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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楠:城市设计一定要列入法制

2015-07-09 09:12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编者按:

近年来,以上海为代表的城市在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及城市管理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和经验,为此,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协同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14年11月20-21日召开了以“城市设计与空间治理”为主题的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上海会议。在大会上,石楠秘书长代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向大会致辞。他在致辞中着重强调了两点,第一,学术超前性研究至关重要;第二,城市设计一定要列入法制,取得它相应的制度地位。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很久没有参加我们委员会的活动了。我首先代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对本次会议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同时,也非常感谢委员会的委员们多年以来做的工作,也要感谢本次承办会议的各方所做出的努力。

我特别喜欢这次会议的主题,专门讲到了“城市设计与空间治理”这个话题。触及了我们规划工作改革力的关键问题,或者说是深水区。我想谈几个方面的想法,跟大家做一点简单的交流。

“城市设计”现在来讲,是一个很热的话题,重新回到话题的中心,而且上升到了最高的高度,党和国家最关注的话题。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是技术问题还是个政治问题?我判断这是政治问题,不是个技术问题。技术问题在我们过去30年,在很大程度上也得到了解决。但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到的:“现在的问题是指导思想的问题,是很多理念上的问题,不简单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我也简单地回顾了一下我们学会,包括我们委员会、规划学术界过去三十年的工作。

过去三十年,我简单分成三个十年。

第一个十年,也就是80年代,这个时候更多是引进、吸收。城市设计在很大领域上是建筑师和建筑学领域的,所以大家讨论的是从建筑风格逐步的走向城市风貌、城市特色、进入了规划的视野,也开始进入了规划管理的程序。那个时候大量的文献讲到了,从单体建筑风格延伸到一些建筑区的设置。我们大量地翻译了欧美、日本的很重要的一些著作,一些实例。还有一些专家,包括我们委员会已故的副主任委员黄老先生和其他的很多专家,到海外去考察、学习、进修,带回了海外很多成熟的理念。这个阶段是学习、吸收,从建筑学逐步走向成熟化。我们学会90年专门召开了学术研讨会,当时国家城建总局的局长参加,而且那一次会议上讨论了方方面面,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学术活动,后面也有很多其他的学术活动,专门召开过一次城市国际论坛,也是我们国家城市设计上的一次重大活动。尤其是论坛发布了一个《宣言》,《宣言》里面专门讲到了“要结合当地的自然、气侯等”,特别讲到要从管理、法制的角度来考虑城市设计。

第二阶段,90年代。这个时候我们已经有了大量的引进,这个时候有大量的城市设计的实践,而城市设计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广,理念也越来越多,方法也非常多,基本上形成了我们城市设计的理论与制度的框架。已经从单体建筑走向一个片区,而且开始走向总体设计,更多地进入了规划的领域、规划的视野。而这个阶段,我觉得一个最重要的标志性的事件,是住建部专门组织了《城市设计实施制度》。当时王凯等一批专家,专门提出了要建立“城市设计的实施制度”,提出来从总体、片区、重点地段三个不同层次构建城市设计的编制体系。所以从这个阶段来讲,包括我们学会也举办了很多活动,出版了很多书,可以说是逐步走向了一个制度化、法制化的阶段。

第三阶段,进入2000年以后,尤其是我们这个委员会是2001年成立的。这个委员会成立以后,这方面的研究更多了,所以“城市设计”在中国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新的繁荣期。同时2001年我们国家加入了WTO,我们制定市场全面开放,大量外国的设计公司在中国活跃起来。很多的境外理念,已经不是过去简单地引进吸收的问题,大量地在中国进行实践。这引来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已经不是简单的从物质空间,更多的是从生态、文化、历史、社会,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城市设计,更加强调城市设计作为解决空间矛盾和空间设计的手段,而且进一步地突出了城市设计作为城市空间生产的一种手段。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设计”,而是一个“空间设计”的手段,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城市设计的定位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成了一种打造形象的一种异化的手段。所以这个阶段,可以说城市设计的繁荣和创新,也伴随着混乱出现。建筑师重新成为了城市设计的主角,城市规划反而在这里面的声音变小了。

从前30年的回顾,我们过去前20年还在纠结“城市设计是什么?是理念还是方法?是一个层次还是一个阶段?”学术界都没有一个共识,大家都一直在讨论。但是事实上最近10年,城市设计更多的是反映价值观。另一方面,作为一个非法定的规划手段,更多的是扮演了法定规划的空间设计的支撑,我们为控规、为总规,提供了支撑。同时,我们学科的调整,城乡规划学从建筑学里调整出来,但是很可以,城市设计列入规划设计。这种情况下,建筑学的热情重新被燃烧起来。这个阶段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我觉得有两点给我启发很大。

1.学术超前性研究非常重要。

我们学术界对于城市的研究近30年,从学会主办第一次全国“城市风貌”研讨会开始。我们在深圳举办的全国城市设计研讨会,是第一次全国规模比较大的会议。

现在我们最高的领导人已经关心这个问题了,而且把它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所以如何做好学术研究,如何做好学术前瞻性,这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前30年的积累,今天谈“怎么解决今天城市形象、风貌、特色的问题”,我觉得我们会出现“准备不足”的问题。

2.城市设计一定要列入法制,不取得它相应的制度地位很难发挥很好的作用。

我们怎么看待这件事?我们能做什么?这是我们专业组织、专业团体应该分析的。在资本和权力高度崇拜的大的环境下,你说我们城市设计能做什么?我们不做“新、特”还能做什么?在我们公共财政没有或者缺少制约、我们官员的政绩考核还是靠很多表象选择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做什么?在我们的审美能力还停留在温饱阶段,我们建筑师会怎么样?我觉得对于这些问题思考以后,我就觉得不奇怪了。如果再问几个问题,我认为我们提出叫所谓“三位一体”的因素造成了今天这些现象。

1)空间特色是影响消费的一个因素。今天的消费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不仅是商品和服务,同时还有空间。这儿为什么是这儿?不是因为它的服务,也不是因为它的房子,是因为它的空间,是因为它的空间品质成了一种特色,成了一种基本的消费对象,这就是所谓的“空间生产”的问题。从“空间生产”和“空间消费”的角度来讲,我们已经不是简单一般活动的载体,而是成了消费的对象。所以城市的空间是否有特色,建筑空间是否有个性,本身就是影响消费的一个因素。

2)我们进入了一个信息社会。我现在说的话,马上发出去,马上有反应,这是我们大家希望看到的。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开,全世界都在讨论这个事情。但是我觉得一个最基本的就是信息时代的消费习惯,快餐文化的特征会带给我们的城市建筑,我们的城市风貌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必然会导致我们一种消费情绪的变化。求新求变成为消费的一种新的趋势,所以各种风格都在风靡,当然有可能会出现很多很奇怪的现象。

3)我们还处于转型时期。我们对照欧美,特别是到欧洲去看,我们的社会特征,我们民众的,包括我们决策者素质,在整个社会转型期来讲,我觉得我们有很多事可以做,而且不能操之过急。所以我说今天出现奇奇怪怪的现象也奇怪也不奇怪,甚至有些时候是难以避免,关键是看我们怎么办。我认为必须要从体制机制、从执政理念上决策,这一点中央已经做出了很好的部署。但是更重要的,我认为应该从依法治国和空间治理上来寻求治理。

我们学术组织如何做工作?一定要发挥积极的作用。除了我前面讲到的前瞻性要发挥作用以外,要创造性的开放活动,加强凝聚力,重新思考学会包括委员会的定位,我们的性质。学术组织的责任不仅仅在于知识的交流,更在于价值观的传递。回到我们讨论的话题,我觉得从委员会或者学会的角度来说。一方面,把30年的经验利用好;另一方面,一定要做好向全社会,尤其是决策者传递我们的价值的工作,只有靠我们的工作才能够有助于提高整个民族特别是决策者历史文化素养,提高他的审美情趣。

所以我也希望我们的委员会,能够继续开展工作,这几年应该说活动开展的非常好。像我们一批老的专家,他们都有很多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我希望委员会能够更多的成为整个学会的旗手,成为我们的一个榜样。

谢谢大家,祝愿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根据发言记录整理,未经专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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