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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慧乡村、村庄规划等问题,听魏后凯代表怎么说

2019-03-20 09:40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导读

2019年两会期间,“乡村振兴”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为此,“中国城市规划网”采访了农村与区域经济专家——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他详细阐述了智慧乡村与深度工业化两方面的建议,并深入梳理和分析了人大立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城乡规划的内容。


魏后凯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魏后凯在今年两会中主要提出了两个建议,一是关于加快推进智慧乡村建设的建议,二是关于加快推进深度工业化的建议。

加快推进智慧乡村建设

魏后凯认为,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逐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在新的形势下,要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进程,就不能按照传统的思维,从数字化到网络化再到智能化按部就班地推进,而应该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三化”融合、协同推进。就如何建设智慧乡村,他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智慧乡村建设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加大政策支持,如采取项目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政策性保险等多种方式等,在用地、用水、用电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同时要鼓励民间资本广泛的进入,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民间资本。

其次,强化科技支撑,将智慧乡村建设中的关键技术、技术示范及推广应用列入国家研发和科技支撑计划,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为智慧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三,加强人才建设。推进智慧乡村建设,人才短缺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一方面,要鼓励人才下乡、“城归”回乡、民工返乡,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参与智慧乡村建设;另一方面,要组织开展针对村干部、村信息员、村民以及镇村企业、农合组织等不同受众的多样化信息技能培训,并将这些培训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

第四,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目前,已有少数地区在智慧乡村建设方面进行了自主探索,如北京市平谷区西柏店村、湖北省鄂州市胡桥村等。可以选择一批条件比较好的村庄,开展智慧村庄的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突出乡村特色。在智慧乡村的建设中,切记不能简单地把智慧城市的做法搬到乡村中去。虽然二者的技术理论基础是相同的,但智慧乡村有自己的特色,且二者发展阶段也不一样,城市的产业、人口集聚规模比较大,乡村的人口、产业规模都比较小,所以,智慧乡村建设一定要从乡情出发,充分考虑乡村的特点和需求,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实现“智慧”与“特色”有机融合,而不能照搬照抄智慧城市的做法。

加快推进深度工业化

就工业化建设而言,魏后凯指出,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的工业化还远远没有完成,却出现了过度去工业化的现象,工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呈现出全面、过快、过早下降的趋势,这带来了一系列危害,他强调要将工业化分为浅度工业化和深度工业化,要加快推进深度工业化。

魏后凯分析道,首先,抑制过度去工业化的倾向。就不应该把降低工业的比重作为目标,也不能把产业结构的升级简单地理解为提高服务业的比重,无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地区都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抑制过度去工业化的倾向,这与中央提出的要发展实体经济,要避免去实向虚的倾向是一致的。

第二,提升我们国家工业的全球控制力。现在我们的工业规模比较大,但是大而不强,核心技术都控制在别人的手中,所以我们要增强中国工业经济的世界影响力、国际竞争力和全球控制力,要全面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推进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深度工业化。

第三,建立一批新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主要是在中西部地区,比如说在省会城市以外的中小城市建立一批先进制造业新的基地,因为过去的投资更多地集中在省会城市、首位城市,对中小城市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实际上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潜力很大,而且可以跟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结合起来。

第四,依托县城,建立一批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因为县城的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人口和产业集聚规模,主要在粮食的主产区,在农产品的优势区建立一批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促进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与城乡规划相关的立法规划应引起重视

在全国人大立法方面,魏后凯表示,与城乡规划方面相关的立法规划是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分为三类项目,第一种类型是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第二种类型是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第三种类型是立法条件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

与城乡规划相关的立法规划包括:

第一类项目中已经审议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不动产登记法》、《土地管理法》(修改)、《房地产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二类项目中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乡村振兴促进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

第三类型中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空间规划方面的立法项目。

村庄规划切忌跟风上

魏后凯表示,从今年李克强总理的工作报告和今年的国民经济计划报告来看,有很多与城乡规划相关的内容。

魏后凯在梳理的过程中发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三个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一是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

二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包括交通、能源在内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规划;

三是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科学编制和实施建设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这个短板,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也就是说村庄规划应该是多规合一的规划,把土地、环保、产业、村镇建设方方面面融合在一起。

魏后凯经常深入乡村调研,他发现,一方面,乡村规划建设的人才很短缺,虽然叫城乡规划,但是做城市规划的人才比较多,而做乡村规划的人才比较少,所以在做乡村规划时,包括建筑设计,很多是把城市的建筑、城市规划的理念与思路照搬到乡村里面去了。乡村有乡村的发展规律,有乡村的特色,不能照搬城市规划的思路、方法,一定要从乡村的村情出发来进行规划建设。

另一方面,在深入调研中,魏后凯有一个深切的感受就是由于资金投入量很小,一个村庄规划就几万块钱,虽然大部分村庄都有了规划,但是这样的规划到底有多大的作用呢?他强调,村庄规划要么不编,要编就要编一个实用的、长远的、好的规划。当然这种规划也不能跟风,要突出自身特色,有条件的,已经到了操作层面的,就可以去做,如浙江安吉的鲁家村,没有条件就不要硬上,否则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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