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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迎来新机遇

2016-01-07 15: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顾阳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讯(记者顾阳)国务院7日印发《关于支持沿边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就新时期下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发展,构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边疆进行了具体部署。

目前,我国共有广西东兴、云南勐腊等5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72个沿边国家级口岸、28个边境城市、17个边境经济合作区和1个跨境经济合作区。这些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确保边境与国土安全的重要屏障,它们正在成为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先手棋和排头兵,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意见》着眼于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安宁的需要,提出了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改革体制机制、调整贸易结构、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升旅游开放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金融创新与开放等8个方面31条政策举措。

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实现稳边安边兴边。《意见》强调,要加大对边境地区民生改善的支持力度,通过扩大就业、发展产业、创新科技、对口支援稳边安边兴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投资、贸易、人员往来和运输便利化水平。实行有差别的产业政策,研究设立沿边重点地区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革边境旅游管理制度,研究发展跨境旅游合作区,探索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不断提高旅游支撑能力建设。

通过调整贸易结构,推动贸易方式转变。《意见》提出,要通过有序发展边境贸易,完善边贸政策,支持边境小额贸易向综合性多元化贸易转变,探索发展离岸贸易。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展加工贸易,引导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完善边民互市贸易。同时,增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强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在差别化补助的基础上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拓宽融资方式和渠道,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支持中外金融机构跨境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专家表示,《意见》明确要求以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允许沿边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促进沿边地区发展新机制、实现兴边富民新途径,此举将为沿边重点地区的开发开放注入新的活力。

附文件全文:

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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