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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江西海南两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3-09-21 10:45 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环境报

9月20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江西规划》)和《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海南规划》)。

同一天,国务院批复了两个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这两个批复明确了什么?有哪些相同之处?又有哪些区别?

目标明确,绘好可持续发展空间蓝图

《江西规划》和《海南规划》是两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务院对江西、海南两省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复整体一致,原则同意这些规划,并从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要求。国务院对这两省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均提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江西规划》提出,到2035年,江西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04.5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45.4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4.1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62.3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海南规划》明确,到2035年,海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1.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76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83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3%;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3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优质岸线资源管理,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在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方面,两个规划同时提出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各有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各具特色

由于江西、海南两省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功能区定位等差异,因此,国务院批复中对这两省的要求各有侧重、各具特色。

江西省承东启西,地处长江中下游,是支撑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江西规划》提出要完善赣东南、赣西北、赣西南等对外开放通道网络,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度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谱写江西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同时,巩固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吉泰盆地等粮食生产基地,发挥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分类分区优化村庄布局,促进乡村振兴。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统筹长江、鄱阳湖、赣江等江河湖泊保护修复,恢复与重建典型湿地植被、重要物种及其生境。以南昌都市圈,以及沪昆、京九城镇发展带为支撑,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支持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加快推进开发区整合优化,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打造城乡生活圈,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加强基础设施空间统筹,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保护好庐山、武夷山(铅山段)世界遗产等各类文化遗存,加强革命根据地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促进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彰显江西地域特色。

海南省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海南规划》提出要深入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深入落实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空间部署,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协同布局,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

《海南规划》同时明确,加强耕地精细化利用,夯实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南繁育种基地,分类分区优化村庄布局,促进乡村振兴。建立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浅海水域、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及潟湖等滨海湿地保护,构建“山—廊—海—岛”一体化的生态网络。提升海口发展能级,打造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将三亚建成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功能区,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目的地,打造城乡生活圈,完善均等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现代化产业发展空间,形成绿色低碳、宜居韧性、高质量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统筹海岸线、海域、海岛开发保护活动,节约集约利用浅海近岸,完善海岛功能体系,持续优化海洋空间格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空间需求,加强海水淡化、雨洪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构建陆海统筹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国土空间承载能力。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陆海一体空间体系,营造向海而生、椰风海韵的景观特色,展现海洋文化魅力,把海南建设成为展示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窗口。


国务院关于《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3〕98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1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江西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江西省承东启西,地处长江中下游,是支撑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标准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江西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04.5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45.4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4.1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62.3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完善赣东南、赣西北、赣西南等对外开放通道网络,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度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谱写江西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巩固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吉泰盆地等粮食生产基地,发挥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分类分区优化村庄布局,促进乡村振兴。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统筹长江、鄱阳湖、赣江等江河湖泊保护修复,恢复与重建典型湿地植被、重要物种及其生境。以南昌都市圈,以及沪昆、京九城镇发展带为支撑,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支持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加快推进开发区整合优化,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打造城乡生活圈,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加强基础设施空间统筹,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保护好庐山、武夷山(铅山段)世界遗产等各类文化遗存,加强革命根据地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促进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彰显江西地域特色。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江西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3〕97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1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海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海南省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探索中国式现代化海南路径。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海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1.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76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83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3%;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3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优质岸线资源管理,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入落实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空间部署,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协同布局,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加强耕地精细化利用,夯实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南繁育种基地,分类分区优化村庄布局,促进乡村振兴。建立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浅海水域、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及潟湖等滨海湿地保护,构建“山—廊—海—岛”一体化的生态网络。提升海口发展能级,打造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将三亚建成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功能区,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目的地,打造城乡生活圈,完善均等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现代化产业发展空间,形成绿色低碳、宜居韧性、高质量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统筹海岸线、海域、海岛开发保护活动,节约集约利用浅海近岸,完善海岛功能体系,持续优化海洋空间格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空间需求,加强海水淡化、雨洪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构建陆海统筹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国土空间承载能力。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陆海一体空间体系,营造向海而生、椰风海韵的景观特色,展现海洋文化魅力,把海南建设成为展示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窗口。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海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海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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