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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

2022-08-23 09:59 来源:江西日报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现将行动方案予以公开发布。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全力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加快建设有高度、有厚度、有温度的城市,建成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人民满意城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为重点,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为主线,对标先进一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十大行动,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做到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明增长,努力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

到2023年,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基本建立,城市更新行动全面加快推进,城市功能更为完善,城市品质更为精致,城市生活更为便捷,城市运行更为有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到2025年,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健全完善,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功能齐全完备,城市品质高端大气,城市生活舒适便利,城市运行高效温馨,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服务优享行动,提升舒适宜居品质

1.优化服务设施布局。按照分级配置、混合兼容的原则构建公共服务圈层,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重点构建“社区—邻里—街坊”基本公共服务圈。依据服务半径和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城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推动南昌都市圈、赣州省域副中心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2.提升重点服务设施。优化义务教育布局,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扩大优质学位供给。完善公立医院网络,加快市级高水平医院建设,开展“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疾控中心和传染病隔离方舱等建设。加快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达标建设。推进国家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3.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规模化改造,鼓励相邻社区联动改造,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充分挖掘可利用空间,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优化全民健身设施功能布局。积极开展高品质供水试点。

(二)实施防灾除险行动,提升安全韧性品质

4.完善城市生命线体系。完善各类城市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加快各类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合理布局缓冲空间,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强化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加密消防救援站点。

5.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开展城市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排查治理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危险房屋安全隐患。加强隧道、桥梁、轨道等领域运维管护,推进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网等改造。加大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设施改造力度。全面开展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系统化全域建设海绵城市。实施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提升城市洪涝灾害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实施河湖堤沟整治工程,加快排水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基本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和管理机制。开展排水防涝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全面消除城市易涝点积水点。积极实施城市海绵化改造。

(三)实施数字赋能行动,提升创新智慧品质

7.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城市大脑”中枢平台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城市综合服务和运行全领域应用。加快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多功能杆、柱、桩等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构建城市重点领域物联感知体系。推进“智赣119”消防物联网建设。

8.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建立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于一体,覆盖城管执法、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快建设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

9.建设高品质智慧社区。推动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搭建智慧社区管理服务平台。新建社区配套建设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基本智能产品,鼓励建设智能公共配套设施。开展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

(四)实施减污降碳行动,提升低碳绿色品质

10.保护自然生态格局。建立和保护多样化的城市近远郊生态系统,合理布局结构性绿地和生态廊道,构建“显山、露水、见林、透气”的蓝绿空间网络。系统修复城市内江河、湖泊、湿地、山体、废弃地等,重现健康自然的山体、水体岸线形态。

11.防治城市环境污染。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开展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整治“四尘三烟三气”,治理城市声环境污染。

12.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优化城市公园结构布局,构建“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五级公园体系。多措并举增加城市绿量,丰富景观色彩,提升园林绿化艺术水平。新城区增加应用场景丰富的社区公园,旧城区建设富有特色文化符号和生活情趣的小游园、微绿地。

13.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低碳建筑,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应用。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造,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依法依规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和密度,控制开发强度。

(五)实施赓续传承行动,提升特色人文品质

1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深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持续推进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等申报。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

15.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坚持“以用促保”,加强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更多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维护整修历史建筑,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融合现代生产生活场景。积极活化利用工业遗产。

16.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开展革命文物专项调查,持续改善各级各类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存状况。依托革命文物资源,建设公共红色文化空间。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

(六)实施交通畅通行动,提升便捷出行品质

17.完善道路交通网络。优化交通布局,完善枢纽场站,建设集疏运体系,形成便捷高效城市通勤圈。强化路网薄弱地区道路建设(改造),加密次支路网,打通“断头路”,消除“瓶颈点”,改善主要道路交叉口、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形成级配合理、接入顺畅的道路交通网。加快建设南昌国家综合交通枢纽。

18.建设绿色交通系统。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推进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土地开发模式。优化“快干支微”公交网络,加强公交与其他交通方式的“零距离”接驳换乘,大力发展“公交+慢行”绿色出行。净化人行道,建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等慢行交通系统。加快配建专用充电设施建设。

19.改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深入实施城市停车设施提升专项行动。建设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推广立体化、智慧化停车设施,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改进现有车位管理,实行差异化停车供需管控。推广城市支路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开放。

20.规范交通秩序管理。积极开展“一点一策”道路堵点治理,优化交通组织。开展机动车、电动车、共享单车等通行秩序和违法停放治理,严格管控工程施工占道时间和范围,提升道路通畅率。

(七)实施风貌塑造行动,提升空间魅力品质

21.彰显城市空间美学。构建山水城景有机融合的城市总体形态和空间格局,提升城市艺术气质。严格管控城市立面、“第五立面”,精心营造城市重要地区、重要节点,构建错落有致、疏密有度、高低起伏的城市天际线、轮廓线,构筑多层次城市空间。实施城市进出口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22.加强建筑风貌管理。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杜绝“贪大、媚洋、求怪”的建筑乱象,促进新老建筑协调,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风格,建设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负责制,加强对新建超大体量公共建筑、重点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管理。

23.营造城市微空间。整治提升街巷空间、公共场所,升级改造闲置空间,建设一批精美的城市小品和雕塑,提升城市家具精致水平,打造兼具地方特色和艺术美感的城市微空间。

(八)实施全龄友好行动,提升多元包容品质

24.建设老年友好城市。扩大养老床位供给,推动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建设,加快建设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建成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适老化改造,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25.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扩大优质园位供给,补齐普惠性托育服务设施短板,重点发展社区普惠性托育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等开展托育服务。建设一批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积极推动适儿化改造。

26.建设无障碍环境。全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各类人群的需要。社区公园配套体育健身、儿童游戏、老年人康体等设施。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无障碍设计施工全面覆盖。

27.加强新市民住房保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促进实现城市市民住有所居。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各类主体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九)实施商圈营造行动,提升市井活力品质

28.打造城市消费商圈。以打造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为统领,开展商业街区建设提升工程,形成一批高品质特色商业街区、休闲街区、美食街区、夜市街区。推动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创新发展、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升级。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布局一批生活服务综合体、社区连锁店和特色小店,支持“小修小补”便民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形成城市高品质服务业集聚中心。加快建设南昌全国性消费中心城市。

29.创新城市服务业态。以数字经济为引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打造融合不同功能的“1+N”复合型消费空间,推动服务业态创新发展。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将“工业锈带”改造为“生活秀带”,培育新产业,发展新功能。深入开展“一城一展”“一产一会”。打造南昌高品质服务业集聚发展中心。

(十)实施治理协同行动,提升精细管理品质

30.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动城市管理、服务等向街道和社区下沉,做到良法善治、包容大气、友好温馨。积极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构建“一个中心、两级运转、多方协同”城市治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作用,加强和改进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31.纵深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构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机制,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全面整治违法建设,推进街道“U型”空间治理,不断巩固“治脏、治乱、治堵”成效。加强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和农贸市场日常管理。

32.开展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创建文明城市,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创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持续推进卫生城镇创建,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园林城市创建,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巩固提高、创新发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工作。结合开展城市创建活动,强化文明市民宣传教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考核、通报等。市县党委、政府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研究部署,参照建立相应领导体制机制。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以城市体检评估为路径、以城市更新行动为载体、以功能品质提升为目标的“三位一体”长效机制,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市县创新实践,加大跟踪指导和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地方立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分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加强调度指导。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并倾斜支持,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滞后、成效落后的进行通报约谈并督促整改。

(四)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预算内投资等现有相关财政资金引导,积极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支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为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提供有效资金支持。省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资金、项目、规划、土地等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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