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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沈政发[2006]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7项),现予公布。
我市历史悠久,是多民族聚居地,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历史发展的见证和汇集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各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我市各族人民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建设和谐沈阳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关于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沈政办发(2006)16号)精神,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
沈阳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区、县(市)或单位
1 谭振山口头文学 新民市
2 回民小鼓高跷 沈河区
3 评剧“韩、花、筱”三大流派艺术 沈阳评剧院
4 京剧唐派艺术 沈阳京剧院
5 奉天落子 和平区
6 沈阳关氏皮影 新城子区
7 东北大鼓 市群众艺术馆
8 新民传统二人转 新民市
9 面人汤技艺 皇姑区
10 老龙口白酒传统酿造工艺 大东区
11 老边饺子 大东区
12 马家烧麦制作工艺 沈河区
13 朝鲜族回甲祝寿礼仪 于洪区
14 萨满歌 法库县
15 蔡氏飞车走壁技艺 沈阳杂技团
16 锡伯族抓嘎拉哈 新城子区
17 东北古建筑传统彩画、地仗(油饰)技艺 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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