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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一份省级的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05-28 10:14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王长久

原标题:江苏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速 首份省级规划出炉

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如箭在弦,江苏省日前印发了《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这是第一份省级的新型城镇化计划,更能体现中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

城镇化空间巨大

除此之外,26日召开的陕西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按照规划,2015年以前,陕西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西安市以外其他设区市的落户限制。2020年之前,通过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条件,逐步解决符合条件转移人口落户西安,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

日前召开的“广东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题座谈会上,广东省公安厅负责人称,除广州、深圳两个特大城市的老人投靠子女有所控制外,广东其他各地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将全面放开,随时办理并全面放宽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从三地提速城镇化新闻透露的信息,人们很容易看到,内地城镇化的发展空间仍十分巨大。据分析,目前全国有2.34亿农业转移人口,其中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是1亿人,占比40%。所以,未来数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全面铺开,内地势必将出现更大规模的人口转移,这个空间是非常大的。

人的城镇化是核心

各地推动新型城镇化的新规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更加注重人的城镇化。

据分析,虽然相当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统计为城镇人口,但并没有真正获得城镇居民身份,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还没有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这样并不是长久之计,应该循序渐进加以解决。要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转为城镇居民。只有这样,城镇化才算彻底。

江苏有关部门解释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解决好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二是解决好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的全覆盖问题。另一个关键词是市民化。简单地说,就是让进城农民既“落脚”又“落户”,落户的标志关键还要看他有没有完全纳入城镇的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扩内需促产业升级

自2012年中国经济增速破8以来,经济增速持续回落,今年第一季度已经回落到7.4%。中国今后如何出牌来稳定经济大局,一直是中外经济界十分关心的问题。今年3月,内地推出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被解读为内地将通过继续拉动新型城镇化,实现扩内需和促进产业化升级的目的。而核心的核心,是新型城镇化有望推动中国打破目前经济的盘局。

从三地公开的文件看,新型城镇化的原则将是控制大城市规模,放开中小城市,推动外来人口落户;模糊户籍概念,降低外来人口享受公共服务门槛;提高外来人口买房能力,盘活中小城市存量住房。如江苏的规划就提出试点将务工人员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提升外来人口的买房能力。

目前,内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持续提高,大、中小城市建设将需要修建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以及电力、燃气、自来水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这意味着将创造大量投资需求和就业机会。总之,内地已经出现和即将升温的新型城镇化热浪将成为中国实现稳经济谋发展的强大动力,相信江苏、广东等地的做法很快会全面铺开,势必将会热点纷呈,新型城镇化的成果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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