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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总体规划 八大亮点打造“T”型新天堂

2016-08-03 10:38 来源:苏州新闻网 作者:吴诚 程星

长江三角洲城镇发展空间格局分析

2日,国务院批复了《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总体规划》的实施。据我市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总体规划》共有8大亮点,确立了我市转型的主题、强调了区域和城乡的统筹协调、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划定了城市开发边界,开启了苏州城市交通的轨道时代、完善了历史文化保护,确保苏州全国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城市的地位、加强了城市设计,以及重视与民生相关的各类设施和空间的布局。

古城保护是苏州发展的“魂”

我市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总体规划》提到苏州的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苏州的整体发展规划来说,保护古城是基础,也是“魂”。

《总体规划》中明确,我市会突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地域、文化、景观等特征,使苏州成为传统风貌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苏州山、水、林交融一体的空间环境特色和自然风景和文物古迹较集中的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古城周边及太湖沿岸的山体景观原貌,重点保护京杭大运河,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3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在古城保护的前提下,我市规划形成“一心两区两片”构成的“T型”城市空间结构,包括东西城市发展主轴和南北城市发展次轴。东西城市发展主轴由北部高新技术产业带、中部公共设施服务带和南部旅游以及文化产业带组成。其中公共设施服务带串联高新区城市中心、古城城市中心、工业园区城市中心。南北城市发展次轴,以南北公共设施服务带为主题,串联古城中心、吴中片城市副中心、相城片城市副中心。

与周边城市打通协作“经脉”

“苏州的发展离不开与周边城市的协调统筹,在《总体规划》中也明确了与上海、无锡、南通等城市的协调发展要求。”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苏州与周边城市的协调发展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各领域产业、交通基础设施衔接、文化旅游的协调。

在此基础上我市会把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河湖水系、坡度大于25%的丘陵山地、生态林地以及生态治理区等区域纳入基本生态控制线。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约为3351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39.48%。至2020年,我市市域总人口控制在1100万人,市域基础设施按1200万人规模预留,市域城镇人口为880万人,城镇化水平要达到80%。

与此同时,我市确立了转型的主题,明确提出了城市转型发展的思路:经济发展方式从外延式、资源过度消耗型模式转变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内涵式、技术提升型模式;城镇空间布局由均质走向重点、由分散走向紧凑、由粗放走向集约。

基础设施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在《总体规划》的亮点中,苏州城市设计也尤为重要,无论是边界的划定,景观通廊和视线廊道的确定,还是地标的确定,都影响着整个城市交通、商业等等布局和设置。

在此基础上,我市构建了多方式协调的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系统,确立了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并开启了苏州城市交通的轨道时代,中心城区的城市轨道线路要达到245公里。同时我市规划形成“五纵四横”9条快速路,快速路系统总长184公里。规划中心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总面积为280万平方米,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为80万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共约9万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约50万个。

此外,《总体规划》明确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延伸阅读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八大亮点

1.确立了转型的主题,明确提出了城市转型发展的思路:经济发展方式从外延式、资源过度消耗型模式转变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内涵式、技术提升型模式;城镇空间布局由均质走向重点、由分散走向紧凑、由粗放走向集约。

2.强调了区域和城乡统筹协调,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等方面,加强苏州与上海和周边其他城市的统筹协调;从生态环境、设施配套产、产业培育、风貌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强对乡村地区发展的引导。

3.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提出“青山清水,新天堂”的发展目标,对全市的河湖水系、自然山体、各类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主要生态廊道等提出了详细的管控要求,划定了占市域总面积近五分之二的基本生态控制线,严格限制填河填湖、挖山砍树、侵占绿地的行为。

4.划定了城市开发边界,为2020年之前中心城区及周边建设用地扩张框定了红线,合理引导和管控城市建设,确保城市周边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底线不突破。

5.开启了苏州城市交通的轨道时代,确立了公交优先的发展思路,规划了由城际轨道、市域轨道、城市地铁轨道和有轨电车等组成的完善的轨道交通体系。

6.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确保苏州全国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城市的地位。突出了对整体山水格局的保护,建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3个层次全覆盖的保护体系,加强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

7.加强了城市设计,对城市整体形态、各片区的风貌特色、重要的城市景观点、标志物、观景廊道等进行管控和指引,提高城市空间的环境品质。

8.重视与民生相关的各类设施和空间,优先保障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公共设施的用地,增加了公园和街头绿地的数量,布局更加合理,市民使用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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