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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城市建设重点工作

2017-03-03 10:33 来源:中国政府网

1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共分两个部分:一、2016年工作回顾;二、2017年工作安排。其中关于城市建设的内容摘录如下: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着力深化改革开放

我们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推出了一批关键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驻疆央企属地注册。启动电力体制和能源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推进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深入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在32个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试点。完成哈密地区撤地设市工作。

我们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进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全面启动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集装箱中心站项目建成投用。新疆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乌鲁木齐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启动运营。中欧、中亚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初步形成。推出多条跨境旅游新线路。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

(二)着力建设洁净美丽新疆

“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始终坚持在保护中有序发展、在发展中有效保护,切实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加强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良好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人群密集区生态环境监管。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公益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程。启动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生态保护行动。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公开。深入落实“大气十条”和“水十条”措施,积极推进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区域环境同治整治。启动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新疆二期项目,全面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严格取水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造福子孙万代的大事,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呵护好新疆的蓝天、白雪、绿水、青山!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美丽新疆。

依法加强生态保护。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落实县市主体功能定位,开展“多规合一”试点。依法对永久积雪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重要湿地等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实施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修复,推进艾比湖、艾丁湖、柴窝堡湖生态治理和重要湿地保护。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活动,让城乡环境更加整洁美丽。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启动河长制工作,依法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严格执行饮用水保护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重大规划、项目水资源开发和保护论证制度。完善水价政策,推进水权交易。大力推行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业废水再生和循环利用、城镇中水回用。对用水总量超标区域坚决实施退耕、节水、禁止开荒以及新增取水开发建设项目限批等措施。

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控制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落实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环境治理和修复责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区域环境同治整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重点污染场地治理和土壤修复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生物可降解薄膜等新技术,坚决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碳排放权交易。探索建立自治区低碳发展基金,推动实施二氧化碳减排和绿色生态工程建设。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和目标考核,做好绿色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1%、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2.5%。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突出抓好南疆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新疆一盘棋,南疆是“棋眼”。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和推动南疆工作,举全区之力,着力做活全疆“棋眼”。

加快南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实施一批水库、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河流防洪工程等重点水利项目,缓解南疆水资源制约;开展耕地整治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以交通为先导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一批公路、铁路和机场项目,在完善南疆交通体系上实现新的突破。加快南疆主电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努力降低用电成本,从根本上解决南疆电力供应紧张问题,让“电化新疆”全面惠及南疆各族群众。

加快南疆城镇化建设。着眼到2020年在南疆培育100个特色小城镇、转移100万农牧民进城就业生活的目标,重点抓好33个试点乡镇建设,积极推动规划编制、产业培植、人口集聚、促进就业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南疆撤地设市、撤县设市和撤乡设镇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向县城、乡镇和工业园区集聚。

加快南疆产业发展。依托独特的自然景观、民俗风情和丰富的丝路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旅游,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旅游城镇、民族风情旅游乡村和著名品牌旅游景区,逐步把南疆建设成独具魅力的旅游目的地。依托独特地缘优势,积极融入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以喀什经济开发区为重要平台,推动产业聚集和对外开放,把喀什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枢纽,辐射带动整个南疆的发展。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建设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喀什经济开发区和阿拉尔开发区、草湖产业园区等纺织园区,把纺织服装发展成南疆的重要支柱产业。加强以现代农业为主的产业发展,做大做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推进林果等特色农产品市场开拓。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手工业、民族医药、特色食品加工,加快城乡电子商务和快递服务业发展。抓好肉羊良种繁育、饲草料种植加工、家禽养殖,积极发展农区畜牧业和庭院经济。

集中力量补上民生短板。教育素质、就业困难和摆脱贫困是南疆最大的民生短板。要全面落实南疆四地州农村15年免费教育,做到所有农村适龄青少年、儿童入学全覆盖;启动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2200名。继续实施纺织服装产业“星火工程”,大力扶持民族特色纺织服装企业,开展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和产业特色小镇试点工作;实施好“短平快”项目,支持发展民族手工艺、维吾尔医药、特色食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实施南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务工就业;充分发挥对口援疆和区内协作扶贫帮扶作用,有序扩大南疆少数民族群众有组织到内地和区内县市转移就业规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50万人次。下决心解决农村义务工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实施南疆四地州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强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基层政权建设等薄弱环节,解决好水、电、路、气、房等突出问题,加快区域性整体脱贫进程。

附件: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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