广东省成为全国首个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2014年6月召开的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也就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会后印发的《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明确将落实省部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建设低碳生态城市列为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工作,并提出“构建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社区、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绿色建设体系”,“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纳入广东省城镇化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以推动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应该说广东在经历了快速发展阶段之后,已开始从重“量”向重“质”转型。

3、规划和建筑均具有时代性

记:2012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张锦秋建议,应在大中城市考虑设立“总规划师”制度,防止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广东对推广城市总规划师制度有何规划?

李:规划除了是政策性强,专业性也很强。科学的规划必须有严谨的科学方法,不是某个领导拍脑袋就可以决定的。为什么我们许多的城市,看不出地域特点,缺乏文化内涵,追求大、洋、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缺少专业的决策。借鉴国外做得好的城市经验,建立城市总规划师制度,在城市规划领域实现一般性行政和技术性行政分离,不失为一种先进的制度。行政与技术分离后,城乡规划技术内容由城市总规划师负总责,政府可以通过实行相关的考核制度对城市总规划师进行考核。这项制度,广东可以先行先试,可选择条件成熟的大中城市试点。

记:您认为什么样的建筑和规划符合城市的发展需要?符合广东的城市发展特色?

李:规划和建筑均具有时代性,不同的城市发展阶段其规划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我认为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的规划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两点:一是规划要形成一个体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托,将规划的目标、内容、要求、技术路线图和保障措施以及实施计划的投资估算等统筹考虑。二是规划和建筑要结合,规划要对建设提出要求和指导,建筑要契合城市的目标和定位,反映城市的特质,也即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逻辑要正确,不能前后矛盾。

广东的城市建设最重要的是因地制宜,因地制宜可以说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广东省城市的发展,无论是规划还是建筑,一定要避免出现“洋大怪”,通过研究建筑与建筑的关系,厘清城市历史风貌和建筑特色。同时还要加强人文意识和环保意识,保护不可再生资源,注重以人为本,加强宜居建设,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使广东新型城镇化的道路走得更稳健,使广东的城市越来越宜居、越来越有魅力。

4、2017年底前要摸清历史建筑家底

记:在城市规划中,对传统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是一大重点,怎样在规划中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

李:在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方面,要加强城市设计,保留和维护城市特有的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2017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基本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并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明确建设控制和空间管控的要求。

记:您觉得广东在保护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方面有何经验与不足?

李:广东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对于保护工作启动较早、成效较为显著的北京、江苏、福建等兄弟省市还存在较大差距,也与广东作为经济强省、岭南文化中心地的地位不相称。

主要问题是,一是历史建筑保护体系不完备,广东至今仍未建立专门的历史建筑整体保护体系,就建筑论建筑保护、不重视街区肌理、城市文脉和风貌整体保护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区保护历史建筑的意识不强,地方政府对历史建筑保护与城市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不够清晰,城市开发建设不同程度地蚕食历史建筑。三是家底不清。广东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刚刚起步,尚未全面建立历史建筑名录。四是资金匮乏。省、市用于历史文物保护的财力十分有限,2012年广东省文物保护经费仅为4000万元;而用于历史建筑保护的经费则更少,尤其是省至今没有设立保护历史建筑的专项资金,近10年省级财政对历史建筑保护的投入近乎为零。与之相比,国家财政安排文物专项补助经费每年达127.5亿元,安排历史文化名称、名镇名称的转型补助经费达2.07亿元;北京市文物保护修缮与历史文化保护区专项经费每年10亿元;福建省投入文物保护经费每年约4.5亿元;江苏、安徽、天津等省市均设立了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专项保护资金。

记: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在保护历史建筑风貌方面将有何举措?

李:首先是加快开展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制定广东历史建筑名录。二是建立完备的历史建筑保护体系。这一体系应该是通过强化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全方位的保护框架,健全“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多层次的保护体系。三是加大对历史建筑保护经费的投入。一方面对应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补助资金”,设立广东的配套专项基金;另一方面借鉴北京、江苏、安徽等兄弟省市经验,建立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经费投入机制,研究按GDP的一定比例安排资金或从土地出让金、建设项目招拍挂中留用资金等渠道作为历史建筑保护经费的可能性。四是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的监督和巡查力度,提高历史建筑的信息公开和公共参与程度,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立由规划师、建筑师、考古学家和文保专家及市民等志愿者组成的保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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