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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2016-03-06 11:19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引领,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创新区域发展政策,完善区域发展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协同、共同发展,努力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大力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区域一体,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辐射带动环渤海地区和北方腹地发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化空间格局和功能定位,构建一体化现代交通网络,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构建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优化沿江城镇和产业布局。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扶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推动经济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推动民族地区健康发展,推进边疆地区开发开放,促进困难地区转型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壮大海洋经济,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维护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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