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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市特色风貌调查和中国城市特色风貌区遴选的函

2017-09-30 09:42

中规学函〔2017〕25号

关于开展城市特色风貌调查和中国城市特色风貌区遴选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委、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城市风貌是城市自然、人文因素凝练的城市物质空间意象以及人们的审美感受。城市特色风貌是在地域、历史、文化或民族等方面集中体现城市特色的城市风貌。城市特色风貌区是城市特色风貌的空间载体,是城市风貌特色的集中体现,是城市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经济社会、日常生活以及建设技术的标志性地区。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为了摸清全国各地城市特色风貌的现状,提高城市特色风貌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更好地传承最具中国代表性的城市特色风貌,弘扬各地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我会开展城市特色风貌调查研究和中国城市特色风貌区遴选活动。

城市特色风貌调查是一项开创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此次调查的目的是摸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具地方典型性的城市特色风貌的现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参与调查的城市特色风貌区进行专业评审和公众投票,遴选出50个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中国城市特色风貌区。为了具体落实住建部交办的此项工作,请各单位配合推荐城市特色风貌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国各个城镇中对体现城市特色、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有积极作用的城市特色风貌区。城市特色风貌区应为3-5平方公里的城市片区或城市街区,可以涉及不同的历史时期、功能类型或建筑密度。

二、推荐程序

按照自愿参加、择优推荐的原则,由城市特色风貌区所在地的市(县)级住建部门填写提名信息表(附件1),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级住建部门,在此基础上,由省级住建部门推选首批5个本省的城市特色风貌区,并填写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学会秘书处,作为中国城市特色风貌区的候选案例。

对于其他未入选推荐名单的提名案例,各省级住建部门请将所有材料一并报送学会秘书处,作为城市特色风貌调查的基础材料。

三、推荐标准

推荐的城市特色风貌区须满足以下标准:

1、关注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平衡,特色风貌区与其外部山水格局相协调,区内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

2、整体空间格局合理,能反映城市发展的历史阶段和社会文化,尊重前人留下的城市风貌及其背景环境。

3、尺度与功能协调,顺应城市功能发展需求,交通组织合理。

4、建筑风貌和谐,整体建筑风貌、建筑内外空间、交通流线组织、人流活动安排和城市景观特色协调一致,与特定地段文脉相吻合。

5、良好的公众参与度,城市公共空间具有活力和人气,体现文化传承和民俗特色,以及由此传递的人文精神和象征意义。

6、较高社会知名度,在本省、市或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认同感。

四、推荐数量

每个省级行政区推荐5个城市特色风貌区。

五、推荐材料

1、中国城市特色风貌区提名信息表。

2、中国城市特色风貌区推荐情况汇总表。

3、附件材料。包括(1)城市特色风貌区报告,应准确阐述特色风貌区的规模和类型,与自然环境和人的关系,整体空间格局,社会文化,道路交通,建筑风貌,城市景观,开放空间,公众参与,社会知名度等方面的内容。(2)基础资料,至少应涵盖以下内容:特色风貌区的地理区位及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情况、相关规划及管理的简要情况、土地利用情况、特色建筑(街区)保护与利用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历史文化与传统、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等。

城市特色风貌区报告和基础资料可以A3或A4文册形式提供,根据需要采用“文字+图纸”的表达方式。报告和基础资料采用word格式,图纸文件采用JPG格式,精度不低于300dpi。

六、遴选程序

1、学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省级住建部门推荐的城市特色风貌区进行专业评议,遴选出入围案例。

2、在入围案例中通过公众网络投票的形式,遴选出得票最高的50个入选中国城市特色风貌区。

七、宣传和推广

1、学会将汇总各省提供的案例材料,并把入选的特色风貌区集结成册,报送住建部,供主管部门在推动城市特色风貌塑造方面决策参考,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调查和遴选活动,逐步建成城市特色风貌区数据库。

2、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宣传入选的城市特色风貌区,在世界城市论坛、国际规划大会、世界城市日论坛等高规格国际平台上对入选的城市特色风貌区进行展示和推介,向各国际组织和各国规划学会进行推荐和分享。

3、通过官方媒体、公众媒体,向全国推荐入选的特色风貌区,通过举办学术研讨、媒体发布等活动,提高决策者、投资者和公众对城市特色风貌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加强城市特色风貌的保护,促进城市特色风貌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城市特色风貌区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八、时间安排

请各省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文件)报送到学会秘书处。

九、联系方式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燕

电话:010-58323861

传真:010-58323850

电子邮箱cheny@planning.org.cn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配楼  100037

附件:

1.中国城市特色风貌区提名信息表.docx

2.中国城市特色风貌区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201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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