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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之道引领城市建设

2014-08-25 09:24 来源:文化产业规划研究

人文城市建设应注重基础理论研究

“注重人文城市建设”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点睛之笔,意味着我国从经济型城市化向文化型城市化的战略转型,对推动城市发展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建设、提升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但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研究主要侧重于产业、金融、建设、管理等实际层面,而关于城市文化、精神、价值、心态等研究,既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也缺乏系统性的理论阐释,不能满足人文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应从“注重人文城市基础理论研究”开始。只有先把人文城市的概念、内涵、模式研究清楚,才能画出一张路线清晰、目标明确的人文城市规划建设总设计图,并有效制约、规避各种非理性、缺乏长远与总体考虑的舆论和行为。

文化城市是一种以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为主要生产资料,以服务经济和文化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以人的知识、智慧、想象力、创造力等为主体条件,以提升人的生活质量和推动个体全面发展为社会发展目标的城市理念、形态与模式。它既超越了人类城市原始的防卫、商业等实用功能,也不同于古代的“政治型城市化”和现代的“经济型城市化”,真正揭示了城市发展的目的,不是城市人口增加,也不是经济总量与财富的聚集,而在于是否提供了一种“有价值、有意义、有梦想”的生活方式,应成为我国“人文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标准。在发展模式上,应研究和规划一条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文化城市群为理想目标的战略框架和发展路径。

文化城市建设的标准化

文化城市是一种从外化的物质层面向内生的精神层面转移,从而实现人与资源、环境和谐共生的发展模式。从文化城市理论到实践的流动路径和需求出发,应解决几个层面的标准问题:

一是文化城市的理论边界,从目标、手段、表征等方面看,文化城市是享有文化积淀和文化资源、呈现稳定文化特色、充满文化活力、具备文化消费和文化参与自觉的城市理念与形态。

二是文化城市的构成要素和表达。整体思路应是从资源数量向资源可及性转移,从供给向消费和创造转移。如城市文化历史传承和特色锻造,市民文化消费习惯、规模、种类和价值,文化产品产出数量、质量、来源、种类,基层市民自主参与和产出文化活动的普遍性、规模和影响等。

三是从理论到实践的实施路径,即怎么做和如何控制、评估、修正的问题。

城镇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国家发展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区域经济发展领域的基本国策,最核心的问题有两个:

一是因地制宜、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二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可以更多靠市场机制解决,而缩小地区差距必须更多靠政府的宏观调控。城镇化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以人为本,关键是提升质量,难点是体制机制改革。中国城镇化在全球规模最大、影响最大,难度也最大,没有先例可循。

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下,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落实差别化落户政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不仅要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也要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

二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根据土地、水资源、大气环流特征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三是注重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率先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城乡一体化。

四是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要严格按照《新区设立审核办法》,明确土地规划和城镇规划审批权限在国务院的城市,同时承担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对全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具有先行先试示范作用的城市,方可申请按照设立新区的要求审核设立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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