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对环境保护提出了严峻挑战。这种挑战有哪些具体表现,如何有效应对?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城镇化和环境保护双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
环境保护是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标准
记者:在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中,加强环境保护有何重大意义?
吴晓青:在新型城镇化这篇大文章中,环境保护既是基础,也是短板;既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标准。
环境资源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础。植物离不开阳光,鱼儿离不开水。城镇化要推进,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要提升,也离不开环境资源的支持。城镇化发展不能罔顾环境资源支持能力,无限制地索取、消耗、排放。
环境保护是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内容。习近平同志在今年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始终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作为重要目标,并提出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任务措施。
环境保护是城镇化“新型”“健康”的重要标准。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可以说,环境保护做得好不好、环境质量好不好,是城镇化健康与否的重要标准。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环保问题不容忽视
记者:随着城镇化持续推进,我国环境保护面临哪些新的形势和挑战?
吴晓青:我国环境保护从城市起步,改革开放以来取得很大进展。但城镇化的持续深入推进,为环保工作带来了新挑战,环境治理难度在加大。例如,传统的大气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解决, PM2.5、臭氧等新型污染问题又接踵而至;水量性缺水问题尚未得到根治,水质性缺水问题又进一步凸显;生产领域的环境问题居高不下,消费升级带来的新型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传统污染防治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市民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与对环境健康的关注迅速上升,环境质量改善与市民预期差距较大;等等。
当前,我国城镇化处于由中期向后期发展的阶段,环境压力将持续加大且短期内难以缓解。预计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提升至60%,而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增加城镇人口1300万左右。我国每年增加生活垃圾520万吨左右、生活污水11.5亿吨、多消耗8000万吨标煤。未来中小城镇发展还可能导致不同区域、城市群间由隔离式的“碎片污染”转为“连片污染”,环境保护将面临更大挑战。
记者:在处理城镇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上,当前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吴晓青: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足、供给滞后。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不够,存在重增长、轻环保的观念,生态环境要给经济发展、城镇建设让路,环境保护处于末端补救的被动局面;城镇环保治理投入处于旧账未还又添新账状态,环境治理速度滞后于城镇扩张与经济发展。
二是底线不明、约束不力。一些地方城镇化发展缺乏环境底线思维,缺乏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尊重,山体、河流、湿地、森林、田园等被肆意占用,污染物无限制排放,环境退化甚至丧失功能,环境保护法规条例的约束性不够、不强、不硬,开发强度超过环境资源承载力上限。
正视挑战与问题,明确思路和对策
记者:如何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吴晓青: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深刻认识环境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补短板、强基础、提质量,努力将城镇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式、开发强度控制在生态系统和环境资源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补短板,就是向污染宣战,出重拳,用重典,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健康的城镇灰霾、水体黑臭、土壤污染等重点问题,让长期超负荷的城镇内河水体、大气环境得到休养生息,大幅提高城镇生态产品、环境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强基础,就是以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城镇环境空间管控为重点,划定城镇生态保护红线,从源头构建生态功能维护和城镇建设协调发展格局,以环境承载定发展。
提质量,就是明确资源开发利用底线与主要污染物排放上限,将环境质量不降级作为发展的前提,确立城镇环境质量基线,维护城镇环境功能定位,提升新型城镇化的整体质量,建设美丽城镇。
记者: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实现城镇化与环保双赢,需要健全和完善哪些制度与政策?
吴晓青:积极应对城镇化进程中的环保挑战,应重视制度的保障作用、政策的限制和导向作用。当前,可以着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十二五”环保规划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基本制度。总体规划以提升环境服务功能为目标,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资源上线等为抓手,为城市建设、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提供先导性、基础性依据。目前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顺利,下一步需要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执行力,加强与城市总规、土地总规及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融合,力促多规融合、一张蓝图干到底。
建立健全城镇建设、重大产业发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体系。将规划环评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手段,强化执行力度。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建设,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限制审批。完善城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提标改造。进一步推进落实重点区域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城镇环境问题诊断、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评估等领域科研突破。支持企业技术减排与环保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绿色化、清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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