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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提案 | 许进:施划路内停车位到底该不该取消?

2018-03-09 15:07

大型城市停车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而大量施划路内停车位,占用了城市规划中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破坏了城市的功能布局,侵犯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路权,形成了道路通行的梗阻和瓶颈,既不利于绿色出行,更会导致路网运行不畅。

许进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清大筑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许进委员今年两会带来的提案是《关于大型城市机动车路内停车问题的建议》,他指出,我们不能一方面拆除违章建筑、整治拆墙打洞,一方面施划路内停车位收取停车费。与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大量资金投入相比,施划停车位的投资可忽略不计。然而目前的情况是,两种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相同,甚至路内停车的收费更高,这是不公平竞争,影响了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停车场的积极性。

在一些大型城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招标选择路内停车管理单位,然后中标单位却将工作分包给个人,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承包责任,不按承包合同向政府相关部门缴费。许进委员举例说,按照北京市的停车收费标准,如果在城区施划7万个路内停车位,每年可以收取停车费25亿元。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路内停车脱离了其本质属性,成为一些人追逐的蛋糕。将政府财政经费建设的、公众属性的道路交给少数人向市民收取停车费,不仅没有解决大城市停车的困难,还产生了收费纠纷、交通不畅、权力寻租等问题。

对于上述出现的种种问题,许进委员建议道:

第一,停车场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和相关法规。以城市规划为依据,本着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制定城市的停车规划;仅商业用地或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才能够申请开办收费停车场;公共道路等属于公众所有的空间,不能开办收费停车场;不允许用全民所有的土地谋一己之利;把停车场土地的使用情况列入国土利用检查当中,纠正违法情况。

第二,路内停车以免费为主。考虑到停车难的现状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建议在医院、学校、政府机关、银行、商业区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周边施划不收费的路内临时停车位,以缓解临时办事停车难的问题。

第三,出台鼓励投资建设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的细则。

第四,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执法力度。科学设置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加快推进违章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建设和电子车牌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形成对重点区域和路段的全天候管控。坚决拖移主干道违停,对影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违停行为提高处罚金额,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早日实现停车管理和城市中心地区按时段收取拥堵费等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第五,合理抑制停车需求。在城市快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大背景下,停车供需矛盾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适度的交通堵塞和停车难有利于抑制车辆的购置和引导车辆的合理使用。城市应控制非刚需型停车供给,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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