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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贸区2.0版”的新命题

2015-03-26 16:4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徐立凡

如何复制上海自贸区的经验是第一个命题;探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是第二个命题;通过创新,强化法治化建设是四大自贸区的第三个命题。

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这意味着粤、津、闽自贸区及上海自贸区扩展区的挂牌时间基本敲定,自贸区2.0版将形成四大板块并行的新格局。

2013年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以来,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形成全国可复制的经验是其主要命题。新的三大自贸区方案获批,表明经过1年半的运行,上海自贸区已经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将走出28.78平方公里的原有区域,向全国范围扩散。

上海自贸区的试验,包括政府监管模式变革、进出口优惠、资本项目个人账户适度开放等。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开创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非禁止即放开,将原属于政府管理权限的事项大幅削减,交由市场自决。从2013版到2014版负面清单,政府管理事项已从190条减少到了139条,2015版负面清单还将继续减少政府管理事宜。事实证明,简政放权不会导致混乱,相反推动了管理部门在事中和事后监管等方面创新。

对于即将挂牌的粤、津、闽自贸区来说,如何复制上海自贸区的经验是第一个命题。负面清单管理是最有价值、最可复制的经验。这是因为,一方面,消除制度中存在着的“隐性堡垒”、加快减政放权,是地方政府改革的共同命题。另一方面,负面清单管理也需要尽可能统一规则,避免过去为招商引资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导致的混乱,建立透明、协调的准入秩序,为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创造条件。

探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是粤、津、闽自贸区的第二个命题。由于不同地域经济环境、产业结构迥异,在引进外资、进出口优惠等方面,不可能完全照搬上海经验。粤、津、闽需找好定位,成为能够辐射区域内改革开放、创新区域合作模式的支撑点。如天津辐射京津冀,福建辐射台湾地区,广东辐射港澳。

通过创新,强化法治化建设是四大自贸区的第三个命题。在一定程度上,四大贸易区的试验过程,也是对原有法律法规体系中不适应形势的内容予以修正的过程。区域内的大胆创新,有的需要突破原有法律限制,但逾越法治不是目的,而需要确立以改革促进法治进步为核心目标。

既有统一,又有分工,自贸区2.0版就能构建起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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