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划体系庞杂,规划种类繁多,各类规划之间存在调控目标、技术方法、管控手段等方面的冲突。有些领域同一空间对象涉及的多部门事权重叠、层级不清、权责不明、缺乏协作,直接导致各类项目审批环节增多、流程繁琐、周期过长,甚至出现不同审批事项互为前置条件、陷入“死循环”,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城市化健康发展进程。按照中央精神和重要指示,全国各地相继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和实践,这也是当前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
“十三五”时期,要加快城市增长边界、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推进“多规合一”,在空间管控层面,要以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综合多个规划的管控手段,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城市增长边界、生态红线等“动不得”的基本界线,将各类规划对空间的安排统一到一个共同话语体系之下,规划之间才存在“对话”基础。
注重问题导向,系统规划,源头治理。找准地方发展的痛点,以重点问题为导向,在“多规合一”的话语体系下,找到系统性解决方案,扭转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管理乱象。在空间上,建立用地审批、工程建设、管线铺设、设施配套的单元式、协同式开发;在管理上,变部门政策为政府“政策包”,系统性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建立空间规划协同管理的议事机制。“多规合一”并不是另起炉灶、再编制一套全新规划,其本质是一个工作机制、议事平台。应在“多规合一”的规划平台上,建立规划委员会、部门联席会等议事机制,构建一套规划之间矛盾调处的议事程序,强化地方政府自主性,改变部门间各执己见、互相推诿的现状。
推进行政管理模式再造。在“多规合一”实践工作中,规划编制本身只是一种管控形式,重点在于规划实施。应借“多规合一”契机,加快规划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探索以规划代立项,试行建设项目准入清单制度,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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