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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保护、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

2015-11-13 14:34 来源:清华同衡规划播报

编者按:

11月8日上午,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与中国文物学会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清控人居遗产研究院联合承办的“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2015年会、中国文物学会历史名街专业委员会2015年会”进入自由论坛阶段。年会设置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两个自由论坛,分别由规划学会名城学委会副秘书长霍晓卫和鞠德东主持。

自由论坛一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自由论坛第一场主题集中于历史城市保护、存量更新与存量发展等问题。

主持人

霍晓卫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清华同衡历史文化名城研究所所长

霍晓卫副秘书长结合2014年中央城镇化会议明确的“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严格限制增量,盘活存量”以及中央提出的“加大对棚户区的改造力度”等现实背景,提出了怎样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促进历史城市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问题。

嘉宾观点

大会委员以及来自各地方的参会领导从多个角度展开了积极热烈的讨论,主要观点如下:

华南理工建筑学院教授、名城学委会委员田银生结合其在广州从化温泉镇的工作实践提出:历史城镇规划工作的难点在于形态复杂和产权复杂,管理单元是历史城镇更新的有效方法之一。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形态分区和产权分区综合叠加形成管理单元体系,并对其分解,分区、分期、分别实施。

邦城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名城学委会委员邱晓翔提出:要注重文化遗产的活化,探索遗产保护、企业介入以及公众开放相结合的保护利用途径。建筑遗产应多方位探索其活化利用方法,在“有限改善”的基础上促使原住民提高生活水平。同时,老龄化在一定程度上对保持街区生活的延续也具有积极意义,为街区延续和营造传统生活方式和氛围具有重要作用。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监相秉军认为:城市作为有机体,历史城区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的作用是保证其有保持地方特色并能朝着健康的方向不断生长的能力,而不是全面“整容”。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助理、名城学委会委员钟舸认为:从保护规划到保护实施要强调多学科、多专业、多领域的合作。在未来历史城市更新的方向性选择上,要加强社会学、经济学的参与,促进保护工作中产权和权益的再定义以及社会和社区综合的发展。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总工程师、名城学委会顾问汪志明强调:遗产保护是中央提出的棚改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作用是在时代浪潮下科学的界定改造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并在改造过程中积极发挥保护专业的作用。同时提出,对于景德镇的保护应更加注重窑址、民居、当铺、沿江码头等文化遗产各个相关要素的整体保护。

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名城学委会顾问阮仪三强调:景德镇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注重城市山水环境的保护,特别是建筑高度和城市天际线的控制。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历史文化名城所主任工、名城学委会副主任委员张广汉强调:我国棚户区改造政策中提出了“要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区别对待,并在具体实施中以基础设施改善和危房改造为主”的要求。同时,历史城区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手段也应该区别对待。对于街区来说应采取保护引导的城市更新策略,历史街区以外的历史城区应采取城市设计引导下的城市更新策略,延续城市的特色历史风貌与格局。

福建省文物局局长、福建省文物考古博物馆学会理事长郑国珍提出: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一方水土与文化基因,我们要通过遗产保护的手段来化解目前城市形象千篇一律的问题。同时,遗产保护与城市规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百姓生活品质的提高。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文物局古建专家组组长张之平认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更多学科、更多领域参与其中,规划层面的工作更多是要合理优化各方面需求与成果,在融合与妥协之中追求最大的效益。

自由论坛二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

自由论坛第二场主题集中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发展等问题。

主持人

鞠德东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

鞠德东主副秘书长首先提出了我国历史文化街区普遍面临的几个问题:

主要包括历史文化街区衰落、拆真建假、过于商业化和绅士化,失去市井生活、碎片化、孤岛化、小规模渐进式实际操作中的难度、产权问题、公众参与及民众保护意识的觉醒等方面。

嘉宾观点

针对以上问题,大会委员和地方领导展开了积极热烈的讨论,主要观点如下: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吴庆洲回顾了在担任佛山市政府顾问期间,以专家身份多次建言政府部门减少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破坏,指出了在具体工作中规划师应该发挥主动性,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起到更多积极作用。

四川省城乡规划院总工应金华提出了一个有一定代表性的现象:四川省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破坏严重,为了满足历史文化名城内必须有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只能从主城区甚至市郊的其他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区县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导致历史文化街区离历史城区越来越远,建议相关政策法规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区位应给出空间限定。

扬州市古城保护办公室主任郑路通过对扬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多年保护经验的回顾,指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不仅应集中于物质形态层面,更多应加强关注本地人的需求;同时建议政府、居民、开发商、规划师应关注历史文化街区中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诉求。

湖州市规划局处长俞建芳通过对湖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工作经验的总结,提出规划建设部门要改变工作思路,采取因地制宜、试点先行、专家矫正、逐步推广的渐进式方法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发展工作。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张晓云针对铁西工业区保护发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以下针对完善政府法规方面的建议:一、用地控制方面,应完善对于特色老厂房的地类政策,便于加强对工业遗产建筑的保护;二、完善土地出让金制度,明确对加建建筑和建筑内部改造方面的审批依据;三、以红梅味精厂为例,建议在具体地块保护与利用中,应从政策上明确开发与保护的比例。

绍兴市规划局局长周筱芳通过总结1982年以来绍兴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工作中的经验,指出规划局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在蓝图变地图的过程中,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局应具备很好的向城市决策者进行解释与决策引导的沟通技巧;二、把政府制定的政策大目标分解为实际工作中的阶段小目标;三、培养传统建筑修缮的技术团队,提升施工水平;四、做让本地人喜欢的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