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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华:运用大数据构建城市管理平台

2015-03-12 15:13 来源:人民邮电报社 作者:刘金良 封秀慧

原标题:运用大数据构建城市管理平台 提升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本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要启动实施一批新的重大工程项目,包括信息、电力等重大网络项目。推进新型城镇化取得新突破,发展智慧城市。着力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其中,大数据与智慧城市同列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张维华认为,随着我国对智慧城市的不断探索与实践,运用大数据构建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化智能化的城市管理,能更好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运作效率以及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他表示,从目前来看,制约大数据下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构建的瓶颈有以下几个问题:数据资源不够丰富和开放;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尚缺乏统一的推进组织与运营管理机制;数据资产化成为趋势,并由此衍生许多新课题。张维华建议,逐步协调搭建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打造大数据生态环境,实现数据共享体制,消除“数据孤岛”,奠定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基础;建立统筹机制协调建设,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平台保障机制;继续推动大数据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实践,逐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的管理能力;利用法律手段保障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安全运行。

另外,他还认为,在大数据时代,只要能产生价值的信息都可以加以开发与利用。特别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只有不断盘活已有存量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增量,才能提升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促使城市管理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但与此同时,在大数据的应用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对大数据的运用还存在着法律上的诸多难点,主要体现在数据隐私的保护和应用之间需要权衡;数据的信息安全问题有待妥善解决;政府、企业及个人对大数据应用的责任范围尚待明确等。 这正如美国作家帕特里克·塔克尔在其《赤裸裸的未来》一书中所述:“我们不可能朝未来技术挥舞拳头,更好的办法是,了解这些工具是如何运作的,了解它们可以如何合法地利用……同时,也要了解这些工具可能如何被滥用。”随着大数据应用的逐步开展和试行,如何用好大数据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已经成为智慧城市推进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面对现实,张维华建议大力开展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不断推进我国对大数据应用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与探索。其一,结合中外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立法经验,开展关于大数据的法律研究;其二,通过法律实践,推进对大数据应用规则的探索;其三,通过对大数据的专项立法,形成大数据的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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