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事关全国发展大局。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刘锐表示,近年来,沿线各个区域因地制宜,治理污染、修复生态,在推动绿色低碳产业转型升级上取得了许多成果。但要想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仍需有更多部门、更广人群、站在更高层面、从社会生产生活的全链条各环节形成合力。
刘锐提到,我国2015年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监督。“但由于缺少谁来报告、报告什么、怎么报告等规范,导致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覆盖面不广、系统性不强、规范性不足、实效性不高等问题。”
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制定实施《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将报告主体从政府拓展到“一府两院”、报告内容从生态环境拓展到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推动从生态环境“一件事”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一类事”,从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延伸到20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和法院、检察院,从各级政府报告向街道、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开发区覆盖,形成全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格局。
基于浙江和嘉兴的实践,刘锐建议,长江沿线区域可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推动人大监督、行业部门监督、司法监督等多方监督协同贯通,提升监督整体合力。同时,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形成全社会共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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