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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三个抓手

2017-03-17 13:5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徐世长

要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

今年,粤港澳大湾区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这是继2016年3月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以来,国务院对泛珠三角区域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能级的“世纪性”战略着力点。精准发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需要抓好“一个核心”“两个突出”“三个协同”,秉持制度创新、双向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开拓大视野、打造大平台。

一个核心:制度兼容“开小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要素自由流动,特别是高端要素的区域性聚集特征明显。国际成熟的湾区经济城市群(东京湾区、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不仅在经济发展层面具有世界级水准,而且在制度设计与要素自由流动方面展现出巨大的吸引力和创造力。“一国两制”是我国处理港澳与内地关系的制度典范,CEPA(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十、广东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代表了当前内地与港澳市场双向开放的最大程度,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但“大门开小门不开”“专业标准与规制不兼容”“人才进得来留不住”等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港澳在对接国际市场、输出专业服务方面具有优势,可以形成“港澳标准+内地市场”的联动机制,携手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进而提升湾区经济的价值链层级,助推世界级城市群的形成。

两个突出:突出民营经济影响力,突出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一直是珠三角地区最活跃的市场主体,作用巨大,局限也很明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世界级城市群,必须有相应的世界级民营企业、民营品牌做先锋,开展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广泛交流。此外,世界级的城市要有世界级的营商环境相匹配。大湾区在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未来要把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提升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增强湾区经济发展的“软实力”,并产生辐射带动作用。

三个协同:粤港澳主权财富管理协同、三大自贸片区功能协同、大湾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协同。首先,参照新加坡淡马锡模式,组建中国特色的主权财富运营管理机构。成立“主权财富联合管理基金”,一方面能够利用港澳对接国际财富市场的标准和产品优势,开展国际合作与运营;另一方面可以调动内地资本参与国际化产业并购、金融制度与产品设计,增强国际化资本运营能力,吸取风险防范与管理经验,有利于实现粤港澳主权财富同心同力,彰显中国力量。其次,当前的三大(前海、南沙、横琴)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联动性、协同性仍然不强,常常导致要素价格扭曲和市场资源重复配置。应思考如何实现“三区联动”,做好发展定位,利用联合的力量,抱团改革,集群创新。最后,大湾区城市群的国际影响力,要注重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协同。广泛链接“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经贸、文化交流,与发达经济体建立紧密的直接联系,发挥“国际指挥中心、国际配置中心、国际城市客厅”的角色功能,提升世界级城市影响力。

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目标,有利于提升珠三角区域的整体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服务“一带一路”的功能能级;有利于增强国家经济、文化外交话语权与规则制定权。

(作者:徐世长,单位: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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