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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助力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新机制

2024-06-18 11:25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梅洪元 赵志庆

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编制规划时的理念和构想难以在实施阶段精准落地,因此需要以全过程为导向,健全保护工作机制,总结起来包括保护资源评定、规划编制、实施建设、监督管理和公众参与5个方面。

保护资源评定方面,要建立健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普查认定,把保护对象找出来、挂上牌,实现文化遗产高质科技数字化管理。将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保护级别不一致的城乡文化遗产集中在统一的高质数据库中进行管理,由于遗产的信息数据分散在文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多个部门,应为文化遗产定制保护档案,在政府部门之间共享。后续管理过程中,新发现、新认定的文化遗产要素需要及时更新至高质数据库中。

规划编制方面,要切实抓好规划,编制实施好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省级体系规划和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做好保护规划的分类型编制,更好地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紧密衔接;明确不同尺度的规划管控要求,合理划分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分别提出针对性保护措施,实现全方位保护。

实施建设方面,与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充分衔接,根据体检评估结果合理制定年度计划,切实推进工作。兼顾保护性项目与发展性项目的实施,保护修缮建筑本体,延续历史风貌景观,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进行建筑功能置换和业态更新,丰富展示利用形式,增强活力。将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纳入城市体检对象中,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机制,及时发现保护工作的短板和风险,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修编。

监督管理方面,要从人才、资金、制度3个方面入手,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机制。在机构设置上,吸纳专业人才组建专门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机构,做到权责清晰、上下衔接,有效推进相关工作。在资金投入上,加强社会参与,引入社会资本,促进多方共赢。在政策制定上,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的多层级遗产保护政策法规,制定地方保护条例,有效指导并规范各类保护行为。

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方式的多阶段性、动态性需要制度化、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护资源评定、规划编制、实施建设和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应加入公众参与,才能真正落实公众的知情权、调查权、决策权与鉴定权。应搭建规划决策平台,公开相关规划信息,培育发展民间保护组织,完善公众参与反馈制度,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与活动,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未来,历史文化保护全过程工作应响应国家重大需求发展方向,注重城乡更新中的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学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韩杰才认为,应用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在于“利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以及产业的深度转型升级”。在科技创新的驱动下,新质生产力能够带动生产主体、工具、对象和方式的更新换代,转变传统发展方式,推动发展更加系统协调、低碳绿色、开放融合和共享流通。在历史文化保护全过程工作方面,应利用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术交叉融合,拓展出更多历史文化遗产更新活化的高质业态与模式,加强产学研融合,联合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不断将新兴高质产业与未来科技产业应用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注入新的生命力。

同时,将碳达峰和碳中和作为历史文化保护全过程的目标与考核、评估标准之一,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趋势,避免大拆大建,要以微介入、微更新的手段因地制宜地进行保护更新,兼顾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规划、业态经济循环发展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已有的文化遗产,从而在保护其历史本色的同时实现节能降碳增效,支持城乡建设的碳达峰行动,鼓励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横道河子小镇总体保护规划为例,该铁路小镇始建于1897年,因中东铁路的修建而兴建,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横道河子小镇的保护以“克制”的工作方式展开,自2010年至今,不断通过因地制宜的保护规划,采用微介入、微更新的方式,通过产学研合作进行“实地测绘—建筑历史资料研究(文献与影像资料研究)—残损勘察与设计分析—历史建筑环境分析—历史建筑修缮设计—工程实施”等工作内容,同时对小镇内的所有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根据其历史价值进行分级保护,再从保护传承的视角,对小镇的历史遗存与人文环境进行活力复兴,为小镇的可持续发展助力。兼顾了多元需求的包容性、环境与人群的均衡性,通过低影响、低开发的方式,以“保护其本色”作为指导原则,深入挖掘文化基因、乡愁记忆,引入文化旅游产业,设置阶段性的目标、进行长期全过程的谋划;在建设中注意技术与历史文化的结合,强调微介入和全民参与,进行持续更新,将保护传承工作自然而然地融入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极大地提高了小镇居民的生活质量,较好地实现了历史城镇保护与满足当代生活发展需求之间的平衡,体现了全过程更新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作者梅洪元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杂环境建筑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赵志庆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城市设计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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