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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纲要出炉:最新解读 哪些要点需要关注?

2019-12-02 10: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今天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分为“发展背景、总体要求、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标准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推进规划实施”等十二章。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作为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今后长三角地区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规划纲要》内容涉及多个方面。都有哪些重点需要关注,小编为您一一梳理。

规划纲要范围

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

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

请注意,《规划纲要》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单独列出,以凸显其重要性。

——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以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战略定位

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发展目标

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上海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苏浙皖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城市群同城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城市群之间高效联动。省际毗邻地区和跨界区域一体化发展探索形成经验制度。城乡融合、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到2025年,中心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控制在2.2∶1以内,中心区人均GDP与全域人均GDP差距缩小到1.2∶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

科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

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成为全国重要创新策源地。优势产业领域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形成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产业迈向中高端。

到2025年,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8%。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

轨道上的长三角基本建成,省际公路通达能力进一步提升,世界级机场群体系基本形成,港口群联动协作成效显著。能源安全供应和互济互保能力明显提高,新一代信息设施率先布局成网,安全可控的水网工程体系基本建成,重要江河骨干堤防全面达标。

到2025年,铁路网密度达到507公里/万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密度达到5公里/百平方公里,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

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能力显著提升。

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网络基本形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效运行,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总体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单位GDP能耗较2017年下降10%。

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明显提高。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基本满足。

到2025年,人均公共财政支出达到2.1万元,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

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有效。

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行政壁垒逐步消除,一体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与国际接轨的通行规则基本建立,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七大领域发力一体化

为此,《规划纲要》从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等七大方面,提出了系列改革举措。

强化区域联动

一方面,《规划纲要》明确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以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推动上海品牌和管理模式全面输出,服务辐射长三角。

另一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加快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华略智库创始人任新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这是一个比较新的提法。通过都市圈的联动发展,推动区域更紧密协同发展。这是一体化的一个新路径,也是非常务实可行的举措。

产业协同创新发展

《规划纲要》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科创中心建设为引领,打造产业升级版和实体经济发展高地。以下产业将迎大发展。

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汽车、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智能家电十大领域:

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协作,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建设一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形成若干世界级制造业集群。

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大飞机、智能制造、前沿新材料十大重点领域:

加快发展新能源、智能汽车、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延伸机器人、集成电路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面向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下一代人工智能、靶向药物、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基因检测八大领域:

加快培育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任新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长三角产业协同发展包括三个层次:第一是长三角有优势、有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纲要》明确了十大领域;第二是十大新兴领域,体现国家战略要求,也是长三角下一步要主攻的方向;第三是未来产业,像量子信息、类脑芯片、下一代人工智能等八大领域,体现长三角要代表国家参与世界最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和产业竞争的重点领域。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规划纲要》提出,要协同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提升省际公路通达能力,合力打造世界级机场群,协同推进港口航道建设。

机场群建设方面涉及这些重点内容:巩固提升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增强面向长三角、全国乃至全球的辐射能力;规划建设南通新机场,成为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提升杭州、南京、合肥区域航空枢纽功能,增强宁波、温州等区域航空服务能力,支持苏南硕放机场建设区域性枢纽机场。

值得注意的是,备受关注的南通新机场已正式写入《规划纲要》。

长江联合集团战略研究室副主任、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叶继涛表示,产业协同发展和基础设施高效互通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经济基础,这两大领域未来将迎来新机遇。在产业协同发展方面,长三角各地方政府可建立政府间的财税分享机制和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金,通过产业基金投入引导大企业开展大项目区域布局优化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区域集群协同发展;

在基础设施领域,长三角城际高铁、通用航空、跨流域河道湖泊整治、污水处理、高速公路、5G设施等领域将有较大投资需求。

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规划纲要》提出,要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有以下重点举措:

全面实施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政策协同,在企业登记、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投融资、财税分享、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服务等政策领域建立政府间协商机制。

建立标准统一管理制度。

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加强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加快金融领域协同改革和创新,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依法合规扩大发行企业债券、绿色债券、自贸区债券、创新创业债券。鼓励地方政府联合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专项资金。支持上交所在长三角设立服务基地,搭建企业上市服务平台。

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能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完善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运营平台跨区域合作。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民营经济跨区域并购重组和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海财经大学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学良教授表示,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引领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也有利于完善我们改革开放的空间格局,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

延伸阅读

专章列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有多重要?

《规划纲要》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特别用两章内容进行阐述。

对示范区,《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统一规划管理、统一土地管理、建立要素自由流动制度、创新财税分享机制、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协同公共服务政策等,为长三角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

对上海自贸区新片区,《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五个自由”为重点,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带动长三角新一轮改革开放。

上海临港现代物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鹏霖表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和一体化示范区,是上海发挥对内对外开放枢纽作用、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的战略性平台。用好这两个平台,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引领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

这一精神在《规划纲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规划纲要》不仅将新片区专章列入,还从三个方面展示了开放的高度、深度和广度:

一是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等,其中的许多措施都十分“硬核”,比如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推动浦东机场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等。

二是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规划纲要》强调,要探索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安排,特别是对境外进入海关围网区内的货物、海关围网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增加了海关围网区内企业之间的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这在国内还是首创。

三是促进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

《规划纲要》提出,要定期总结评估新片区在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开放、人才流动、运输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制度经验,制定推广清单,明确推广范围和监管要求,按程序报批后有序推广实施;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动,放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辐射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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