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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查与思考

2014-11-15 09:19 来源:城镇化笔记 作者:黄 跃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地方经验

(一)浙江省大溪镇“零地技改”

2010年我国工业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26%,在一些制造业比较发达的城市,这一比例超过了40%。长期以来,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低,用地粗放现象相当普遍,平均容积率仅0.3-0.6,单位面积产出偏低。

近年来浙江省下辖的一些工业大镇,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兼顾产业转型和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新路子:依托多年来形成的产业基础,在土地零扩张的前提下向空间要地,为传统技术的升级改造提供空间,大幅提高了工业用地的利用效率。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自2008年以来推行的“零地技改”就是其中的典型。

大溪镇的主要做法:

一是适当放宽容积率和有条件调低工业绿地配套比例

在符合城市建设、采光、消防、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突破此前规定的容积率上限2.5,并允许企业在补交相应的绿地配套费后,适当降低配套绿地比例;

二是大幅减轻企业空间扩容的税费负担

对于拆除重建、加高厂房的企业,政府免收两层以上的厂房配套费,每平方米为60元~80元,并一次性免除气象费等其他收费;

三是通过财政补贴鼓励企业更新高质量生产设备

企业购买国内指定的合格品牌设备的,按照总价款的6%予以补贴;购买外国先进设备的,按照总价款的8%予以补贴;

四是提供审批和确权颁证服务,尽可能简化审批环节

只要用地来源合法,符合消防安全、建筑结构安全、环境安全,企业就可以获得土地和新增厂房的产权证;五是促进高污染但重要的生产环节向标准工业园区集聚,通过规模化来降低控污成本。

这些措施取得了多方面成效:

首先,大幅增加了产业空间,为企业更换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创造了条件;大批企业不仅扩展了自己的生产部门、更换了先进的生产设备,也极大地改善了企业的办公硬件和形象,为企业整合上下游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其次,“零地技改”企业增加了固定资产,增强了抵押融资能力。再次,在维持耕地资源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以更集约的方式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2008年-2012年,大溪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分别增长了25.8%与51.5%。

(二)河南省辉县市“以毛地置换促旧城改造”

多年来,由于老城相对于郊区往往拿地慢、拿地成本高,地方政府不愿啃旧城改造这块“硬骨头”,而是不断扩大城市边界,通过低价征收、高价出让的方式大搞新城新区建设。这种做法不仅导致用地粗放,造成了大量“空城”“鬼城”,还抬高了农民的进城门槛。有鉴于此,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未来要控制城市发展边界,大幅提高城镇人口密度和土地利用效率。

辉县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是新乡市下辖的县级市,2012年末户籍总人口84万人,常住人口74万人。2008年以来,辉县市为改善老城区面貌,探索毛地置换,采取由政府让利给原住民和企业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旧城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老城区的土地开发成本,促进了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辉县市的基本做法:

一是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

2008年该市重新修订了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市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由当年的19.6平方公里增长为2015年的25.5平方公里,7年时间内新增总量不得超过6平方公里。在25.5平方公里内,将工业用地比例由22%削减为8%,居住用地比例由46%调低至38%,而将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比例由29%大幅增加至50%;

二是允许毛地置换,降低旧城改造开发成本

辉县按照1亩地500元的标准将土地公开出让给开发商;然后由开发商支付拆迁补偿费用,并提供安置住房;开发商按市价出售多余的新增房产获取利润;

三是创新拆迁补偿方案,有效遏制违建

辉县市提出“房地都补偿,房屋补偿价随楼层递减”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城关镇为例,无上盖建筑物的宅基地按1∶0.5置换、一层建筑物按1∶1置换、二层建筑物按1∶0.5置换、三层及以上仅按成本价支付货币补偿;

四是原地安置,保障原住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允许调高整个项目片区的容积率,并将所有集体建设用地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辉县市的探索取得了以下成效:

首先,守住了城市边界,提高了城镇人口密度。辉县市主城区人口密度由2008年的每平方公里8673人增加到2013年的1.17万人;

其次,提高了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同样的土地面积可以容纳更多人,城市功能明显更加完善;

再次,极大地促进了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2008年辉县市的城市建设投资14.8亿元,2009年为20亿元,2010年以来连续三年投资都在30亿元左右,绝大部分是来自郑州、江西、山西、河北等地的小地产商通过参与旧城改造完成的;

第四,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降低了农民进城门槛。2008年,辉县的商品房均价为每平方米1800元,2013年为每平方米2500元。2008年-2013年间,辉县市城区近13万新增人口中,有三分之二是来自下辖乡镇的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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