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我国城市发展进入新时期之际,中央召开了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会议上提出,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做好“五大统筹”。
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放到了第一位是本次会议的一大亮点。近30年来的城市工作由于没有考虑到城市自身成长发展的规律,过度的倚重经济考量和城市职能,在带来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未来新的一轮城市建设应在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进行。
为此,中国城市规划网推出系列文章,与多位专家共同聚焦城市发展规律。本期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王兴平解读开发区发展及其建设规律。
王兴平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开发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城市空间,是顺应当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产生和逐步成长起来的。开发区实现了国家政策供给、全球和地方要素供给的充分结合,吸引国际资本、技术、企业和国内外人力资源的集聚,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了国家、区域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并实现了工业化助推城镇化的目的,其本身就是顺势而为、成功把握机遇和利用规律主动创造的产物。
尽管开发区类型功能、区位和发展阶段各不相同每个开发区的成功秘诀各不相同,但是作为以产业集聚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空间,其发展是否成功、布局是否合理、规模是否适度等,有其内在的规律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产业发展规律与城市建设规律,我国开发区在发展与建设实践过程中不断累积和探索,进而形成了一些具有共性的开发区发展与建设规律,包括:开放与创新协同规律、集约与效率优先规律、政策与服务协力规律、资本与人力并重规律、区位-功能-结构相关规律、三生协调发展规律与适度超前、有序发展规律等。这些立足实践形成的规律,丰富和体现了中国特色城市发展规律,虽然不是开发区健康成长、可持续发展的充分条件,但实属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纵观我国各类开发区,既有尊重规律、持续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有违背规律、建设快速而发展迟缓的失败教训,这些“负面规律”包括:一是圈地过多、效益低下、负债累累;二是园区过滥、恶性竞争、产业趋同;三是有产无城、产城脱节、缺乏活力;四是服务滞后、创新不足、内生乏力等等。开发区的发展和建设必须避免或者及时矫正这些“负面规律”。
规律随时代而发展,必须注重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不能墨守成规。开发区作为一种产业空间,其发展必须主动适应市场规律、经济规律的变化。在新型城镇化阶段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在尊重规律基础上进行与时俱进的创新,是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依靠外资、依靠人口和土地红利支撑发展的传统开发区模式已经难以为继,需要谋求新的发展方式。但是在转型发展过程中,既不能盲目求成、也不能因噎废食,既要避免人为地逆势 “加速”和逆向扩张,也要避免否定开发区作用,鼓吹“开发区过时论”,以产业结构升级为借口,过度推进退二进三、退工改居,甚至以新区战略取代开发区模式,实际走向以房地产取代制造业的歧途,而是要实事求是地以产业功能为核心、重视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推动开发区立足现有产业基础提档升级和再开发。
开发区作为一种特殊的城镇空间产品,在当前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阶段,面临如何与时俱进进行创新和优化供给以满足新时期新业态、新人群需求的重任,需要发挥开发区的服务优势和效率优势,释放开发区的 “存量空间红利”,推动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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