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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进展

2016-05-11 08:56 来源:住建部

海绵城市建设,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最忌讳的就是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这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与工程院院长张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的。

张全认为,虽然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实现路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展开研究,经过数十年的研究和工程应用,已形成系统的雨洪管理体系。但世界各国、各城市的各个时期的气候都不一样,地形和城市建设情况更是千差万别,不具备直接复制的可能性。因此,只能在互相借鉴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展开本土化和地域性研究,找到适宜的海绵城市建设的经验模式。这也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明确要求相契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继续抓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及时总结宣传、有效推开。

为贯彻落实上述指示精神,2015年4月初,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水利部公布了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时至今日,这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模式?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近期对16个试点城市逐一进行了现场调研,对它们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次集中摸底。

试点初见成效

没有现成经验和可复制模式,先行先试便成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必修课”。因此,试点建设的推进责任重大,试点的选择举足轻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公布的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分别是重庆、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对于试点城市的选择,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章林伟表示,大部分试点城市都要进行旧城改造,所以要求试点城市结合棚改、危改、旧城改造进行。试点城市具有很强的地域代表性,中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都有,同时包括了不同的城市规模,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16个试点城市基本覆盖了我国所有类型的城市,其代表性也是为了突出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的基本准则。”

选好了试点,关键看落实。为此,2015年4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在湖南省常德市组织召开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启动部署会,16个试点城市负责人及其所在省主管部门负责人、海绵城市建设专家等近40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试点城市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海绵城市试点深化方案和三年实施计划编制情况,有关专家进行了技术指导,各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务处副处长牛璋彬介绍,16个试点城市三年实施计划试点区域总面积为435平方公里,共设置了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园林绿地、地下管网、水系整治等各类项目3159个,总投资865亿元。去年16个试点城市计划建设项目992个,投资279元。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593个,占59.8%;完成投资184亿元,占66.1%。部分已经完成的项目在缓解城市内涝、改善城市水环境、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社会认可等方面,已经初见成效。

积水内涝缓解方面。池州市借助深圳水务专业队伍和专业设备的优势,解决了过去政府管网清淤维护投入不足、大型专业设备买不起用不起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管网运行维护水平。在今年降雨量比往年高出30%~40%的情况下,试点项目区域无明显积水点。南宁市青秀山森林公园及周边地块区域(约1.3平方公里)实现集中连片,海绵城市的整体效应初步体现。厦门市经历了台风“彩虹”考验,试点区域已建成的项目没有发生积水内涝。常德市、西咸新区试点区域在50~60毫米的短历时强降雨时未出现内涝现象。镇江市、遂宁市试点区域在遭遇100毫米以上的暴雨时没有发生内涝灾害。

水环境改善方面。白城市生态新区鹤鸣湖及周边海绵型园林绿化、广场、道路等配套工程基本完成,鹤鸣湖成为本区域及周边最大的海绵体,形成了具有休闲观光、亲水宜居功能的新区核心景观。常德市穿紫河、白马湖公园、滨湖公园等城区重点水域的水质有所好转,穿紫河水质全面稳定达到IV类,其他区域水质逐步达到Ⅲ类,周边房价已从过去的2000元每平方米提高到近6000元。

创新促进产业发展方面。白城市针对当地气候高寒、冬季融雪剂使用普遍、土地盐碱化程度高等特点,自主研发了新型抗冻融透水铺装材料、可自动弃流融雪剂的道路新型生物滞留带与植草沟,开发设计了可促渗排雨水的“海绵体”结构,创新了产品和相关技术。南宁市与泰宁科技公司合作,在南宁建设海绵城市产业基地,推动相关产品、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同时可吸引相关人才的就业和创业。厦门市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依托,正在组织成立厦门市海绵城市工程技术中心,作为国内外优秀专家和人才的引进平台,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萍乡市完善了财税政策,采取财政补贴、设置专项资金等形式鼓励城市雨洪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发、生产和使用,促进“海绵城市”产业化发展。武汉市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联盟,广泛引进国内外先进设计、管理团队,形成“6+N”的技术联盟,积极开展雨水系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

社会认可方面。在新区建设方面,白城市生态新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后,成为海绵城市项目的示范窗口,老旧小区的居民对海绵化改造从不理解、不支持,转变为主动争取、积极支持。南宁市五象山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完成后,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得到显著体现,成为新的标志性地带。西咸新区保障房小区建设采用了海绵化绿地景观设计,在保证生态功能的同时,明显改善了居住环境,切实做到了让百姓满意。在老城改造方面,镇江市江二社区、花山湾五区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感受到海绵城市实施前后小区环境的转变以及带来的好处,老百姓从一开始妨碍施工,逐渐转变为理解、支持,认知程度大大提高。厦门市海沧区翔鹭小学海绵化改造项目实施后,作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案例,纳入到小学自然课中,培养了小学生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观念。对上述做法,张全深表认同:“一个城市如果没有市民的参与和支持,海绵城市就不可能真正地建好。”

后续创新推进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虽然初见成效,但试点的最终目的,是探索出可复制的成功模式和经验,实现以点带面。因此,还必须适时督察指导试点城市的统筹协同工作。全程参与试点城市实地调研的牛璋彬表示:“总体上看,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尤其在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制订、运作模式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拓展投融资渠道等方面,不少创新做法值得肯定。”

在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方面。组织形式上,针对现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职能条块分割,不利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情况,各试点城市均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遂宁市编委批复设立海绵办,配备了7名专门人员;厦门市实行了市委书记、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的“双组长”制;镇江市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并保持基本固定,集中办公。工作机制上,试点城市普遍实施了定期例会、协调会等,建立简报制度,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实施制度上,池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决定》,将海绵城市建设法制化、制度化,市人大、市政协将海绵城市建设列入重要的监督事项,定期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贵安新区建立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台账管理制度,对每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跟踪。西咸新区制定了《西咸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项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责。

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制订方面。截至目前,16个试点城市已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规划建设管控、工程技术导则、资金管理制度、绩效考评等方面的制度文件69项。正在编制的相关制度文件97项,涉及工程技术、规划建设管控制度、投融资、标准和标准图、政策管理文件5个方面。

运作模式探索方面。嘉兴市对在同一汇水区域有联系的道路、绿地、小区、共建项目进行了整合。池州市采用PPP模式“厂网一体”打包运作。南宁市拟将竹排冲流域治理项目整合打包,同时探索将试点区域内学校、医院海绵化改造项目进行整体运作。重庆市探索出“多种方式并举、多城建设融合、多重成果共享”的海绵城市PPP建设模式,采取总承包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全过程,实行合同管理和绩效考评。遂宁市将300多个试点项目整合成6个工程包,以工程包为单位,通过市场化的手段,采取PPP模式引入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合作单位进行总承包。贵安新区将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整体打包,并委托专业咨询公司进行PPP实施方案编制、资产评估、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等工作。牛璋彬对此表示:“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打包运作,把不同类型的项目整合,不仅能有效解决项目数量众多、实施主体多、组织难度大的问题,还有利于有序高效推进试点项目,形成连片效应,有利于考核建设成效、展示示范效果。”

吸引社会资本方面。池州市与深圳水务集团合作,负责池州城市管网、污水处理等项目的运作,以排水防涝和污水处理的成效实行按效付费。南宁市在那考河治理项目中,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北京排水集团进行合作,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1.9亿元,将污水处理、截污纳管、河道治理等统一运作,实行按效付费。迁安市选择社会资本作为海绵城市建设合作伙伴,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采购,开展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VFM)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工作。西咸新区已初步完成海绵城市建设PPP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分析,并与中信产业基金、北控水务集团、苏伊士环境等20余家社会资本进行了初步对接。镇江市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分为城市源头控制项目、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三大类,拟委托镇江水业总公司与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SPV)运作。

拓展投融资渠道方面。试点城市主要通过设立基金、吸引信贷支持等方式,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迁安市以深圳金砖城市国开先导基金公司为依托,设立“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引导基金”。南宁市与建行、农发行广西分行通过各自渠道联合设立南宁海绵城市建设发展基金。鹤壁市设立了海绵城市配套建设专项资金。常德市已与社会资本签订融资合同70.1亿元,与国开行、农发行分别签订海绵城市项目融资合作意向260亿元、200亿元。武汉则采用组建市、区合作项目公司的方式,利用国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性政策向银行争取长期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

虽然试点已初见成效,后续工作正稳步推进,但在这次集中摸底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技术力量薄弱、社会资本参与不足、建设项目小、散、多等方面。牛璋彬对此表示:“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深入探索运作模式以及强化宣传引导等方式,全面推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5.05 记者 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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