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这是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4部委《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实现整体跃迁,“五位一体”全域数字化转型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建成省市一体的数据资源体系,高使用价值数据供给率超过95%,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构建统一的城市运行智能中枢,打造5个城市大模型,推广应用200个以上智能体;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1.8万亿元,打造数据产业、物联网、集成电路、信息通信、智能网联汽车、核心软件、人工智能、先进计算等数字产业集群;建立适数化制度创新体系,制定出台10项左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3个设区市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进入全国百强,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全国领先。
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现将《江苏省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数据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日
江苏省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等四部委《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660号)要求,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数字江苏,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升级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走在前、做示范”为目标导向,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为工作主线,坚持“数字赋能、系统推进、场景牵引、安全可控”,深度挖掘数据潜能,持续强化底座支撑,发展壮大数字产业,全方位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文明“五位一体”,促进城市高水平实数融合、高效能数字治理、高品质数字生活,让城乡居民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
到2027年,全省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实现整体跃迁,“五位一体”全域数字化转型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建成省市一体的数据资源体系,高使用价值数据供给率超过95%,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构建统一的城市运行智能中枢,打造5个城市大模型,推广应用200个以上智能体;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1.8万亿元,打造数据产业、物联网、集成电路、信息通信、智能网联汽车、核心软件、人工智能、先进计算等数字产业集群;建立适数化制度创新体系,制定出台10项左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3个设区市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进入全国百强,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全国领先。
二、健全城市数据体系
(一)加强城市数据清单化汇聚和规范化治理。建设新一代公共数据平台,统一编制城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实施清单化汇聚、动态更新、分层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一本账”,构建城市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加快公共数据归集,全面加强城市高价值数据供给,制定数据治理规范,加强数据质量监测,形成多方协同的闭环治理机制。加强人口、法人等基础库共建共用,构建“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数据直达基层年度完成率100%。(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流通交易。统筹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建立数据资源登记、授权、开发和产品发布运营机制。依托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建立授权运营统一数据目录和产品目录,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参与公共数据产品加工利用。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产品场内交易,引导社会数据进场交易,开展车联网、低空智联网等物联数据交易试点。到2027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指数超过80。(责任部门:省数据局)
(三)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数据要素赋能。推进城市重点场景业务数据“按需共享、应享尽享”,加强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监管、应急、政法等多跨领域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完善江苏数据直达“服务”,推动垂管系统数据属地回流和下沉基层。实施“数据要素×城市治理”行动,推动城市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多维度数据融通。(责任部门:省数据局)
(四)推进城市数字化变革和适数化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推动建立跨部门数据合作机制。创新数据流通方式,完善数据流通交易体系,落实国家数据价格形成机制。鼓励企业采取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方式流通数据,促进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高效流通和价值复用。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制定城市数字治理、城市安全韧性、城市更新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规范。到2027年,各设区市数据主管部门和重点业务部门全面落实首席数据官制度。(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
(五)建立统一规范的智慧城市运营运维体系。立足“一局一中心一集团”,打造建、管、用“三位一体”数据体系。发挥省市两级大数据中心支撑保障作用,加强公共数据运行管理、公共技术能力支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数据集团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城市数据资源运营、场景运营、设施运营、服务运营体系。加快城市数据综合开发利用,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到2027年,打造10个城市高价值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场景。(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国资委)
三、夯实城市数字底座
(六)打造算网融合的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实施“光网江苏”“5G江苏”能力升级行动。深入实施“算网江苏”工程,推进算力网梯次多元布局,建成10个以上城市级算力中心。加快CENI确定性网络创新突破,精准赋能全省算力网。统筹建设“城市之眼”和城市车联网路侧设施,加快建设低空智联网,因地制宜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建成城市OTN(光传送网)站点13500个,可开放智能算力规模达到9000PFlops。(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七)构建全向赋能的城市运行智能中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智能中枢,搭建城市智算公共平台,集中部署通用算法模型,优化提升训练推理、编排管理、应用服务等能力,试点开展城市智能体应用。探索共性组件、模块“一地应用、多地推广”,打造“模型组件超市”。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数联网试点试验。以实景三维江苏为空间架构,以“天地图·江苏”新一代平台为载体,融合城市信息模型(CIM)和高精度时空大数据,构建城市数字孪生体公共底座。到2027年,实现城市大模型和城市智能体支撑的典型应用场景超过100个。(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八)筑牢坚固的城市数字空间安全防线。加强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实现可信接入、安全互联、跨域管控、全栈防护等安全管理。加强城市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保证城市重要数据的可信采集、加密传输、可靠存储、安全共享和存证溯源。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到2027年,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平台全部纳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责任部门:省委网信办、省数据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
四、做强城市数字经济
(九)打造城市数字技术创新策源地。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联合国内头部企业、高校院所,成立城市数字化转型创新中心和场景应用实验室,孵化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架构和解决方案。加快前瞻性、原创性技术成果的先行先试,加强试点应用和产业化推广,打造更强核心竞争力。推动“政产学研用”合作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共同构筑有利于原始创新长远发展的创新生态。(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委网信办)
(十)构筑新兴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地。推动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生态引领力的数据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打造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高地。推动中国软件名城提质升级。高标准建设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世界级物联网产业集群。高水平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做强人工智能产业主阵地。到2027年,引育1000家数据企业,打造50个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十一)抢占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高地。梯度培育建设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择优创建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每年推动3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生产经营管理等多场景提升数字化水平。逐步推进万兆光网和5G-A等商用部署,分业分级培育企业级、行业和区域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数字金融、智慧物流、数字商贸、工业设计等业态质效提升。到2027年,建成1000家先进级智能工厂、累计培育省行业和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50个。(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五、优化城市数字服务
(十二)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整合各地各部门政务系统,推动省市区政务服务体系全时在线、一体联动、一网通办、高效运行。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专区、线下专窗,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优化完善“一企来办”平台功能,实现惠企政策精准直达。运用大模型优化政务服务功能,提高“智慧晓苏”交互能力。到2027年,实现企业和个人重要阶段、重点事项“一件事”高效办理全覆盖。(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有关部门)
(十三)聚合城市公共服务打造一站式智能门户。以“苏服办”为统一入口,全面融合便民惠企高频服务事项,构建全省一体化协同、差异化发展的智能门户服务体系。统一应用共享与开发标准,实现省市两级服务资源“高效共享、无缝对接”。聚焦医疗健康、教育文化等重点领域推进智能化服务。针对群众和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和推送式服务。到2027年,形成以“苏服办”为核心的城市服务品牌矩阵,累计接入标准应用达400个。(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有关部门)
(十四)基于“苏服码”打造“一码通”服务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城市服务码标准体系,实现城市人员、组织、建筑等实体的统一编码。依托省“苏服码”平台和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通过“苏服码”和电子社保卡同等互认,持续推进卡、码、证数据互通和服务融合。建立城市码资源“一本账”,推动城市码应用“一码通”,实施城市居民服务“一人一证一码”、城市企业服务“一企一照一码”、城市部件服务“一物一牌一码”、城市交通服务“一车一号一码”。到2027年,“苏服码”一码通办覆盖率达到95%,城市码资源“一本账”登记率超过90%。(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六、营造城市数字生活
(十五)打造城市数字消费新场景新地标。加强无人驾驶、低空经济、元宇宙、区块链、数字金融等前沿科技创新,开辟数字消费新领域新赛道。培育多元化、沉浸式数字消费场景,支持企业应用柔性化、智能化生产模式培育一批“国货潮品”。围绕群众“吃穿住用行游购娱”,打造一批功能复合的创新社区街区,鼓励各设区市建立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构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等数字消费新地标。到2027年,打造200个省级数字消费创新场景。(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十六)发展城市数字文化新平台新业态。建设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数字化信息平台,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数字化管理,强化省市县三级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监管。完善智慧图书馆、智慧博物馆等数字文化场馆矩阵,打造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优化“江苏公共文化云”“苏心游”等平台功能,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城市文化资源数字化,支持发展数字创意、数字文娱、数字视听等新业态。到2027年,新增300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30个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十七)推进城市数字更新高质量可持续。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建设完善综合管廊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强化地上地下管线信息融合,开展一体化整治。深化“CIM+”应用,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大数据分析,推动数字化赋能城镇空间协同紧凑布局。(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七、加强城市数字治理
(十八)加快提升城市精准精细治理能力。依托城市运行智能中枢,聚合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应急通信、交通管理、市场监管、民情感知等全领域全流程,推动态势感知、仿真推演、平急两用、综合整治等基础共性功能下沉,集约化建设“一网统管”平台。以“高效处置一件事”为目标,接入全渠道城市事件,利用城市大模型推动全周期智能处置。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实时监测、动态分析、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到2027年,建立省市县三级统一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九)持续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韧性。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监管系统,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模拟仿真、快速评估、动态预警、精准溯源、协同处置,实现“一图览”“一网管”。加快住区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与管理,提高智慧化安全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房屋安全数字化监管工程建设,搭建全省房屋建筑“一张图”,实现房屋安全监管“线上+线下”联动。到2027年,全面建成城市生命线工程,实现重点场景监测全覆盖。(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
(二十)推进社区治理线上线下相融共促。深化推进“精网微格”工程,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网格-微网格-户”工作体系,实现社会治理要素“一本账”“一张图”。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开发扩展“党建引领多方共治”功能应用。加快建设“一表通”应用场景,有效实现基层工作增效减负。开展“掌上云社区”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践,打造“苏社智治”品牌。到2027年,建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60个以上。(责任部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数据局、省统计局)
八、构建城市绿色生态
(二十一)推进环境保护和空间管控一体化。构建美丽江苏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高水平生态环境智慧管理系统。优化完善全省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依托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开展污染排放非现场诚信监管,建立健全排污单位数字化监管体系。全面开展实景三维江苏建设,探索构建“一码多态”数据管理模式。到2027年,建成“全覆盖、全联通、全兼容”的实景三维江苏,支撑70%以上的政府决策、生产调度和生活规划。(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十二)推动能源调控和双碳管理数智化。加快建设能源系统智慧调度体系,实现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及用能需求智能调控。建设“过程监管云”,促进云上分析与线下监管融合贯通。探索构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强化分布式资源管控能力。深入实施“数据要素×绿色低碳”行动。组织开展城市“双碳”试点,推进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建设,创建一批“零碳社区”“零碳建筑”。构建政府、企业、个人“三本碳账户”。(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
九、推进区域数字化协同
(二十三)深化区域数字化一体协同联动。加强长三角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合作。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推进全国运河城市算力“一张网”。加快打造三省一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统一标准规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免申即享”“一码服务”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建设长三角数据市场,统一数据市场规则,互联数据基础设施,推动数据空间建设和应用。加大长三角数据产业生态合作培育,加强数据赋能跨产业发展和跨区域合作。创新打造新亚欧陆海联运数据通道和中新数字贸易集聚区。(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十、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布局、协调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供给。各设区市要把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与地方重大战略有机衔接,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加快建设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鼓励各地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各类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支持。加强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复合型数字人才,推动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制定完善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规范,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效能监测体系。组织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新路径、培育新场景、构建新模式,加强经验交流,共享建设成果,适时面向全省复制推广。(责任部门:省数据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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