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城市规划网> 资讯 >深度报道 > 正文

理性规划 | 张京祥 陈浩:中国城镇化理论与实践的再审视

——兼论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的关系

2019-02-13 09:49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因此,城乡规划工作的未来发展必须“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在“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规划的合理性,这是城乡规划未来发展的基础所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编撰了《理性规划》一书,厘清当前中国城乡规划发展中的问题,并引发对未来前景的思考。中国城市规划(微信号:planning_org)特推出“理性规划”专栏,节选书中精彩篇章与读者分享。

张京祥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陈  浩 南京大学区域规划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摘  要

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本质特征是历史进程、现实问题与新时空环境交织作用下的“压缩型城镇化”。它不是西方城镇化进程的简单复制,而是中国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伟大再创造。过去三十多年来,以西方国家经验为基础的城镇化理论在指导中国城乡规划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也存在着机械理解和运用的问题,给我国某些地域的城镇化实践带来一定的负效应。以新型城镇化战略为目标的背景下,尚未解决的历史问题与一系列新问题相互交织, 给城乡规划工作带来了更为复杂艰巨的实践环境。城乡规划界须辨证对待域外理论与本地问题,批判性地发展本土的经验理论,探索中国新型城镇化的理论与行动路径。

关键词

城镇化,城乡规划,理论,实践,中国

1 引 言

自南京大学吴友仁教授于 1980 年在国内首次提出城镇化概念以来,有一大批学者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国外城镇化的概念、界定及理论问题,形成了城镇化理论一系列支撑点,主要包括:城镇化阶段论、城镇化机制论、城镇化的空间形态论等等,这些理论都深化了我国城乡规划界对于城镇化规律的认识。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城镇化从 1990 年代末期开始成为我国发展的重大战略与政策,在促进城镇化本身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客观来说,我国早期城镇化的理论认识基本来源于西方城镇化历史过程的经验总结。然而,中国城镇化进程却不是西方城镇化历史进程的简单复制或重复,而是在全新的制度、文化土壤上,历时性、共时性和全球化广泛交织的新时空背景下进行的史无前例的伟大探索。中国城镇化进程既需要补历史的欠账,如以机器大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化、以市场化为中心的经济现代化和以民主建设为中心社会制度的现代化,又需要加入全球性的新技术、新经济和新文化发展的竞争。因此,中国的城镇化战略、政策与规划既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天马行空、妄自尊大,需要在西方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批判性地再创造。本文将在检讨中国过去三十多年城镇化实践中存在的认识论问题基础上,重申中国“压缩型”城镇化的本质特性--即历史矛盾与新现实问题的反复交织,中国城镇化进程要应对的挑战远超于西方的历史经验。文章进而指出了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城镇化所面临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它们是中国城镇化历史问题和新问题相互交织的结果,对于传统城镇化观念和理论认识都形成了一定的挑战,城乡规划界必须承担起在新实践中批判性认识和再发展城镇化理论的历史责任。

2 对城镇化经典理论的再认识

在过去 10-20 年城乡规划实践中,对于城镇化过程、机制与空间格局理论都存在着一定的曲解。

2.1 城镇化的机械阶段论

1987 年焦秀琦在《城市规划》上发表的论文《世界城市化发展的 S 型曲线》中,首次介绍了诺瑟姆的城市化增长变化呈现“S”形规律一说 [1]。1995 年,周一星先生在其具有广泛影响的《城市地理学》(1995)一书中对诺瑟姆城镇化过程曲线做了介绍 [2]。诺瑟姆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变化过程概括为一条稍被拉平的S 形曲线,并将城镇化过程分成三个阶段 :城镇化水平 30% 左右迎来第一个拐点;城镇化水平 70% 左右迎来第二个拐点;在第一个拐点来临之前, 城镇化水平处于起步阶段,第二个拐点以后进入稳定阶段 ;两个拐点之间的第二个发展阶段,则被认为是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尽管周一星强调,不能期望任何国家的城镇化过程均呈现一条完全相同、平滑连续的轨迹,但在具体的城乡规划设计实践中,这一个过程曲线经常被奉为规划方案制定、政府规划决策的重要铁律。而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中期城镇化的乐观主义论调,诸多地区认为当地城镇化处于中期甚至于早期阶段,城镇化发展空间巨大,从而为各类跨越式开发与建设规划保驾护航,成为城市增长机器提前攫取土地财政、透支土地资源的重要合法性来源。

这种对于城镇化过程论的机械理解,显然没有辩证地认识到总体经验“规律性” 与个体实践“不确定性”之间的差异。纵然,中国目前且在一定时期内,实现高水平、充分和高质量的城镇化都将成为主要的任务,也就是说城镇化的任务仍然艰巨和城镇化的总体发展前景仍然光明。但是中国城镇化的空间分布绝非均衡的结构,在一些地区甚至可能出现城市收缩和衰退的局面。在一个正处于收缩衰退或即将处于收缩的地区,大量投入城市建设投资,试图以背离实际需求的公共投资拉动来力挽狂澜,少数城市可能取得成功,但对于大多数跟随者而言,终究是无视科学发展规律的行为。有关城市收缩的理论研究表明,城市增长与收缩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共存状态,收缩并不意味着发展质量的下降,精明地收缩仍然可以实现发展质量的提升 [3]。此外,这种认识也忽视了建成环境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不协调发展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中国建成环境的城镇化基本上建立在土地金融的基础上,超前的城镇化建设带来 GDP 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负债。若城镇化建设超越了人的城镇化的实际需求水平,将可能带来城镇化建设负债难以偿付的金融风险,这将极大地影响城市提升公共服务、促进产业发展与转型的能力, 反而抑制城镇化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共投资大推进的城镇化模式在一些地区会发挥非常积极的效果,是一种主观能动性和现实客观性高度融合的体现,但是所有地区都同时运用同一种“大推进”方式,必然会造成城镇化建成环境供给和实际需求能力之间的总体失衡,其造成的金融风险和资源环境压力不言而喻。

2.2 城镇化的线性机制论

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1974)一书,及与之相关的“信息社会”或“知识社会”等新概念曾在中国社会科学和政策界产生广泛的影响。相对于工业社会,贝尔认为后工业社会的最突出特点是理论知识的首要性以及相对于制造业经济的服务业部门的扩张 [4]。贝尔的后工业社会论述既是西方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前瞻,又发挥着实际推动西方转型和国际新劳动分工的发展。随着冷战格局的瓦解和全球化再度勃兴,西方发达国家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产业转型与转移运动,将低价值、高负外部性的制造业活动向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转移,其母国实现了服务业替代制造业的“去工业化”和“服务业化”过程,比如 1960 年, 在西方共同市场地区,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约为 39.5%,而 1973 年这一比例上升至 47.6%。西方国家精英的资本积累和霸权策略被国内一些学者视为科学发展规律,认为中国这样的工业化过程中的国家也将追随西方发达的步伐,走向去工业化的过程。须不知,西方国家当年多推动的去工业化与服务业化与其长期以来建立的人力资本优势和牢固掌握的国际贸易霸权息息相关,没有这些因素作为支撑的去工业化必然带来经济的提前衰退、经济竞争力弱化和社会矛盾加剧等严峻问题。事实上,近年来一些西方后工业化国家所遭遇的国家硬实力衰退、经济和社会矛盾加剧,大多与 1970 年代以来这些国家政治经济精英所推行的新自由主义和激进的去工业化的政策有很大的关系。相较于美英等激进的“去工业化”国家, 德国一直在高端服务业经济和制造业延续提升之间保持比较协调的关系,故其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较为稳健,这说明工业化与后工业化并非线性的历史关系,而是可以相互融合、相互支撑。

西方发达国家尚不能在去工业化的道路上走太远,更何况在 2000 年代初尚未实现高水平工业化的中国。然而,在 2000 年代初中期的中国,后工业化被相当一部分规划技术人员和官员认为是毋庸置疑的全球经济发展趋势,并且将去工业化和金融等服务经济的发展视为社会进步与兴旺发达的标志,高端服务业的发展被认为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参数。在此背景下,早日迈入后工业化阶段成为许多地方所追逐的战略目标。一时间,“退二进三”城市更新规划成为城市规划的一种前沿和潮流,不仅在深圳、上海等中心城市广泛施行,即使在一些具有工业经济发展良好条件的三四线大中等城市,也为追求理念和规划先进,积极地淘汰制造业,大力地拥抱所谓的“高端服务业”。此种积极主动政策推动了数年之内城市的工业区位从比较中心的位置,转移至城市边缘甚至于乡镇地区或外市、外省等地,造成了严重的职住分离、增加工业生产成本等问题。许多本来富有生机的工业项目被人为地强制关停、转移和窒息。而从服务业角度来说,由于高端服务业具有高度集聚性特点,除了全球和国家城市体系中一些顶端城市具有较强发展动力外,绝大多数城市并不具备发展高端服务业的条件。这使得一些城市大力追逐的高端服务业项目,最终变成了虚空的办公大楼、科技与服务业园区,形成了高端服务业的房地产化,这是一种典型的去实向虚、投机式的发展战略,不仅不可能带来城市化质量的显著提升,反而可能造成城市化动力的急剧衰退。

2.3 城镇化的主导空间形态论

中国城镇化理论发展和战略实践中一直存在着城市合理规模和城镇化主导空间形态的争论,在近 40 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数次转型。1980-1990 年代,由于中国改革总体上是从农村乡镇基层开始,长三角、珠三角及山东半岛等地乡村工业化的发展推动了这些地区自下而上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因此,相较于大城市论, 中小城镇发展论在这一时期取得主流地位。“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也被确定为我国城镇化空间发展方针。这一时期,广大中西部地区也以苏南、珠三角的乡镇工业化和就地城镇化为模板,大力推动乡镇工业化与乡镇城镇化, 却忽视了苏南、珠三角地区乡镇工业化与城镇化模式建立所依赖的独特背景。苏南地区历来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储备,且具有紧邻我国工商业中心和国际贸易城市上海的独特优势,以及城乡工业的传统技术交流和合作等;而珠三角则邻近香港,具有发展“三来一补”工业化模式的区位和社会网络等条件。然而这种模式在其他地区的广泛复制,不仅无法带来预期的效果,还可能造成致命的伤害。例如昆明于 1980-1990 年代在滇池流域大力发展粗放的乡镇工业,不仅经济效益低下,而且客观上造成滇池水环境的迅速恶化。为此,昆明开始了 20 年的滇池治污,累计投入 500 多亿元,不仅远远超过了乡镇工业发展几十年所创造的财政收入,而且水质仍多处于劣五类水平,仍然需要持续投入治污成本。

2000 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及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全面发展,早期乡村工业化逐渐失去发展动力,大城市迅速成为中国城镇化的主导空间。这一时期,多中心大都市区、都市圈、全球城市区域等新的空间概念被相继引入,最早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中心城市率先引入,吸引规划行业和政府决策人员的高度关注。广州的“南拓”和珠江新城的大手笔规划建设, 上海“一城九镇”空间发展战略,以及杭州从西湖时代到跨钱塘江发展的成功, 使得多中心都市区已经成为一种先进规划理念和技术的图腾,以至于不论城市自身的规模和发展需求,多中心都市区模式都被广泛地移植和效仿。例如江苏某市的城区人口规模约 180 万人,竟按照多中心都市区模型,在老城区以外规划了两个大型的新区,同时还要建设两个城市副中心,十余年来的多中心城市建设实践表明,除了发展空间框架被拉开,投入大量基础设施投资和房地产投资以外,都市区发展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由于空间框架过大,造成城市人气不足,城市债务过大等一系列后遗症。

由此看来,由于幅员辽阔、地域发展差异大,中国不可能只有一套主导的、可供广泛复制的城镇化空间形态。在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带、南北不同地域,不同的经济文化区域,以及不同规模和层级的城镇,其城镇化空间模式存在着广泛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认识需要规划从业者、决策者客观地认识城市自身的结构特点、发展潜力以及区域支撑环境,而不是简单地套用国外、国内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当然,这种因地制宜、尊重多样性的空间模式选择,需要建立在批判性地认识过去奉为圭臬的政策和规划技术转移套路。

3 中国“压缩型”城镇化的本质

三十余年以来,中国经历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国城镇化水平从 1978 年的 17% 快速提升至 2011 年的 50%,宣告中国进入以城市为主体的社会形态,也宣告中国从长期滞后于世界城镇化进程到迅速迎头赶上的转变(图 1)。中国不到 35 年的城镇化进程,至少从数字上完成一些先发国家多达 50 年甚至百年以上的城镇化进程。比如英国城镇化从 1720 年的 20% 提升至 1840 年的 40% 花了 120 年 ;具有后发优势的德国,城镇化从 1860 年的 10%增长到 1915 年的 38% 就花了 55 年 ;日本从 1889 年低于 10% 的城镇化提升至1940 年的 37.5% 花了 50 年 [5]。除了城镇化率数据,若以城镇化的人口规模计,1978 至 2011 年中国城镇的人口规模净增长近 5.2 亿,相当于全球最发达的七国集团城镇人口总和的 85%。

中国对西方国家城镇化历史进程的超越,是所谓“后发优势”的体现,当然也不可避免地积累了许多发展的矛盾和风险。由于中国城镇化历史进程较短,城镇化进程中有些历史性矛盾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比如进城人员的就业和完全融入城镇生活问题尚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就面临着产业结构升级、机械化与自动化替代劳动力的压力 ;如中国尚需要在维持传统产业必要生命力的同时,不断提升新经济与新技术的发展,这两者经常是相互冲突的和矛盾的 ;又如中国在城镇化进程中,既要发展经济、扩大居民消费,又要面对资源紧缩和环境污染加大的问题,必须探索在经济社会繁荣的同时有效保护资源环境。总之,中国的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矛盾交织,一方面中国并未超越西方国家城镇化进程中所进行的工业化、社会生活和制度现代化过程,同时又必须与西方国家竞争新技术与新经济的发展, 还要同时兼顾资源环境压力,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作为。这些都是中国在城镇化过程中历史矛盾与现实新矛盾的交织,历时性与共时性矛盾的交织。正如业界常说的,中国具有“第一世界的一线城市,第三世界的农村”这种城乡高度二元拼贴的景观,中国城镇化的许多方面都呈现出尖锐的对比和冲突,这正是中国城镇化高度压缩性、复杂性与矛盾性的体现 [6]。认识到中国“压缩城镇化”的本质, 就需要在借鉴和运用西方城镇化经验规律和理论模式时始终保持批判性精神,既需要自觉抵制神化和机械化西方城镇化经验,又需要发挥创新精神,在探索和解决本土城镇化的独特问题和新问题的实践中不断发展城镇化理论。


1950 年以来中国与世界城镇化历程

数据来源 :World Urbanization Prospects,2011

4 新型城镇化战略背景下的重大课题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规划和城市地理等学科将城镇化理解为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与集中、经济与土地使用转变等单向有形变迁过程,鲜有研究关注城镇化的调整、收缩乃至衰退等多元过程,也鲜有研究和规划实践会深入探索社会与文化的质变过程和路径,对于转移后的居民在城市的工作、生活与城市权利等问题少有关注。事实上,在中国压缩城镇化的复杂环境下,这些逆向调整和无形变迁过程同正向有形的变迁过程始终相随,只是囿于传统“增长主义”视角的局限,这些过程和问题被人为地忽视了。本文认为,未来的理性规划需要建立在更加深入和全面认识城镇化过程和问题的基础上,这就需要对一些过去未曾关注的重大课题给予更多的关注,本文在此列出了亟需深入探索的四个重要课题(但不限于此)。

4.1 城市衰退与收缩问题

在改革开放以来三十余年的高速发展过程中,中国形成了以经济指标增长为第一要务,以工业化大推进为增长引擎,以出口导向为经济增长主要方式,以城市土地快速扩张为表征的增长主义发展模式 [7]。然而,近年来随着全球后金融危机时代出口贸易骤降、工业低成本优势丧失、土地财政环境收缩、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等内外环境的剧烈变化,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力基础持续疲软,发展环境全面转入“换挡减速”,甚至一些地区与城市进入了事实上的“收缩衰退”,中国持续了三十余年的增长主义模式正在走向终结。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区域间、城市间及城市内部的增长开始出现分化,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城市正发生经济衰退、人口外流,城市内的局部地区(如老旧城区、工业园区)正经历着功能性、结构性的衰退,许多新城新区也面临着发展动力不足、楼宇空置、城市功能缺失等问题,因而被称为“鬼城”、“鬼区”,这些间接或直接地表明中国的一些城市已经出现了收缩或者局部收缩的现象。随着中国经济、人口与城镇化高增长时代的结束,城市收缩将愈来愈成为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普遍性问题。

过去习惯于将城镇化过程单一地理解为人口增长、产业集聚和用地扩张的过程。城市收缩的出现将挑战人们有关城镇化的传统认识。事实上,城镇化过程不只有城镇扩张过程,也同时包含着收缩与衰退的可能,不应将收缩与衰退视为反城镇化或逆城镇化过程,而应该视为城镇化周期中一个客观存在的部分,城镇的生长周期中既包括了成长期,也应包括结构调整,乃至衰退和收缩期 [3]。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和文化的现代化过程,是一个综合和系统的过程,它不能仅仅理解为人口向城镇的集中、土地利用方式由农业用途向建成环境的转变过程。人口减少、低效用地需求减少,但是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高,人口、经济、资源与环境协调度提高等都应该是城镇化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城市收缩与衰退已经浮现,成为了我国相当一部分城镇需要面对的问题。然而,我国以往的政策和规划业界习惯于高增长的环境,习惯于制定增长型战略和规划,政策和规划的目标就是为促进增长。面对收缩中的城市与区域,这种增长型的规划可能在少数案例中可发挥抑制收缩的作用,但是对于大多数将长期处于收缩状态的城镇地区而言,增长型的规划无益于解决问题,还可能加剧或加快收缩,使合理的收缩退化为绝对的衰退甚至衰败。因此,为有效应对我国部分城镇地区面临的收缩趋势,中国城乡规划界有必要探索一种精明收缩型的规划理论与技术。

4.2 城镇化进程中的家庭问题

王兴平教授(2014)指出,国内城镇化研究领域,目前总体上还停留在“宏观视角、宏大叙事”的层次上,关注“国”层面的城镇化机制而忽视“家”层面的城镇化问题 [8]。其主要原因在于,从计划经济时期以来,我国的城镇规划和相应政策制定都是以“生产-经济”视角为主导,对于以家庭为单元的生活与社会组织等问题缺乏应有的关怀。这种经济主义的视角造成了一系列割裂家庭的制度与政策,如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以户籍和住房为基础的学区制度,以及属地化的社会保障政策,等等。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家庭离散化并不是一个小样本事件,也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城镇化进程中的“家庭离散化”由于其存在家庭成员及其就业、居住、公共服务等各项活动区位在空间上的不合理分散,导致对土地资源的多处占用、频繁的出行消耗或者家庭成员在亲情关爱方面存在的缺失,导致城镇化质量和家庭生活质量均受到影响。因此,对这一问题的长期忽视, 不仅将影响中国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目标的实现,而且将深远地影响到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丧失,是中国新型城镇化战略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历史性问题。

针对家庭离散化问题,王兴平等学者提出以家庭为单元的就业-居住-公共服务耦合式新型城镇化 [8]。而这种综合耦合模式的实现,首要地是力图打破传统城镇化的“生产-经济”视角,树立起“生活-社会”视角,建立以家庭为单元的新型城镇化观念与方针引导体系,将劳动者及其家庭作为一个就业-居住-公共服务耦合的整体来对待 ;以家庭为单元的新型城镇化制度与政策保障体系 ;以家庭为单元的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与规划引导体系。这些层面都涉及城乡规划的理念、理论和技术变革,过去城市规划工作基本上是一种“城市”视角,都是关注城市需要发展多大的规模,城市需要什么样的产业,城市需要什么样的劳动力,需要配套多少的公共服务设施……然而,城市的发展应该是使生活变得更美好,而不仅仅是为了达到城市发展的目标,或者说少数政治和经济精英的目标。要实现家庭和谐的城镇化,城乡规划工作应该从人的视角、家庭的角度来关注和实现人和家庭的工作、生活、休憩、发展等综合需求。在规划技术上,不仅需要更新数据结构,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和大数据技术,分析个体和家庭尺度上的众多需求, 也需要更新规划的参与机制,让个人和家庭在规划过程中充分表达他们的意愿与需求。

4.3 城市的权利问题

城市权利作为一个政治性口号由法国思想家亨利·列斐伏尔在其《城市权利》一书中提出,他认为城市权利标示着一种处于首位的权利 :自由的权利,在社会中有个性的权利,有居住地和主动去居住的权利。进入城市的权利、参与的权利、支配财富的权利,是城市权利的内在要求 [9]。需要强调的是,城市权利是一种按照居民的期望改变和改造城市的权利,它是一种集体而非个人的权利,是由崇尚私人物权和资本利益的新自由主义所长期压制的一种政治诉求。列斐伏尔的城市权利概念,不仅涉及城市的物质空间,更涉及不同群体获得城市生活和参与城市生活的更为广泛的权利,涉及平等适用和塑造城市的权利 [10]。

在过去,中国比较注重从经济发展角度理解和推动城镇化,旨在提高人们在城市发展中的经济权利。因此,过去城镇化的紧迫任务是解决日益紧张的人地矛盾, 营建、改造城市物质空间,为不断聚集的人口提供工作机会,居住空间等 [9]。然而, 对于其他权利的公平分配则长期忽视,这些权利包括,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的居住权、生活权、发展权、参与权、管理权、获取社会保障的权利、参与城市政策决策的主体资格,等等。以居民的居住权和生活权为例,在过去城市土地和房屋征迁一直是我国城市社会矛盾的高发领域,姑且不论产权征收过程中的补偿公平问题,当事人对于自己征迁过程中的知情权、对于居住空间的权利诉求屡屡以包裹“公共利益”外衣的资本和政府权利所突破。居住空间既是物质空间,又是情感、认同、社会网络所系之空间,居民不仅仅生活于特定的物质空间,也必须生活在一定的情感空间和社会空间之中,强制地剥夺居民的原有生活空间,不仅损害了居民最基本的居住权,也造成了居民习以为常的生活模式和社会关系网络的瓦解,对于居民的生活选择权和发展权造成侵害。中国城市权利的建构不能简单地照搬经济权利-社会与政治权利-文化与生活权利-生态与环境权利的线性演进模式,而需要同步推进、综合实现所有方面的城市权利,如何处理好城市权利的阶段性和共时性,是当前我国城市权利建构中需要给予科学应对的重大现实问题 [9]。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标志着保障和维护所有居民的城市权利已成为政策界和城乡规划界不可回避的问题。如何从战略和规划的层面就着手考虑居民城市权利的保障问题,而不是依赖于末端治理,是城乡规划界必须亟需探索的问题。

4.4 城市社区保护运动

随着传统单位制体系解体的完成,居民私有权利和公共权利意识的增强,2000 年代中期以来城市发展中的社区意识和社区保护行动不断显性化 [11]。例如近年来启东、厦门、茂名、昆明、杭州等地都发生了大规模的、旨在保护“家园环境”和私人物业价值的环境保护运动(又称为邻避效应)。在乌坎发生了反对基层政府和开发商联合征地拆迁,同时要求改组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民主的著名“乌坎事件”。南京爆发了延续近 5 年的老城南保卫战,此外,天津五大道、广州的恩宁街社区也都发生旨在保护历史街区的“社区保护运动”。过去的城市治理中充满了“维稳”思想,习惯性地将利益多元化社会中正常的利益表达视为影响社会经济稳定大局的反面因素,进而采取压制或遏制的方式来应对,导致“官民对立”、“恶性对抗”事件的频繁发生。然而我们需要理性的反思 :一方面,应看到“社区保护运动”并不是反社会,而是反对有“破坏性”的增长,以及“不正义”的增长, 对于城市的发展与社会进步均具有正面积极的意义 ;另一方面,西方的理论和实践均指出,积极的社区保护是城市摆脱“新自由主义”的思想牢笼和政治经济操控, 走向生态、社会、文化与城市精神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作用力量,也是促进单一增长观向多元发展观进化的关键动力 [11]。这一积极正面力量在中国城市发展中的发挥,需要当局者采取一种开明的心态和积极对话的应对策略。

这种超越传统的经济利益诉求为主导的社区保护运动,正在重塑城镇化的政治环境,原来增长联盟强势主导的社会政治环境正逐渐被多元化的环境所取代, 中国城市政治模式将逐渐由近似“增长机器”模型转向多种议题共存、相互制衡的“城市政体”模型。这将极大地重塑城镇化战略、政策以及规划编制与实施的社会与政治环境,未来的城镇化规划不能仅仅关注于增长、空间扩张等城市经济议题,还需要广泛的照顾社会、环境、文化等议题,以及适应多元化的利益与意见团队实质性地介入政策与规划制定过程的新工作机制。城乡规划业界也必须正视正在兴起的“社区保护”力量,须看到这一股新兴力量是中国城市规划制度与实践转型的重要推力。在一个利益多元化且具有开明治理策略的城市社会中,城市规划师不仅要善于同政府机构、商界组织沟通,呼应“增长”的需求,满足城市经济增长的需要 ;而且城市规划师也需要同居民、NGO、社会人士等进行广泛沟通,倾听各种来自各类社区和团体的“多元化”的声音,须知这是使我们的城市规划方案更具理性、更具公平正义价值的唯一途径。诚然,对于规划从业者的最大挑战可能来自于如何协调“发展”和“反增长”这一对矛盾的需求,出路可能不在于能否最终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而是在于满足多数人的利益的同时,能做好积极沟通的角色,保证规划决策能为少数异见者所信服并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契约。

5 城镇化理论与规划实践之关系的再讨论

城镇化理论是对于一定国家和地区城镇化历史经验的总结,以及人们基于特定价值观、目的论改造城镇化的一系列理论、概念和模式的提炼,总之它是客观经验和主观理念的融合,是指导城乡规划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19 世纪的全球化以来,人类的社会历史进程确实在历时性与共时性的交织中呈现出一定的趋同态势,这为城镇化理论的国际转移提供了重要的科学基础。先发地区城镇化经验, 为后发地区应对特定的城镇化问题提供预警、政策借鉴和方法启示,能够使后发地区享有所谓的“后发优势”。然而,城镇化理论绝非普世理论或价值,其产生绝非源自客观、真空的实验室环境,而是在一定的制度、经济、社会和文化土壤和时空背景下,基于部分国家或地区经验所创制的。因此城镇化理论绝非铁律,而只是大量经验的归纳,这就需要我们在城乡规划工作中批判性地对待既有的城镇化理论。

中国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快速城镇化是在不同的规模尺度、制度文化背景以及时空环境下展开的历史性进程,中国城镇化不是西方城镇化进程的复制,而是相似的历史过程与现实新过程广泛交织的“压缩城镇化”。基于压缩城镇化的本质, 我们既要认识到中国城镇化是从属于绵延数百年的世界城镇化进程中的一员,先发国家的城镇化经验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又要认识到中国城镇化的独立性,绝不是西方经验的简单重复,也不是西方经验与中国新问题的简单相加,中国城镇化面临的矛盾与挑战要远远超越西方的历史经验。这就需要学界和业界对于所谓“经典的”或“先进的”城镇化理论或模式时刻保持一种批判性精神--抛弃简单机械的城镇化理论认识,辩证地认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城镇化的过程、挑战与问题,自觉抵制神化和照搬先发地区的城镇化经验理论和概念模式(包括国外和国内先发地区经验),克服思想惰性、探索域外经验与地区问题相结合的规划实践策略,这才是对待理论与实践之关系的理性方式。本文所列中国新型城镇化亟需探索的四大重大课题,它们是过去长期未得到重视的历史问题和一系列新问题的交织,其应对难度远远超过从数量上推进城镇化,然而时至今日,我国规划界和政策界对这些课题无法继续采取回避和忽视态度,而是需要正视挑战,自觉地根植地区问题、批判性对待域外经验理论、探索各地多样化实践的应对之策。

参考文献

[1]焦秀琦 . 世界城市化发展的 S 型曲线 [J]. 城市规划,1987,2 :34-38.

[2]周一星 . 城市地理学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5.

[3]Martinez-Fernandez C,Audirac I,Fol S,et al. Shrinking cities :urban challenges of globalization.[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2012,36(2):213-225.

[4](美)丹尼尔·贝尔 . 后工业社会的来临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4.

[5]Wilkinson,T,O. The Urbanization of Japanese Labor,1868-1955.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1965.

[6]张京祥,陈浩 . 中国的“压缩”城市化环境与规划应对 [J]. 城市规划学刊,2010(6):10-21.

[7]张京祥,赵丹,陈浩 . 增长主义的终结与中国城市规划的转型 [J]. 城市规划,2013(1):45-50.

[8]王兴平 . 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的耦合式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研究的新视角 [J]. 现代城市研究,2014(12): 88-93.

[9]陈忠 . 城市权利 :全球视野与中国问题--基于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的研究视角 [J]. 中国社会科学, 2014(1):85-106.

[10]魏立华,丛艳国,魏成 . 城市权利、政府责任与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的新思路 [J]. 城市规划,2015,39(3):9-14.

[11]陈浩,张京祥,林存松 . 城市空间开发中的“反增长政治”研究--基于南京“老城南事件”的实证 [J]. 城市规划,2015,V.39 ;No.334(4):19-26.

相关新闻

学会声音

更多

规划动态

更多

规划会客厅

更多

新质城乡空间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