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征和历史特征说明
克孜尔尕哈石窟现有编号的洞窟计46个,其中窟形较完整的有38个,有壁画的洞窟13个。僧房窟较多,礼拜窟以中心柱窟形制为主,计有11个,第12、16和23为大像窟,仅有1座是方形窟。据石窟中的龟兹文题记,有学者考证为龟兹王室的功德寺院。该石窟在形制上的 特点是僧房窟众多,占完整窟形50%,居各类型洞窟的首位,如此之多的僧房窟和禅窟在龟兹 各石窟中首屈一指。洞窟形制有:纵券顶的中心柱窟、七边形平顶中心柱窟、穹窿顶中心柱窟、大像窟、套斗顶方形窟、大型僧房窟及讲经堂。壁画题材有本生、因缘、佛传、涅槃图 及天相图等。本生、因缘类故事出现了克孜尔石窟未见的新题材及新形式。壁画内容中更为突出的是出现了众多的古龟兹王国王公贵族的供养人形象和珍贵的龟兹文题记等,这在其他 石窟群中是极为罕见的。
稀有程度评价
克孜尔尕哈石窟的内容,无论是供养人形象、天宫伎乐还是古龟兹文题记,保存之清晰 和完整,为其他窟所没有。这对于研究古龟兹王国的政治、宗教、服饰等具有特殊的意义, 对古文字的研究留下了一份珍贵的资料。
有关技术资料
克孜尔孕哈石窟现有编号的洞窟计46个,其中窟形较完整的有38个,有壁画的洞窟13 个。僧房窟较多,礼拜窟以中心柱窟形制为主,计有11个,第12、16和23为大像窟,仅有1座 是方形窟。
保护范围
北界:自中心点向北480米至山坎;
南界:自中心点向南550米;
西界:自中心点向西370米;
东界:自中心点向东300米。
总面积:47.04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
东至217国道,最北到沙砾地,最东到戈壁滩最东侧,南到戈壁滩最南端。 总计1962.16公顷
保护管理要求
1.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克孜尔尕哈石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旅游活动,应遵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文物保护法> 办法》,确保克孜尔尕哈石窟不受损坏。
2. 在克孜尔尕哈石窟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与该遗址无关的任何建设项目。在克孜尔尕哈 石窟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按法定程序报请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在 工程中必须确保克孜尔尕哈石窟安全,不得影响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
3. 克孜尔尕哈石窟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放牧、耕地、取土、修渠、采石、架铺线路、爆破等危害文物安全; (二)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有毒有腐蚀性物品及其他危害遗址的物品; (三)非法采集地表文物; (四)在文物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保护设施上涂污、刻划、攀登、张贴; (五)擅自移动或损坏文物保护标志及其他一切设施; (六)在未开放的区域进行参观旅游; (七)在禁止拍摄的区域或者对禁止拍照的文物进行拍照、拍摄。
保护大事记
2007年6月8日:克孜尔尕哈石窟、克孜尔尕哈烽燧文物保护省级专家论证会在库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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