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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规划

2014-05-26 09:28

历史城区交通系统规划图

道路系统规划

(1) 规划原则

尽可能保留原有街巷的走向和宽度,保护传统肌理和街巷景观。

改善原有路网系统的交通可达性,提高安全保障;

新增道路须避让文物古迹、保护建筑、具有保留价值的树木等保护要素。

(2) 规划路网结构

1. 历史城区内的道路划分为5 级:

1 级道路,为历史城区的交通干道,对外联系的主干路。

2 级道路,为历史城区内部联系的交通基本网络,承担部分对外联系功能。

3 级道路,为基本消防车道,日常为街区内步行路。

4 级道路,能单向通行小型机动车,或为双向自行车道,日常作为步行路。

5 级道路,不能通行机动车,为步行路。

2. 1~3 级道路组成消防道路,实现历史城区的消防全覆盖;1~4 级道路组成应急路网,实现历史城区内小型车辆全通达。

(3) 各级道路宽度控制指标

1 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20 米~50 米;

2 级道路:路宽6 米,红线宽度6~12 米;

3 级道路:路宽3.5 米,红线宽度3.5~6 米;

4 级道路:路宽2.5 米,红线宽度2.5~4 米;

5 级道路:路宽小于2.5 米。

(4) 道路改造要求

1. 对目前不能满足消防或道路通行能力要求的传统街巷,规划为4 级以上道路的,宜针对道路通行瓶颈点进行局部改造,避免采用统一拓宽的方式,以保持传统风貌特色;

2. 城区内道路改造,应尽量保留现有树木;

3. 对实验城路进行景观改造,增设树木绿化隔离带。

交通系统规划

(1) 交通管理措施

历史城区内以车行和步行系统相结合,步行优先;

控制进入老城区的汽车交通量,在历史城区周边设置交通性主干路,并通过适当的交通管理措施,减少通过性交通对历史城区的干扰。

(2) 东西向交通

历史城区东西向交通主要由天山路- 龟兹北路(规划路)、龟兹南路(规划路)以及新城南路(规划路)承担。

(3) 南北向交通

历史城区南北向交通主要由试验城- 萨依巴格路、清城西路以及龟兹中路(规划路)承担。

(4) 历史城区内部交通

历史城区内各社区之间的联系利用1~2 级路网。

(5) 步行系统

社区内部采用步行系统,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 停车场

在历史城区主要交通出入口设置大型公共停车场,进行交通换乘;

在历史城区内旅游服务节点或旅游景点设置公共停车场;

社区外围设置服务于居民的小型集中停车场,停车场服务半径为100~200 米。

结合社区内现有空地和部分公共空间,设立小型停车场,就近服务社区;停车服务半径150 米;

错时利用社区居委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停车场。

(2) 广场

老城区内的城市集散广场主要有现状热斯坦广场,规划河东文化广场。

历史城区内车站交通集散广场用地按每人0.07~0.10m2 计算;游憩集会广场用地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13~0.40m2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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