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来劳动力融入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等内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认为,在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当下,必须重视高、低技能劳动者间的技能互补;同时,要完善积分落户标准;要使还没有落户的外来劳动者,能均等享受公共服务。
要重视高、低技能劳动者间的技能互补
陆铭认为,随着现代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城市对生活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的需求也在提升,从业者的教育水平并不一定很高,但他们不可缺少。必须意识到高技能劳动者和低技能劳动者之间的“技能互补性”,按照一些发达国家大城市的数据,高技能劳动者和低技能劳动者之间的配比在1:1左右。
我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制造业,并且占比还在持续增高的阶段。陆铭认为,这正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的现实基础。“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取决于相关从业者在城市生活的经验。越早实现包容性的发展,促进外来常住人口的市民化进程,越能够让他们在城市里稳定就业和居住,对于提升服务业的质量是有好处的。”
同时,由于户籍制度改革仍在继续,流动人口也伴随着大量的留守儿童问题。陆铭认为,中国正在建设人力资源大国,持续提高人口质量也是解决人口数量红利逐渐弱化的一个重要努力方向。让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并且在父母工作和居住的所在地接受教育,既有利于家庭团聚,也有利于改善下一代的人力资源质量,而且越早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越能够让他们更快适应城市生活,在未来适应城市发展中的各种岗位。
落户条件中应更多考虑对城市所作的贡献
针对“积分落户制度”改革问题,陆铭认为,要让那些为城市作出贡献、长期居住和工作在城市的劳动者能够落户。
具体而言,首先是要增加积分落户的名额;同时,要修改积分落户标准,下调“学历”这项指标的权重,确保以实际居住年限和社保缴纳年限为积分落户的主要依据;此外,要实现在经济发展水平接近、城市规模接近的同等级城市之间的跨地区积分累计互认,促进实现人口自由流动;对于暂时未能实现积分落户的群体,也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户籍改革最终目标是建立常住地登记制度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政府工作报告中还特别提出“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目前,我国城市中的生育福利、疫苗注射等基本公共服务已经跟户籍脱钩,但仍有一些服务内容与户籍相关联。
“针对暂时没能落户的外来劳动者,给予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这是非常好的提法。”陆铭建议,基本公共服务中最重要的就是教育和住房保障,要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保障与户籍脱钩。目前,推进这项工作还是要依托一些成建制的单位,或者大平台。未来,随着全国统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公租房申请将更便利,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有望覆盖更多外来人口。
陆铭认为,户籍制度的最终改革目标就是成为一种常住地的登记制度,基本公共服务的规模按照常住人口来配置。如果一个人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稳定居住、就业,达到一定的年限后,就可以在相关机构进行居住地登记;登记后,就可以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的教育、医疗、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
“越是发达的城市,对于服务业劳动者的需求越高,这些劳动者也为城市作了贡献,那么就应该让他们能均等享受到公共服务。”陆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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