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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保军:新时期城市工作的价值取向

2016-05-23 10:52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杨保军

随着城镇化率超过50%,我国开始步入城市型社会,并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的中后阶段,以及同步提升城镇化水平与质量的关键期。未来中国城市工作怎样谋篇布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指明了今后城市发展的正确方向。从价值取向看,主要体现了四个特点。

注重理性发展:降速、转型、多元

在城镇化阶段性特征和经济新常态的叠加影响下,新时期城市发展将呈现三个突出趋势:

一是降速,发展速度从高速转为中高速,城市间的分化现象将相继出现。由于总体增速放缓,以前几乎是齐头并进式的城市增长,将由于不同城市的吸引力和门槛差异,而出现不同的主导发展态势,有的是“精明增长”,有的是“精明调整”,还有的可能是“精明收缩”。

二是转型,发展方式从数量增长为主转向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为主。未来城市建设的结构优化,主要体现在:投资领域从以房地产为主转为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主,并向优质教育医疗、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农民工子女教育、老龄化福利设施等方面倾斜,进入以福利推动发展、以发展保障福利的良性循环;宏观地域上从以发达地区为主转为适当均衡,并向发展潜力大、历史投入少的城市倾斜;中观地域上从以国家和城市内部为主,转为适度向城际倾斜;微观地域上从以新城新区建设为主,转为因地制宜的新老兼顾,或者向老城更新和城市整体品质提升倾斜。

三是多元,发展动力从单纯依靠工业化转向更加多元和特色化。这既是经济动力趋于多元化的规律使然,也是大量由于资源环境约束不适宜工业化地区的必然要求。城市的信息化水平、国际化程度、人文魅力和生态环境,将成为新时期的核心竞争力。

与此相应,城市工作的目标设定、规模与速度把控、设施配置标准等等,都必须从以前的超常速度惯性中解脱出来,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今后要把人而不是土地视为城市最宝贵的“资产”和根本动力。要通过更好地服务于人,包括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公共服务、交往空间和创业机会等,用来激发人的创新潜能,为城市发展找到永不衰竭的驱动力。

回归城市本源:家园、文明、创新

以前快速追赶式的城市发展,其价值取向是经济增长至上的发展,背离了城市的本质,必然导致城市的异化——城市成为“增长机器”!因此,要使城市实现转型发展,必须回归城市的本源。

首先,城市是人们生活的家园。古人说:“城,所以盛民也。”说明民乃城之本。亚里士多德也说:“人们为了生活来到城市,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居留于城市”。其次,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载体。城市的出现,正如文字一样,是古代人类文明诞生的重要标志。在西方国家的很多语种里,“城市”与“文明”都拥有同一个拉丁语词源。芒福德认为:城市是文化的磁体和容器,是改造和提高人类的场所。再次,城市也是创新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城市通过自由频繁的人际交流和多元化的文化碰撞,自古以来就是创新的源泉,也是城市出现后人类文明进程加速的内在原因。

只有回归城市的这三大本源,我们的一些城市才会避免“有城无市”,钢筋水泥建筑翻新,生活气息却不足,更缺乏文化灵魂。城市工作的核心价值,在于如何使城市成为市民生活的幸福家园,成为人类文明的恒久载体,成为创新驱动的强大引擎,而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的载体。

让人民生活更美好:宜居、活力、特色

过去,城市主要为经济增长服务,主要致力于追求效率,以应对工业化的挑战。今后,城市必须在经济发展(还不仅限于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三者之间寻求适宜的平衡,要兼顾效率、公平与和谐,还要应对人文化、信息化、生态化的多重要求,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实现“以人为本”的“五位一体”发展。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党中央提出,今后城市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今后的城市建设,应该更加注重“生态修复、空间修补、文脉承续、特色塑造”,要充分体现城市的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从挖山填湖转变为让城市望山见水;要传承历史、延续文脉,从大拆大建转变为注重城市文化特色;要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逐步实现职住平衡,并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今后的城市空间,将不再是“工业化批量生产”下的粗制滥造和产能过剩,而是更加有机化、便捷化、多元化、小微化的高品质空间。这也意味着,无论是城市政府领导,还是规划从业人员,都要有正确的、适应时代要求的政绩观和价值观,要树立“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要有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和自信,不忘本来,才能更好地吸收外来文化和走向未来。

人民城市为人民:共享、共建、共管

城市的意义,不仅在于承载人、养育人,更在于关心人、陶冶人。城市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是为了满足人的需求、实现人的价值。因此,中央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作为今后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治国理念的一以贯之和不断深化。

过去,政府是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唯一主体,城市工作只是政府的职责,在经济增长目标的压力下,做到共享已殊为不易,共建、共管更是难上加难。现在中央提出“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要求三大主体同心行动,使有形之手、无形之手、勤劳之手同向发力,无疑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核心精神在城市工作领域的落实体现,是对城市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首先,城市政府的角色定位要从“划桨人”转变为“掌舵人”,同市场、企业、市民一起管理城市事务、承担社会责任;要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市民和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才能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其次,要双管齐下规范各个主体尤其是政府的行为:一是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不能盲目蛮干,更不能凭长官意志任性而为;二是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最后,要注重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发展为了人,也取决于人;市民的文明素质决定着城市的文明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共建、共管的水平。当然,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明向城市文明的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文明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必然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从小事抓起、从身边做起,教育与法治并重,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作者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总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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