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统一税收管理标准
日前,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在京成立。在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上,会议由国家税务总局召集,研究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若干重大税收事项:一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政策问题,二是京津冀税收征管便利化问题,三是京津冀纳税人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四是京津冀涉税争议协调解决机制。
合作机制建立后,京津冀三地六家税务部门已联合建立税收风险管控一体化机制,共同成立“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快税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步伐,大力加强税收工作的协同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建立税收风险管控一体化机制后,京津冀三地六家税务部门之间将定期交换税收风险指标、业务流程、非正常户、红字发票等信息数据,并随着工作的深入,逐步拓展数据交换范围,扩展协作领域。同时,将相互委托他方税务机关提供专门、专项涉税信息事项,如就求助协查、关联交易、发票查违等提供相关税务信息,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反馈结果。还将定期交流税收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及相关制度、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构建方法、风控管理模型的构建及应用等。
京津冀一体化三大规划将出台
近日有媒体报道,京津冀一体化规划即将上报国务院,有专家称,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总体规划及交通和环保两个专业规划,即将上报国务院。京津冀一体化最早可追溯到1982年,当年公布的《北京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首次提出“首都圈”。此后历时多年,从“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到“京津冀都市圈”终于升级到国家战略层面的“京津冀一体化”,这一过程走了30多年。报道称,7月份京津冀一体化有关议题将提交高层。
京津冀一体化规划分成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总体规划,其由发改委制定,此外还有交通和环保领域的两个专业规划,三个规划将同步出台。原本计划于上月底出台的这三个规划正在紧锣密鼓制定的最后阶段,即将上报国务院,获得批复后公布。
业内人士指出,京津冀一体化的重点是交通问题,其主要关注如何通过交通一体化来促进城镇化发展,并带动GDP增长和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京津冀怎么一体化,首先就要交通一体化。对于环保规划而言,则可以参照已经出台的“大气十条”和即将出台的“水十条”,出台京津冀地区一体化的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实施细则,此外,也要注意部分治污措施协同化,如在机动车污染问题上,京津冀地区在统一油品质量的基础上,可统一限排、统一限行。
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后,此次京津冀三大规划上报国务院意味着将在国家发展中间成为新的增长极,如此大规模的规划出台,势必需要中央的统一协调,听取各方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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