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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 有利于长远的城市规划

2014-11-20 08:5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

为了保证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是重要一环。为了防止城镇化无序扩张风险,201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此即为空间规划改革的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该会议讲话中指出,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探索能够实现“多规合一”的方式方法,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并以这个为基础,把一张蓝图干到底。所谓“多规合一”并非指只有一个规划,而是指在一个空间内,在规划安排上互相统一,同时加强规划编制体系、规划标准体系、规划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规划真正成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

以往粗放式的城市发展方式难以持续,探索集约型、可持续的“多规合一”是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这项政策应当涉及到耕地红线与生态保护。如果城市空间开发边界无法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就不可能划定,一些地方政府就会以各种变相政策占用耕地。但是,这里面也存在一些矛盾,比如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的来源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冲突等,因此如何把握平衡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这就要求各地合理规划引导城市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

选择市、县作为试点,是因为这些地方空间范围相对比较小,经济结构也不那么复杂。同时,新型城镇化主要靠这些县市吸纳更多农民,而这些小城市又主要依靠工业发展,很容易滥占耕地,因此,他们是这项政策主要约束的对象。但是,城镇化意味着中国需要大力发展中小城市,而这些城市在这种发展和约束当中,如何因地制宜同时,又能科学的协调和规划,这需要更多的专业支持,尤其是在规划方面,因为城市规划具有超前性,不能仅靠探索。

现在,“多规合一”的探索有利于各个城市制定一个综合性的指导性规划,统领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以及人口和环境规划等内容。与此同时,将打破各部门规划过滥又各自为政的现象,逐步形成现代化的规划行政体系和规划法律体系,这将有助于避免城市规划的盲目与混乱,让中国的城市真正发挥城市应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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