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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地方上首部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2014-11-06 11:31 来源:《天府早报》

专家解读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局长何立祥:

历史建筑认定有五个步骤

针对《办法》的有关问题,天府早报记者专访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立祥。

问:对历史建筑的具体认定公布程序是怎样的?

何:认定程序大致分为拟定名录、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制定保护方案、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名录5个步骤。

问:今后,对于纳入保护的历史建筑,将采取哪些保护措施?

何:经市政府批准公布的历史建筑,将由规划部门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管控和保护,由房管部门组织实施挂牌保护,加强巡查监管,与保护责任人签订保护责任书,按照《办法》规定,从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外观风貌、修缮装饰、附属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历史建筑实施整体保护。同时,房管部门还将会同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推进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和合理利用。

延伸

成都已梳理出老建筑973处

两年多来,设在成都市房管局的历史建筑保护办公室对 “全域成都”范围内的老建筑进行了普查调研,初步梳理出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973处,其中中心城区有99处,目前正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批实施保护。已有华西协合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旧址、邱家祠堂等15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获成都市政府批准公布。

目前,成都市正对这些历史建筑实施挂牌保护推进维护修缮等工作,并加强了巡查监管,以给子孙后代留下永续利用的历史文化遗产。

幕后

5位名人联名呼吁:

立法保护历史建筑

这次《办法》出台,重要原因之一是此前成都5位历史文化名人联名写信,呼吁将历史建筑保护推向法制化阶段。

天府早报在9月4日曾独家报道,著名作家流沙河、戏剧家魏明伦、四川省文联名誉主席李致、古建筑专家庄裕光以及四川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彭邦本5人联名写信签字呼吁:“针对成都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薄弱和存在的问题,当务之急应尽快立法,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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