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城市规划网>学会> 分支机构动态> 正文

城市公共安全与防灾规划座谈会在建设部召开

2014-03-07 11:40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老站
    2005年12月19日,建设部城乡规划司、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在建设部308会议室召开了专家座谈会,专题研讨城市公共安全与防灾规划问题。
    专家们对近一阶段我国在城市安全方面出现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尤其吉林化工厂爆炸以后产生的松花江水污染问题等表示担忧,认为我国已进入灾害多发期,加强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工作迫在眉睫。城市是经济中心,也是所有灾害的巨大承载体,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和城市规划有着密切的关系,各级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协调、组织、综合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维护城市安全。当前各城市应抓紧排查城市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保护好水源地,各省市要摸清现有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范围、附近范围的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必要的整改,制定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专家们建议,要重新反思城市规划的目标,不仅要看到经济增长、市场繁荣、更重要的是要看到社会安定、人居环境改善。要扎实做好城市地质灾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把城市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总体规划阶段的强制内容,把城市安全作为制约城市发展规模、布局的重要因素。要加强城市规划总体布局的安全性研究,包括规划结构和用地的选择,深入研究如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要重视城市危险源的分布规划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关系,不仅要从工业生产的角度考虑布局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到不少工业生产项目本身就是城市的危险源。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像煤气厂、天然气门站、储气站、热电厂等,其空间分布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安全,也要考虑对其他设施的影响。要建立综合灾害的概念,编制城市公共安全综合规划,规划部门要加强协调,把涉及到城市安全的相关规划加以整合,重要内容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文本中。在规范、标准方面,要健全城市安全防灾法律保障体系及规范标准,建议国家尽早启动《城市公共安全法》的编制,尽快出台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强制性标准。国家应成立专门的综合研究机构,深入研究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问题。加强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教育,大学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开设城市灾害概论课程,城市工程专业开设城市灾害学及相关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