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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阳光”规划 城市未来 触手可及

2014-09-04 10:08 来源:十堰日报 作者:吕伟

“阳光”是十堰市规划工作的一大关键词。市规划局坚持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科学、公正、高效。

市规划部门的意愿,就是要把规划放在阳光下,一边发现问题,一边解决问题。为了让市民对城市未来了如指掌、触手可及,市规划局在编制规划或重大项目审批之前,都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而在市规划局内部,则成立了专业预审专班,在上会前,针对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保证决策依据充足、科学。

全方位公开

全方位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是市规划局所展示出的阳光姿态。

市规划局承诺,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全面公开规划,保证公民行使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同时,该局坚持全程公开,批前、批后公示,延长公示时间,与建设同期公示,力求可能出现的规划管理矛盾在前期审批过程中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该局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阳光规划”工作进行督察,对公开工作不力、应公开未公开、不及时公开、未按规定范围公开的行为进行纠正。

全过程公开

该局将项目从规划到实施全过程公开,同时,对该局党务、政务及涉及人、财、物、内部运行机制、体系予以公开,将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之下,避免暗箱操作,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在公示栏公开、服务窗口公开的基础上,市规划局还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各项工作进行公开。通过开展“阳光规划直通车”等活动虚心听取批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全面接受公开监督

强化窗口服务职能,坚持一站式办理,所有公文一站式受理至办结,一月一通报,做到专人负责,定期登记、梳理、排查、上报,有效防止效率低下、被动、拖延、推诿等现象发生,确保工作高效快捷;坚持会议集体研究,充分发扬民主,议决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并执行,确保决策的正确性、民主性、公正性。

该局局长高玉成说:“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的精神和公平的规则来做好规划工作,是我们必须具备的阳光姿态!”

市规划局在实施“阳光规划”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守住底线,严防规划工作中的贪污和渎职行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晰地看到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宏伟蓝图。

全力提升质效

批办分离,优化完善工作程序及运行机制。按照审批许可最少、环节程序最少、时间最少原则,将所有规划审批集中办理,做到行政审批、技术把关服务一站式解决。

限时办结,做到项目“零库存”。该局将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随到随办,所有项目限时办结,坚持一月通报一次、一周公示一次,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幅提高。

忠诚奉献,规范科学。该局坚持项目技术分析论证不完成不散会,确保对业务负责,对历史负责。近一年来,该局新修改技术规定,达3万多字,已通过初审;制定局内管理规定,达20万字,统一工作运行,要求主要负责人不接触项目业主,紧盯项目运行及投诉事项,把服务对象放在第一位。今年以来,该局接到的上访件同比下降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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