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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忠良:中国城市规划之弊是机制之弊

2014-08-28 10:30

新城开发不是洪水猛兽

凤凰城市:2013年,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课题组对12个省区的调查显示,12个省会城市,平均一个城市要建4.6个新城新区;144个地级城市,平均每个规划建设约1.5个新城新区。您如何看待这股新城开发热潮?

宋忠良:如今的政府官员热衷于新城镇的开发,不可讳言,这与GDP有关。但实际上,很多政府官员都是背了黑锅。官员们都想升迁,然而中国现行体制下,一位官员想升迁,仅仅把城市的下水道建好了没用,建了新城后才有机会。不过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在中组部选拔干部的标准中,也不仅仅将GDP作为选拔依据。

我们不必将新城镇开发当做洪水猛兽。全世界都在开发新城,没有开发的地方只是一潭死水,经济上不会活跃。就像物理学上提到的物质不灭定律,地球上的资源就这么多,不会消失,也不会生长,经济越来越好,是因为交换和流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能引进一些机制,就可以解决问题了。问题的关键不是新城镇该不该开发,而是启动新城镇发展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新城镇开发不是一两个官员拍脑袋决定的,也不是中央在北京规划云南山区的发展,他们不具备这个能力。中央应该把握大方向,而细目应该由地方,即从省到市再到区来做规划。

通常只有当地人才知道什么规划是当地需要的,这也是我想强调的一点,城市规划最核心的东西是人性,而不是钢筋水泥的房子。

新城不是不能建,关键是谁来决定这个地方应不应该建造新城?照现行的机制,通常是老百姓骂,政府背黑锅,没人受惠。建设的新城项目必须得到老百姓的认可,相关美学上的规划由专家学者去做,而政府应该仅在最后的法令上进行把关,即确认是否违法,执行相关公权力。最后出来的效果即使不如意,那谁也不能怪谁。

此外,国家行政单位可以做一些大面积的把关,尤其是容积率,不要归到很细节,容积率足以把关一切。

凤凰城市:但新城开发中还存在一个问题,中国城镇化的推进导致一些新城规划大批量出台,与此同时,相关的市场需求也随之来临。在发展中,大量新城求快,因此在缺乏产业支撑的情况下,采取房地产开发的手段,频繁“造城”,以此加快“城镇化”进程。而这样的“被城镇化”通常会导致市场供应无法顺利运作,或是新城没有产业入驻,缺少人气,成为空城。

宋忠良:我在台北市主持过一个建筑案,叫大叶高岛屋,是百货公司的开发案。台北市的百货业竞争非常激烈,加上这个地方在台北市的郊区,不是一个很有竞争力的商业地段。我帮业主出的规划是,招商免费,所有入驻的厂商租店面都不需要钱。

可是还是有条件的,就是要交25%的营业额当租金。因为店铺免费的政策,大量厂家都被吸引过来,然而又因为要交25%的营业额当租金,更多经营状况不那么好的企业就自动止步了。如此一来,百货公司招商部就有了更大的选择权,可以挑选最适合的,最能赚钱的企业入驻,达到双赢结果。

同样的,我想将这个机制放大。现行的土地政策是使用者有40年,50年或70年的使用权,我认为我们应该将土地出让的年限设定多样化。

例如设定一个8年、10年或15年的期限,土地免费,大量的开发商会被吸引过来。可是开发商同样需要考虑到,前期盖房子就要两三年,真正的运营期只有5年,那是否能保证在5年内进行盈利营利?

土地免费,可是并不是过户到开发商名下,不涉及国有资产的流失,8年到期后,如果绩效不好,政府有权将土地收回。如果绩效好,达到一定数值的话,政府就无权收回,可以再续约。

这很自然地就能解决没有产业的问题了,因为土地免费是一个很大的吸引力,优秀的开发商、产业都会被吸引过来。可是土地明令只让你使用8年、10年,那么开发商或企业就会自己衡量,自己的产业是否有竞争力?

如此一来,很可能钢筋水泥还没有搭,就已经有产业进驻了。我们不需要将一堆房子盖好后再去招商,而应该是量身订做。政府只提供土地和相关的规定,由丢钱的人来决定我怎样使用这片土地,怎样开发才能达到发展盈利的效果。这样一来,怎么会有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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