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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与留住原住民

2016-03-09 09:50 来源:周建明 作者:建筑联盟

从2012年全国传统村落摸底调查完成,到第一批、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尘埃落定,再到如今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的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认定工作,近几年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初步建立,一个个濒临消失的传统村落在人们殷切热烈的保护呼声中得以继续留存,继续娓娓诉说着农耕时代以来的漫长故事。

然而,在这股保护传统村落的热潮之下亦有“死水冷潭”,一些早已无“实”可保护的村落鱼目混珠,不少无人居住的传统村落充斥其中,堂而皇之地摘取国家级传统村落的桂冠,白白占用国家宝贵的财政资源,而真正亟须保护的传统村落却得不到保护,无疑不利于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的良性发展。

此类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源于对传统村落及其保护的认识不足。

例如:传统村落保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保护的核心动力是什么?

如何激发当地村民保护的积极性?

为此,我们有必要将其梳理清楚。

传统村落保护什么?

传统村落是指承载传统优秀地域文化的村落,即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千百年繁衍生息留下的宝贵遗产,已然成为中华民族得以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保持自己独特性的“DNA”,蕴藏着农耕文明的精粹、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和自然生态景观资源。

完整的传统村落包括民宅建筑、庙宇祠堂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应包括与之密切关联的各种民俗、传统戏剧、传统音乐、传统手工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的选址与布局以及宗族图谱、村落档案等文化典籍资源和村民传统节日文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古代先民的天地人哲学观、传统的礼制规范与伦理道德等。

优秀传统文化至今仍鲜活而富有生命力地存在于多数传统村落之中,这也正是传统村落保护的核心内容所在。

“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肯定了传统文化作为传统村落核心价值的重要地位。保护这些传统文化在当下亦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传统文化谁来延续?

传统文化由传统村落里的原住民世代传承,他们是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核心动力。然而,当前我国正在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快车道上疾驰,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愈发突出,对传统村落进行盲目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及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加速了传统村落的消亡。

从2000年至2010年,我国自然村由363万个锐减至271万个,10年间,减少了90多万个自然村,其中就包含大量传统村落;另一方面,众多农村劳动力受到城镇打工的较高收入(较之于传统农业)和现代生活的吸引而潮水般向城镇转移,广大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逐渐瓦解,“空巢化”、“老龄化”严重,甚至已经出现了人去村空——从“空巢”到“弃巢”的景象。

这些传统村落已经“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传统村落原住民大量流失了,谁来维护传统建筑?谁来传承传统文化?没有人,也就失去了传统文化延续的主要载体和核心动力,历史文化传统的延续自然会出现“断档”。

因此,留住原住民是延续传统村落的关键,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浙江松阳县境内有100多座格局完整的传统村落,十分注重“活态保护”,要求每个传统村落中都有延续村中传统的原住民,当地民俗文化由此得以传承。精心的保护换来了效益的反哺,松阳的传统村落每年能够吸引几十万人次的摄影爱好者、学生、画家来此进行创作采风,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了村民的收入。

相反的,中部某县的一个传统村落,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村民收入较低,原住民大量外流,面临保护的困境。该村原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活动很快断流,特有的一些民俗活动如练武术、舞狮灯等难以开展,很多古祠堂无人修缮,村庄传统文化失去保护传承动力。可见,离开了原住民,就无以传承传统文化,传统村落便如无根的植物,命不久矣。

如何留住原住民?

上述两个例子表明,失去活力的传统村落留不住原住民;离开了原住民,传统村落保护也无从谈起。原住民离开世代居住的传统村落,多因其经济发展滞后,村民人均收入低;人居环境较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足,尤其是上学、就医条件落后。

因此,处理好传统文化保护与村落发展的关系,达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是传统村落存续的关键所在。为此,要处理好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与传统村落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强村落格局肌理和景观风貌及其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村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要处理好传统文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将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存转化成未来发展的机遇,在保护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利用。凡此方方面面都应当兼顾。

该如何保护传承传统文化?又该如何推进传统村落发展?

我们认为,前者可通过对村落中的传统文化进行调查评估,建立名录制度,并加强研究;

建立健全传统文化的管理和监测制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加强对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财政和政策保障;

加强村民对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教育,并将传统文化教育搬进当地中小学课堂,提高当地村民的文化自觉;

更要将村民作为村落传统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留住原住民,也就是对原住民、传统村落及其环境开展整体性保护,做到“见人见物生活”。

传统村落发展可以通过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有机、现代农业;利用传统文化特色景观资源,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原住民在当地务农、培育职业农民。

要强化政府、社会各界和就近城镇支持传统村落力度,注重其经济发展的特色化和可持续性,培育新的业态,提高村民收入,让村民享受现代文明成果,实现安居乐业。

具体操作上应当结合传统村落自身的资源特点,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和自然条件,发挥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名副其实”传统村落的整体性保护和持续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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