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与旅游或商业地产结合
养老地产与旅游、商业地产共同开发,也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形式。
模式8:在旅游风景区中开发养老居住产品
养老地产与旅游、休闲、养生产业相结合是较为合适的一种模式。目前市场上已经有一些开发商尝试在开发旅游地产的同时,加入养老养生、康复保健、长寿文化等理念。这类养老项目一般会选在具有较好的风景资源或特色文化资源的地区,例如海南、广西、云南等地。
此类项目的用地规模往往较大,各类居住产品、服务设施容易较为分散,因此在规划设计时,应将养老居住产品相应地集中布置,并注意就近设置配套服务设施,节省服务管理的人力,避免出现交通路线过长、服务不到位或老人出行不便等问题。
一些与风景资源结合的项目中,老人可能仅在一年里的某个季节或时段来此居住,或者与家人、同伴前来短暂度假。在设计时应注意对养老居住产品的创新,例如设计新型的养老公寓,既能适合单人、多人入住,又能满足举家外出度假、老人长期疗养的需求,还可以供老人与多位子女聚会庆祝、老人与多位朋友结伴度假等。同时,养老公寓的居室还可转变为宾馆客房,供公司集体开会、培训使用。这种适应性强、灵活可变的产品形式有利于开发管理者实现多种经营。
模式9:与商业地产结合,开发老年公寓
在城市中心区等繁华地段进行商业地产开发时,搭配建设老年公寓,也是一种较为新颖的模式。对于一些居住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大城市的老年人而言,他们希望能享受城区中便利的商业、休闲配套资源,而当他们需要护理时,往往更不愿放弃城区的优质医疗资源。特别是一些高端养老客户群,他们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在城市中心区养老、消费。若能在较为繁华的地段建设高端养老公寓,则能满足这些老年人的居住需求。
由于城区内的土地价格较高,开发者通常会选择较为集约的开发模式,例如将老年公寓与普通住宅共同结合在一栋高层建筑中。以日本东京的豊州老年公寓为例,其选址位于东京湾畔的一处新兴高档生活区内,周边1公里范围内配有大型综合购物中心、医院、公园、大学等配套设施。老年公寓采取复合居住模式,同一栋楼内集合了普通租赁住宅、酒店式公寓和老年公寓三种居住产品,使出租对象多样化,从而降低运营风险。设计时需要注意为不同的居住人群配置独立的出入口,以便单独管理。
第四类:与国际品牌接轨
这类开发模式指与国际养老专业品牌接轨,引入外资或运营管理团队,共同开发养老产品。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模式:
模式10——引入外资,建世界型连锁老年设施
目前一些国际养老机构或投资企业试图开拓中国市场,建设连锁型老年设施,以缓解其国内的养老压力。例如欧洲一些国家的养老服务成本非常高,他们希望能在劳动力相对低廉的国家(如中国)拓展市场,选择地域和气候条件较好的地区建立养老设施,让老人在比较健康的年龄段到这里养老。对于我国而言,能够借此机会引入外资,并学习国外先进的护理、管理经验,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就业、带动消费。
模式11——与国际知名养老品牌共同开发,引进管理模式
最近的养老地产开发热潮促使很多开发商、投资者或政府人员都到国外参观考察,从中看到了很多先进的管理模式,并希望能够将其在国内推行和实现,例如引进国外老年运营管理团队,或与国外知名养老品牌共同开发等。这种模式有一定的可行性,但要注意将其“本土化”。虽然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养老产业发展较为成熟,但是完全移植到中国却不一定合适。中国老人的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和思维方式与国外老人有很大差别,直接照搬国外的模式可能难以顺利“落地”,需要适当转化。
例如我国老年人的居住习惯更加重视房间朝向和节能,他们比较喜欢南向,喜欢阳光和自然通风,重视节约用电,不习惯长时间使用空调。诸如这些因素都会对养老项目的规划形式、建筑设计、运营管理模式产生影响。如果对我国国情不够了解,直接“生搬硬套”,就容易产生很多问题。
3/4 | < | 1 | 2 | 3 | 4 | >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