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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岚委员:深化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展现乡村振兴美好模样

2022-03-04 16:03 来源:《群众》2022年第4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十二五”期间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十三五”期间实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和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保障住房,实现农民群众安居宜居。从农村困难群众和区域发展短板的苏北地区入手,积极探索推动城乡关系重构、进而推动区域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2012年至2020年,全省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2.9万余户,拨付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24.9亿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起,着力推进苏北农房改善,省级层面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形成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工作局面。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满足进城、入镇、留乡多元需求,不搞大规模“合村并居”;在改善农房的同时,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乡村特色风貌塑造。经过三年的共同努力,苏北30多万户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建成了一大批承载乡愁记忆、体现现代文明的新型社区,其中64个被命名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结果显示,苏北五市改善农户的满意率达93.3%。

建设村庄,展现乡村振兴现实模样。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展现新时代鱼米之乡风貌。一方面,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在全国率先以省长令的形式发布实施《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先后公布命名了五批共439个省级传统村落和365个传统建筑组群,并从中遴选出119个村庄串联形成26条江苏省美丽田园乡村游赏线路进行发布推介,推动让“乡愁”激发乡村活力、彰显乡村魅力。另一方面,持续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通过四年多的持续努力,全省已建成446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实现涉农县(市、区)全覆盖。苏州、南京、扬州、徐州等市从市域层面探索推动特色田园乡村串点连线成片;苏州市吴江区、溧阳市、南京市江宁区、宿迁市宿豫区、盐城市盐都区等地已形成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雏形,从区域层面集成示范了乡村振兴的美好模样。

发展小城镇,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推进重点中心镇建设发展,择优培育特色小城镇,实施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整治,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十三五”以来,先后支持83个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开展试点示范建设,优选40个小城镇开展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试点,支持393个被撤并乡镇集镇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小城镇综合承载力明显提升。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等22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特色小城镇,数量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制《江苏省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引》,并作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首部团体标准向全国发布。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并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创建让城市更向往的美丽田园乡村等。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围绕农房改善、村庄建设和小城镇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将坚决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工作路径,打造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明确目标导向,凸显江苏发展水平和地域特色。一是着重突出城乡融合的发展导向。我省作为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最密集的省份,具备了城乡融合的良好发展环境,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高效农业、促进乡村旅游等方面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二是着重突出新鱼米之乡的文化魅力。江苏作为江南文化核心地域,是农耕文明时期中国人心目中理想的人居天堂。在推动乡村建设行动过程中,不仅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还要把美好江苏、美丽天堂的人居意象传承好,把江南建筑文化精神弘扬好。三是着重突出现有工作基础上的目标升级。我省已通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苏北农房改善、传统村落保护、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系列行动,率先探索实践了乡村建设行动1.0版,走在了全国前列,形成了较好的工作基础和体制机制。根据国家推动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结合江苏实际,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向2.0版升级。

坚持分类指导,推动村庄和小城镇持续改善。紧紧围绕农民的实际需求,推动农村住房改善和村庄、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努力缩小城乡差距,为农民提供高品质生活环境。一是村庄建设坚持重点培育、分类指导。对于重点村,要将其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的中心节点,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吸引农民自愿相对集中居住;对于特色村特别是传统村落,要重点保护其历史文化资源、传统肌理和自然景观,突出乡村特色风貌塑造,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促进其复兴;对于发展条件好、资源优势明显的重点村、特色村,要推动建设成为特色田园乡村;对于其他一般村庄,要通过人居环境整治达到“整洁村庄”标准。二是小城镇建设坚持突出重点、特色发展。对于要素条件好的小城镇,要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展成为“大而强”的重点中心镇;对于远离县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中心镇,可择优培育为县域副中心;对于特色镇,要提升城镇空间品质,塑造特色风貌,传承地域文化,培育成为“精而美”的特色小城镇;对于其他一般镇,要着重改善镇区环境面貌,满足居民生产生活水平提升基本需要,整治成为环境整洁镇。

注重综合效应,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双循环。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百年变局,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发展当前正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因此,乡村建设行动应同步考虑如何拉动农民消费和引入社会力量。一是从拉动农民消费角度,继续聚焦推动农房改善。省有关部门通过调研认为“农房改善促进了农村消费提档升级”,并用多组对比数据和实践案例验证农房改善在提高农民消费能力、扩大县域消费规模、优化城乡消费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推动全省农房改善应围绕农房安全和品质提升,聚焦农房改善和村庄改善,重点推进老旧农房改造改善,对有安全隐患的优先及时改造,通过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引导农民自我更新住房。二是从引入社会力量角度,致力推动区域集成改善。从我省已有乡村建设实践成效看,不少地方将传统村落保护、特色田园乡村、高品质农房改善项目、特色小城镇等“串点连线成片”,区域集成产生的综合效应更佳。在特色田园乡村全面创建阶段,应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四好农村路”建设、文化和乡村旅游线路培育等工作,推动形成一批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把乡村和企业的优势资源结合起来,以产业兴旺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作者| 周岚(作者系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主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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