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城市规划网> 资讯 >规划动态 > 正文

包头市拟纳入国家和自治区 “十三五”规划的有关工作

2014-10-20 09:53 来源:包头日报

10月15日,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包钢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听取包头市拟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有关情况汇报。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报送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及时组织各地区、有关部门,按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长远发展和当前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对包头拟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进行研究。会上,市发改委汇报了初步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政策的情况。

包钢指出,拟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要立足包头实际、遵循发展规律。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空间区域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遵循经济、自然、社会普遍规律,提高项目、工程和政策的预见性、针对性。要深入研究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加强与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的对接,按照国家、自治区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和“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做好策划和对接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和工程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的“十三五”规划,为包头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要根据包头市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重大项目要着眼于对推进社会建设、加强生态环保、保障改善民生、改造老工业城市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重大工程要着眼于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全局带动性强的重要领域,按照发展阶段需要、回应人民期待、考虑财力能力的要求研究提出。重大政策要着眼于对解决突出矛盾、营造公平环境、激发社会活力,按照统筹推进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建设的要求研究策划。

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德林、高志勇,副市长任福、安润生、张世明、乌云,市政府秘书长王惠明及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相关新闻

学会声音

更多

规划动态

更多

规划会客厅

更多

古城墙的保护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