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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型时期中国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武汉建议

2014-04-25 14:22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网

2010年4月23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组织的“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专题研讨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城镇化高速发展的转型时期,在城市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和城市空间不断更新发展的过程中,传统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在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城乡规划与相关业界应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对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予以高度重视并付诸切实行动。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工业遗产是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技术、美学及生态科学价值,是我国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城市工业产业发展阶段的见证。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将有效地推动文化遗产事业的深入开展;将极大地促进城市历史发展研究,工业文明及科技水平研究等;也将有效地促进城市功能的提升、空间结构的优化、城市经济的转型、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并对增加城市就业岗位、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城市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保护和利用城市工业遗产,是善待社会历史资源、改善城市空间环境、保持城市生机魅力与原真印记的科学文明之举。在高速城镇化发展时期,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结构的不断调整,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带来城市功能布局的根本性改变,一批老的重工业城市,尤其是资源型城市,由于体制、产业类型、自然资源的枯竭等原因,经历了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其功能布局、物质空间和人文空间已经、正在和即将经历大的变动和重构,面临着复兴的巨大挑战,不少城市工业遗产亟待抢救性保护。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正视和解决当前各地对待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方面也出现诸多的问题和误区。如:简单地大拆大建,一味推倒重来;简单地“退二进R”,加剧职住的不平衡;简单地关注土地价值,忽视历史文脉的传承等。

有鉴于上述共识,与会代表一致建议:

1、尽快统一对城市工业遗产的内涵界定,摸清工业遗产现状。

由于各城市在发展历程、发展阶段、发展特征上的差异性,对于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在概念认识与保护侧重点等方面也有所不同。我们认为,城市工业遗产主要指或具有历史地位和意义,或具有建筑、美学价值的工业建筑及其他物质载体,以及与之相关的人文、居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业遗产是城市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应尽快由相关部门和机构研究确定城市工业遗产的界定、评价和保护标准,明确工业遗产范畴,有效指导各城市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工业遗产项目及用地普查,全面摸清本市工业遗产数量、分布、类型、质量以及存量用地等情况,建立工业遗产保护建筑与街区名录,评估保留、改造建筑、街区,划定保护建筑与街区范围,整体、系统地掌握地区工业遗产现状。

2、进一步明确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思想,确立基本原则。

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应从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出发,从宏观层面研究该类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问题。资源的再利用应充分维护城市公共利益,以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

应遵循的五项基本原则是: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尊重历史遗存,保护生产生活的原真性;促进资源再利用,推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职住平衡,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活,提升城市品质。

3、积极探索对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模式,实现多元化利用。

鼓励结合城市地方特点探索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的不同模式,强调政府主导、时序安排、复合利用与功能置换。建议由单纯的商业性开发向以文化设施为重点的发展方向转换,鼓励工业遗产再利用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与博览、科普教育相结合,与旅游、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形成主题博物馆、遗址公园、创意产业园区等灵活多样的发展模式,以期承载都市发展的新功能,增加城市生活的新体验,增加都市创业和就业机会。对于未明晰发展方向的用地,宜维持原用地性质不变,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4、逐步探索对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实施路径,加强规划指导。

建议有条件的城市率先开展《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研究。探索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合理模式与路径。规划应以系统、整体的观念对待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着眼于城市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从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城市整体空间格局层面,对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进行宏观战略指导。结合工业遗产建筑、街区的历史文化价值、内涵,与城市发展阶段特点和市场需求相结合,对其予以合理定位,使其更新改造获得持久有效的推力,也有利于城市产业结构的重构。

专项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化纳入法定规划体系。通过一批试点城市的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向全国推广。

5、建立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保障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逐步建立健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立法,推进工业遗产保护的法制化。

研究建立推进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实施的长效机制。理顺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中的职责分工,通过专门机构、专项资金和专业技术力量协同组织实施,同时引导和利用社会资金对工业遗产进行改造,为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提供保障。创新土地出让机制,调动产权人和开发者对工业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实现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的统一,形成良性持续的城市工业遗产保护氛围。

6、积极运用各种先进的理念和先进技术,科学利用工业遗产。

城市工业遗产的利用要认真做好遗产的文化、技术、艺术价值评价,制定科学的保护和利用技术方案,本着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于那些具有保护价值的工业遗产应该避免简单的拆除。要充分考虑工业遗产建筑的建筑质量,确保再利用的安全性。

研究工业污染土地的治理程序和相关规定,高度重视污染土地的再利用问题。应借鉴欧美国家对污染土地的治理经验,从政策法规层面制定污染土地的再利用相关程序和规定,保障居民身心健康。

我们呼吁,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以及全体市民对于当前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应当具有责任感和紧迫感,行动起来,共同做好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

以下专家对该建议有所贡献(以姓氏笔画排序):石楠、司马晓、伍江、刘奇志、李百浩、俞斯佳、展二鹏、董卫、阙维民;武汉市规划局、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本次会议提供了支持。特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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