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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特色小镇建设尺度

2017-07-19 10:22 来源:中国城市报 作者:张芝桃

特色小镇在炎炎夏日仍热情不减,不少省市,先后公布该地区的特色小镇建设名单。然而,在如此密集的“小镇热”下,相关部委不断发布关于特色小镇建设的通知,以此规范势不可挡的建设势头。

日前,记者从国家住建部官网获悉,《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指出,特色小镇的培育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地方存在不注重特色的问题。各地要坚持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有序推进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发展。

三方面明确小镇建设尺度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缺乏清晰定义与内涵,特色小镇的发展出现了一些问题,通知从空间形态和文化传承的角度,对特色小镇发展做出多项原则性规定,对于加深业界与地方政府对特色小镇认识,推动特色小镇的规范化建设,有着重要指导作用。

作为特色小镇建设的规范性通知,《通知》主要从小城镇空间格局、建筑尺度和传统文化三个方面,对特色小镇发展提出要求。

在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上,《通知》明确,应当顺应地形地貌,保持现状肌理,延续传统风貌,并规定应当尊重小镇现有路网、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严禁盲目拉直道路,严禁大拆大建或粗暴推倒重建。此外,“大、洋、怪”的建筑也在严禁建设范围内。

在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上,《通知》提出,要延续小镇居民原有的邻里关系,避免照搬城市居住小区模式。住建部还明确提出,特色小镇的建筑应为低层、多层,不得建设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高层或大体建筑。其中,建筑尺度宜为100-150米,避免照搬城市居住小区模式。保持和修复传统街区的街巷空间,新建生活型道路的高宽比宜为1:1至2:1。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0米,单体建筑面宽不宜超过40米,避免建设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高层或大体量建筑。

而在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上,《通知》则提出,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活化非物质遗产,不要拆除老房子、砍伐老树以及破坏具有历史印记的地物,要培养一批文化传承人和工匠。同时,住建部明确要求避免崇洋媚外,严禁乱起洋名。

在《通知》中,住建部还表示将定期对已认定特色小镇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长期研究城市文化的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士林认为,《通知》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全国范围内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纠偏”。

刘士林指出,在过去小城镇发展比较边缘化,在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其自身诉求往往得不到重视。而在特色小镇成为政策风口后,大量资本和产业开始涌入小城镇,当资本方与小镇方的需求出现冲突时,小城镇往往处于弱势,使得一些特色小镇,脱离小城镇空间布局而转向城市发展规划、园区发展规划,开始出现“小镇不像小镇”的趋势。

因此,《通知》被认为规范了空间和形态上,特色小镇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产业与空间待结合

实际上,尽管对特色小镇的准确定义仍有异议,在实际操作中也经常出现偏差,但业界对特色小镇建设的认识,正在不断加深。

对于特色小镇的分类,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城镇化规划处处长相伟的说法被认为颇具代表性。他在一次公开演讲中称,目前特色小镇主要有四种类型,一类是培育新经济、新动能的载体,比如说浙江的一些新型小镇;第二类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比如说景德镇的陶瓷小镇;第三类是数量最多、发展难度最大的文化旅游类;第四类是房企转型建设的服务型小镇,如碧桂园特色小镇。

这显然是从产业角度出发,对特色小镇进行的分类。纵观如今特色小镇的相关研究,产业发展最为清晰。但如何使产业发展符合小城镇的文化、景观传统和发展定位,仍是需要解决的难题。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详细规划研究中心三所所长杨军认为,特色小镇的规划首先应从历史地理、山水格局、文化传承和产业基础等方面进行资源盘点和空间定位,所有后续产业规划、用地规划都将依托核心资源来发展。

全联房地产商会特色小镇分会秘书长、北京特色小镇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匡洪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特色小镇的发展和培育包括特色空间和特色产业,《通知》主要针对特色小镇的空间外在形态进行了规范,但还需要更具体的细则。

他呼吁,定位特色产业发展平台的特色小镇,其产业培育还需要主管部门协调推出更多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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