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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生命在“特”更在“色”

2017-03-27 14:19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秦诗立

特色小镇建设已进入全国普及阶段,也进入冷思考阶段。确实,特色小镇建设自身并不是、也不可自动成为区域转型升级发展的灵丹妙药,除非觅得小镇的生命所在。

就此,国内许多专家、官员已热烈讨论,政府指导文件亦有回答。即特色小镇生命在“特”,包括产业特,不能有多种产业;风格要“特”,空间和建筑设计不能千篇一律;面积特,总占地为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核心区1平方公里左右;形态特,即需坚持产城人文融合,相关服务功能需高度集成。

也因有这些“共识”,部分省市已制定特色小镇创建模板,要求按此来评估创建方案是否规范、在资格评审中能否胜出;划定行业领域,各县市需按此来选择申报小镇类型;出台小镇申报技术导则,要求按城乡规划中的相关要求来设计效果图,避免千篇一律;明确小镇标准化评价和考核体系,并争取上升为国家标准。

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确需一些“特”,以避免变成大箩筐。例如,对产业的选择,确需是高科技含量或高创新性产业,特别是新兴服务行业,不能是产能过剩行业,或产业化程度尚很低的行业。同时,也需一些规范,如投资或税收强度、就业创业贡献、生态环保要求等,以作为政府发挥指导性作用的重要依据。

特色小镇之所以“特”,根本在于其未来有许多不确定性,无论是产业或其业态,还是服务功能或方式模式。对应特色小镇的创建方案设计,需对“特”有足够的弹性空间,不宜详实、全面标准化。加强小镇建筑及其空间布局、组合创新,避免千镇一面有必要,也需对小镇空间形态、功能设计留有再优化可能,考虑到小镇部分建筑风格或规模更应由建设主体来按需定制。

至于特色小镇要求的产城人文融合,更多是一个理念,实际上,大部分特色小镇更合适做一个开放街区,而不是封闭综合体。除部分工作区域外,特色小镇所需的部分服务功能,更应与所依托的城市特别是周边街区充分共享,不足部分才按需补齐。

可见,特色小镇确需一定“特”,但不应高标准化。特色小镇的生命更多在哪儿呢?在我看来,应是“色”。所谓“色”,即魅力,较难模仿复制、可持续呈现的魅力。从浙江实践看,特色小镇色主要体现为:

一是创业创新主体色。主体有魅力,特色小镇建设才能非凡。如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主体来自于浙江大学师生,有着较浓厚的浙大情结和文化认同,容易成为志同道合者。实际上,浙江较成功的特色小镇,多由一群本就熟悉或协作高的企业家朋友主导,创业者也多有地域、学校或价值观关联,身份归属感强,容易拧成一股绳。

二是创业创新业态色。业态有魅力,特色小镇才充满活力。如梦想小镇,基本业态为互联网创业+创投服务,借助杭州浓烈的互联网创业文化和丰盛的创投资金资源,成为了一个富有活力的众创空间。在这里,“特”的不是产业,而是业态。类似,杭州湾花田小镇业态为花田休闲+都市经济,借力上虞地处上海、杭州、宁波三大都市区交汇区优势和省农发集团土地、资金、人才优势,把乡村旅游变成都市发展有机组成部分。

三是建设发展机遇色。“过了此村就没这店”对特色小镇建设也适用。如云栖小镇,不仅在于阿里巴巴大数据分析与云计算服务刚好兴盛、浙江“四张清单一张网”特别是新一代电子政务建设刚好服务外包,还在于新硬件兴起之时而富士康刚好赶来,云栖小镇因此风云际会抢占了先机。

四是创新试点开展色。浙江明确特色小镇是综合改革试点区,省内开展的试点均可在此开展。但如何在小镇内开展所需试点,以及能把所需的试点或条款整合起来,还需先对现有相关制度、利益、习惯等改革创新,才能创造出试点落地的环境条件。浙江较成功的特色小镇,均已开展高针对性的创新试点,形成了较强软实力。

总之,规划建设特色小镇需正确理解“特”的内涵和要求,避免因“特”变味;需把“色”放在更突出位置,用心来创造魅力、增强生命力。(作者单位:浙江省发展和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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