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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规划和城市经济学委会暨中国地理学会区域规划分会2015年联合年会撷彩

2015-12-21 09:33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2月11日,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规划和城市经济学委会、中国地理学会区域规划分会联合主办、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办的2015年联合年会在北京中规院主楼召开。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创新空间规划体制机制、促进区域全面协同发展”。与会嘉宾和专家包括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俞滨洋,学委会主任委员兼中国地理学会区域规划分会主任樊杰,杭州市规划局局长张勤,国家环保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林坚,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总规划师沈迟,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马向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王传胜,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陈锋顾问、王凯副院长;以及来自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新华社、多所高校、研究院所、规划院等百名同仁参加了本次年会。学委会顾问委员崔功豪教授、董黎明教授、姚士谋教授、王东研究员、叶舜赞研究员、徐国弟研究员、顾文选研究员等也共同参加了学术活动。

嘉宾、委员和学委会顾问合影

学术报告会现场

本次年会是一次跨学科、跨领域共同研讨新背景下我国区域规划空间机制体制创新、区域协同发展的学术盛会。

会议由樊杰研究员和王凯副院长主持,石楠秘书长和俞滨洋副司长致辞,提出跨界学术交流交流的重要性,强调了城市经济研究对区域规划的重要作用,总结了近年来国家区域空间发展的新思路和新要求,并强调专业学术委员会在推动前瞻性、预警性研究上的重要作用,对学委会的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石楠秘书长致辞

俞滨洋副司长致辞

五个发展理念与国土空间格局配置新思路

樊杰研究员作了题为“五个发展理念与国土空间格局配置新思路”的学术报告。他认为,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贯彻“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将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作为新时期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新时期我国国土空间格局配置也要以“战略性”、“约束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创新性”形成新的响应。他在回顾和反思我国空间管制和区域治理体系缺陷的基础上,提出新时期应以理论创新引领、创新驱动转型,发挥主体功能定位的基础作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约束作用,建立双向开放的区域响应、共享发展(扶贫脱贫)的战略要求,探求空间规划体系和系统解决问题的方案。

新常态下的京津冀协同发展

王凯副院长作了题为“新常态下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学术报告,认为新常态下我国城市与区域发展正面临着“速度换挡”、“改革攻坚”、“多化叠合”的新形势,我国城市发展政策、模式和建设要求等也在同步转变,需要在新形势和新背景下重新审视城市与区域发展问题。他以《京津冀城乡规划(2015-2030)》为例,提出了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创新探索: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作为目标,在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以生态、交通、产业、文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六网”为支撑,以区域空间治理体制机制为保障,构建京津冀区域的一体化的职能体系、网络化的空间结构。

长江经济带区域发展战略思考

王传胜副研究员作了题为“长江经济带区域发展战略思考”的学术报告。他总结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长江轴线发育演变的态势,结合国土空间结构特征和空间增长态势的分析,对长江经济带的区域发展变化和趋势进行了评估,提出了长江经济带应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城市群组织空间开发的总体格局,强化产业发展与对内对外开放,重视耕地生态保护与贫困地区发展。

珠三角的转型与区域合作思考

马向明总工程师作了题为“珠三角的转型与区域合作思考”的学术报告。珠三角是巨型城市连绵地区,其功能格局、产业结构、人口结构、文化关联、空间结构有其历史基础和特色。在新时期面临巨大转型压力的背景下,提升珠三角在国际分工中的功能地位、提升区域内城市建成区的品质与竞争力、实现城镇高密度地区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区域未来的三个重大议题。报告对珠三角区域合作前景进行了展望,从粤港澳合作、都市圈扩容、城际和镇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多规合一的几点思考

林坚教授作了题为“多规合一的几点思考”的学术报告,认为国家新时期推进“多规合一”是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这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相联。在现实中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必须认真分析“多规”冲突的背后逻辑,科学研判“多规”间的定位和关系,妥善处理规划的政策协同问题。他还对国家四部委的28个试点工作进行了对比,并结合山东省桓台县的试点,谈了自己对“多规合一”的工作体会和建议。

环保拿什么来‘多规合一’?

王金南副院长作了题为“环保拿什么来‘多规合一’?”的学术报告。他认为,我国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正面临着生态环境功能混乱、环境污染处于顶峰、生态用地和生态资产被挤占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布局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在新时期国家对空间规划提出的“划定三生空间”、“多规合一”背景下,环保部门应在既有事权基础上,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控制底线”等三大环保工具融入到“多规合一”工作中。“多规合一”应是空间管控要求的合融,而融合后的空间管理任务仍应回归到相关部门,通过部门空间管制和政策措施加以落实。

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省域‘多规合一’的探索与实践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城市设计所所长胡耀文作了题为“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省域‘多规合一’的探索与实践”报告,介绍了省域“多规合一”工作的特殊性和海南省域“多规合一”在制定工作框架过程中所显露的一系列问题。为推动省域“多规合一”工作与各县市“多规合一”技术层次的衔接,海南省建立了“制定标准、联动市县、分层推进”的省-市互动的协调机制,并以省域层面的“一张蓝图”实现一体化的省域空间管控。报告结合海南省的实践,提出“多规合一”的推进需要以立法执法、机构改革、行政审批等多方面改革为基础,而这也是新时期“多规合一”工作推行中最重要的保障与支撑。

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的回顾与展望

沈迟总规划师作了题为“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的回顾与展望”的学术报告。他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角度梳理了“多规合一”工作的法理基础,以四部委联合试点工作为基础总结了“多规合一”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报告结合各地开展的实践,认为“多规合一”工作经历了理念探索、地方政府自发实践、国家推动等三个阶段。他认为,“多规合一”工作要理顺城乡规划与国土规划、土地里利用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逻辑关系。通过合并主要的空间规划,最终形成与发展规划并列的两大规划序列,突出“多规合一”工作的科学性、统领性、可操作性和法律地位。

杭州城市开发边界的实践与思考

张勤局长作了题为“杭州城市开发边界的实践与思考”的学术报告。她以杭州为例,介绍了杭州市在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中通过落实相关法规空间保护要求,划定开发边界的实践工作。她认为,划定开发边界、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是城乡规划工作又一次基础性改革,边界的划定要从城镇化发展的过程出发、立足可持续发展;要从“全域”着眼,立足“三生融合”,规范、引导全部建设空间;边界划定要精准,范围要清晰、责权明确;要立足既有法定规划工具,做好综合统筹等。

省域‘三生’空间的协调与情景分析——以湖南省为例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区域规划研究所副所长陈明作了题为“省域‘三生’空间的协调与情景分析——以湖南省为例”的学术报告。他以我国第一轮和第二轮国土规划的编制为背景,结合国家“十二五”国土资源部牵头的科技支撑课题,介绍了湖南省新时期“三生”空间的协调及划定工作,详细介绍了湖南省生态空间的评价与协调、农业空间的协调、建设用地的协调、“地上”的保护开发行为与“地下”的矿产资源开发的规划统筹协调工作。从湖南省未来经济社会、退耕还林、水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发展不同的情景,对湖南2020年、2030年的“三生”空间格局进行了预测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