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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学术诚信建设的倡议书

2021-09-26 09:45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导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结合规划工作的特点,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向全国规划行业的科技工作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学术诚信建设的倡议书。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学术诚信建设的倡议书

学术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结合规划工作的特点,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向全国规划行业的科技工作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作风学风建设,营造尊重科学的规划行业风气。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积极倡导深入调查研究,善用绣花功夫的工作作风,反对脱离实际、浮夸浮躁、投机取巧。保守国家秘密,不泄露涉及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等保密范畴的数据、研究报告及规划成果。

二、强化学术规范建设,营造求真务实的规划职业环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公共利益为基本追求,在参与项目招标、规划制定、成果评审、鉴定评奖等专业活动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学术原则,不徇私舞弊或谋求不当利益。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隐瞒事实,不夸大问题。尊重原始数据,准确引用数据,科学运用数据。不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数据、图片、资料、文献、注释、证明材料等,反对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及规划成果。

三、坚守学术道德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规划学术气氛。尊重知识产权,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规划设计成果,以及他人的观点、数据、图像和研究方法,引用、借鉴或参考他人成果须如实标明,引用内容不得构成自己成果或作品的主体或实质部分。科研成果、规划设计成果和学术论文的署名应与贡献程度相符。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相关学术成果,不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不弄虚作假骗取科研项目、市场合同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咨询评审活动,拒绝在情况不掌握、内容不了解的意见建议上署名签字。

四、坚持学术民主原则,营造鼓励创新的规划专业氛围。允许不同规划学术观点交流碰撞,倡导严肃认真的学术讨论和评论,排除地位影响和利益干扰。开展学术批评要开诚布公,多提建设性意见,反对人身攻击。尊重他人学术话语权,反对门户偏见和“学阀”作风,不利用行政职务或学术地位压制不同学术观点。鼓励年轻人大胆提出自己的学术观点,积极与学术权威交流对话。反对规划领域“圈子”文化,打破相互封锁、彼此封闭的门户倾向,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在规划实践中多做传帮带,善于发现、培养青年规划人才,开展科普活动,引领更多青少年投身规划事业。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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